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清远市纳格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年加工 0.4 亿件塑料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5-17

  根据清远市纳格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年加工 0.4 亿件塑料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书、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05-18至2023-05-24(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市纳格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年加工 0.4 亿件塑料汽车零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

清远市纳格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区龙湾电镀定点基地(中心坐标:东经:112度53分57秒 ,北纬:23度42分18秒)

环评机构:

广州匠睿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性质属新建(迁建)。清远市纳格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拟关停现有厂区第二层2#电镀加工生产线,并以租赁厂房形式在清远市清新区龙湾电镀定点基地内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自编1#厂房首层东南部的闲置区域新建一条环形挂镀式电镀加工生产线,加工对象主要为汽车外标识件、车轮装饰盖、装饰条、汽车格栅、车门把手等塑料汽车零部件,年加工量约0.4亿件,电镀镀种主要包括铜、镍、铬等,预计外层电镀面积规模共约为51.58万m2/a,总电镀面积规模共约257.90万m2/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项目运营起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拟分别依托清远市龙湾电镀定点基地废水处理中心、清远市清新区太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项目中和、电解预浸等工序产生的酸碱废气经收集汇入酸碱废气二级净化塔处理达标后引至酸碱废气排放口17.0m高排放;粗化、铬前活化等工序产生的含铬废气经收集汇入含铬废气二级净化塔处理达标后引至含铬废气排放口17.0m高排放。

(三)声环境:项目车间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设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

(五)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严格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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