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天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麻鸡保种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4-20

  根据广东天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麻鸡保种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04-21至2023-04-26(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天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麻鸡保种场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天农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高田冷水坑村(中心地理坐标为:113°12′12.342″、23°49′34.827″)

环评机构:

清远市恒科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总投资9000万元,鸡舍共25栋,其中育雏育成舍14栋(小型H型育雏育成舍12栋,大型H型育雏育成舍2栋),单体产蛋舍6栋(两层),曾祖代产蛋舍2栋(两层),祖代产蛋舍3栋(两层)。设孵化厂1座,配套建设办公、宿舍楼及相应的环保治理设施,预计年存栏育雏育成鸡6万羽、种鸡10.7万羽,年产父母代鸡苗244.36万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鸡舍内采用干清粪、优化饲料配比、低氮饲养及添加EM菌剂,并加强消毒和通风,臭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害化处理中心废气经“微波发生器+喷淋除臭(采用植物除臭液)”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粪污发酵罐废气经喷淋除臭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鸡粪暂存和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喷淋除臭后无组织排放。厂界臭气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臭气浓度60(无量纲),厂界氨气、硫化氢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发酵罐臭气和无害化处理产生的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二)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鸡舍冲洗废水、孵化厂冲洗废水和发酵罐喷淋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厌氧缺氧+接触氧化+二次沉淀+混凝沉淀+消毒”处理后于尾水暂存池暂存,用于周边农林灌溉,不外排,废水主要污染物执行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较严值。

(三)固体废物: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声环境: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严格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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