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广东威顿新材料科技研发生产销售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0-27

  根据广东威顿新材料科技研发生产销售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威顿新材料科技研发生产销售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威顿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内(中心坐标:东经:112度58分46.002秒,北纬:23度30分27.973秒)

环评机构: 

清远市恒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年产纸制品包装材料24000万套、塑料制品包装材料5500万套,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2%。项目总占地面积28515.27m2,总建筑面积74004.27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广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水帘柜废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冲版、洗版废水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纸制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塑料包装材料注塑、挤出、吹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三级活性炭”处理后经达标排放;项目喷镀、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先经“水帘柜+漆雾过滤器”处理后与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共同经“三级活性炭”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纸制包装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纸废边角料、压痕(模切)废边角料、品检次品经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烫金纸交由供应单位回用处理;塑料包装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注塑、挤出、吹瓶产生的边角料及未经喷镀、喷漆的次品经破碎后做为原料回用,破碎粉尘、喷镀或喷漆后产生的次品、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烫金纸交由供应单位回用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企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过滤介质、废渣、废活性炭、水帘柜废液、漆渣、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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