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英德市英红工业园废水预处理厂与配套管网工程等两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2-27

  根据英德市英红工业园废水预处理厂与配套管网工程、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02-28至2023-03-06(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英德市英红工业园废水预处理厂与配套管网工程

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英德英红园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英德市英红镇红星片区英红大道北以西、红星一路以南

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天堂山国营林场

环评机构:

福建海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正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英德市英红工业园工业废水预处理厂位于清远市英德市英红镇红星片区英红大道北以西、红星一路以南,配套建设污水管线长21623米。污水预处理厂近期(本项目)设计规模2000m³/d(远期设计规模6000m³/d),共占地面积6400平方米,污水处理采用“格栅+集水池+旋流沉砂+调节池+芬顿反应+物化沉淀+水解酸化+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重力浓缩+板框压滤”工艺。

技改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天堂山国营林场,清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有厂区内,焚烧发电厂现配备有3台750t/d机械炉排炉,设计生活垃圾入炉焚烧处理能力为2250t。

本次技改项目拟在不影响生活垃圾处理、不改变焚烧炉的前提下掺烧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80t/d(含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污泥67.5t/d),掺烧比例最大不超过16.9%。技改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和相应的环保、公用和辅助工程等,不新增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本项目运营期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恶臭和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恶臭经“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恶臭污染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求;VOCs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TVOC无组织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标准》(DB44/814-2010)表2标准限值;运营期备用发电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甲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20)的二级标准。

(二)废水:厂内员工生活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化验检验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加药稀释水、初期雨水以及厂外接收的纳污范围内企业产生的综合废水全部进入工业废水预处理厂进行处理,经“格栅+集水池+旋流沉砂+调节池+芬顿反应+物化沉淀+水解酸化+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工艺处理,出水pH、CODCr、SS、BOD5、氨氮、总氮、总磷、LAS、石油类、动植物油、硫化物、总氰化物、可吸附有机卤素(AOX)、苯胺类、甲苯、二甲苯等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较严值后,进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仙桥水,最终汇入北江。

(三)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项目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编织包装交由资源回收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清运;项目栅渣、废砂、脱水污泥根据鉴别结果,若确认不属于危险废物,则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若属于危险废物,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管理。

(1)废气:本次技改项目焚烧炉烟气依托现有烟气净化系统“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险尘”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后通过120m高烟囱排放。针对容易产生恶臭的垃圾储坑、垃圾卸料大厅、高浓度污水处理站等区域,采取密封、负压、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高温焚烧分解的措施,配备活性炭除臭装置以处理焚烧炉停炉期间的恶臭污染物。

(2)废水:技改项目不会增加全厂废水的产生,不涉及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工艺的变更,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现有工程保持一致,厂内一共设置4套污水处理系统,分质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预处理+厌氧反应器UASB+二级硝化反硝化+外置式MBR+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工艺,处理垃圾渗滤液、飞灰稳定物填埋场淋滤液、洗车废水、初期雨水和垃圾卸料平台冲洗水,设计处理规模为800m3/d。生产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缺氧池+外置式MBR膜系统”工艺处理生活污水、车间清洗废水、化验室排水、设备反冲洗排水、垃圾车引桥冲洗排水、地磅区域冲洗废水等,设计处理规模为120m3/d。冷却塔排水处理系统采用“调节池+篮式过滤器+TUF+反渗透”工艺处理冷却塔排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550m3/d。餐厨污水厌氧处理系统采用“中温、湿式两相厌氧”工艺预处理餐厨污水,设计处理规模为200m3/d,预处理后依托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进一步处理。项目内所有废水经处理后全部于厂区内作中水回用,不外排,因此项目运营基本不对周边地表水造成影响。

(3)噪声: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土建工程和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施均保持与现有工程一致,本次技改后,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与技改前保持一致。在采取现有降噪措施的前提下,技改前后营运期对声环境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本次技改项目仅改变焚烧原料种类及入炉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贮存过程中无渗滤液产生,不新增废水处理污泥,因此固废污染物与现有工程基本保持一致,处理措施不变。现有工程炉渣由由清远绿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的“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配套炉渣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综合利用,飞灰经稳定化处理后运送至项目内的飞灰稳定物填埋场填埋处置,炉渣和飞灰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本次评价分析认为,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显著的污染影响。

(5)地下水、土壤:项目采取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通过源头、过程防控、污染监控等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在后续的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原辅料在储运及焚烧过程中的管理;加强车间通风和设备预防性维修,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制订更加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按时演练。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及时疏散厂内及周边企业人员,切断有关阀门。在落实本环评及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技改项目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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