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泰亚(广东)广清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6-14

  根据泰亚(广东)广清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泰亚(广东)广清园项目

建设单位: 

泰亚(广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广州路北延长线旁

环评机构: 

深圳市圳清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年产沐浴露3500吨、洗面奶700吨、面霜700吨、爽肤水700吨、精华液700吨、面膜1400吨、粉底液980吨、洗发水3500吨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0.4%。项目总占地面积18211.71m2,总建筑面积55351.03m2。项目建成后规划年产沐浴露3500吨、洗面奶700吨、面霜700吨、爽肤水700吨、精华液700吨、面膜1400吨、粉底液980吨、洗发水3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到乐排河。

(2)废气:项目加热、乳化搅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以及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处理后经一条39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纯水机更换的废滤芯、废饱和活性炭、实验室检测废液、喷淋塔废渣、废油墨瓶(桶)、自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等。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喷淋塔废渣、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滤芯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污泥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实验室检测废液、废油墨瓶(桶)以及废活性炭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