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英德(东华)万洋众创城产业集聚区项目工业废水预处理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2-02

  根据英德(东华)万洋众创城产业集聚区项目工业废水预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02-03至2023-02-09(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英德(东华)万洋众创城产业集聚区项目工业废水预处理站

建设单位:

英德万洋众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英 德 市 东 华 镇 清 远 华 侨 工 业 园 内 中 区 , 中 心 地 理 坐 标(E113.7061729°,N24.22062145°)

环评机构: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1400m3/d的工业废水预处理站。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设计规模均为700m3/d。工业废水采用“预处理+UASB+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池+生化沉淀池”工艺,项目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等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各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氨(NH3)、硫化氢(H2S)。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氨和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15m)的要求,无组织废气排放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新扩改建排放限值。

(二)地表水:项目运营期间水污染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水泵、空压机等机械设备的运转噪声。项目通过优化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经采取相应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废包装、栅渣、生物滤池废填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和污泥。废酸碱及包装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固废交由专业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污泥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并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则交专业单位处理;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项目采取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通过源头、过程防控、污染监控等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六)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沼气中的甲烷,但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根据风险分析,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有污水管网破损、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风险物质未及时处理和污水处理系统异常。采取相应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项目的环境风险基本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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