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华誉(清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1-15

  根据华誉(清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0,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誉(清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华誉(清远)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智汇路6号

(中心坐标E112°58'58.152",N23°29'41.658")

环评机构: 

清远市千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次扩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依托原有项目厂房进行,无新增占地面积,总体项目占地面积仍为18348.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299.32平方米。本扩建项目年产电脑面板220吨,并增加配套生产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的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洗版废水及喷枪清洗废水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水帘柜废水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管理。

(2)废气:本扩建项目产生的碎料、投料粉尘经简易布袋处理后通过DA007排气筒15m排气筒排放;本扩建项目注塑有机废气与原项目注塑有机废气一并经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DA002排气筒15m高空排放;喷漆烘干、丝印、移印有机废气经收集至干式过滤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8排放;生产中产生的少量臭气浓度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未收集臭气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装置收集的塑料粉尘、废烫金纸、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活性炭等。废烫金纸、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原料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除尘装置收集的塑料粉尘、废布袋交由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水帘柜废水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管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含油墨废抹布、洗版废水、废印版、漆渣、喷枪清洗废水及絮凝剂沉渣、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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