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清远市众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存栏肉猪4000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01至2023-12-07(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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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众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存栏肉猪40000头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众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龙东村委会中心村民小组青草塘山地(中心地理位置北纬23°54'15.887",东经112°53'26.347")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中懿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用地面积18342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猪舍、宿舍楼、仓库、办公室、值班室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常年存栏量猪只共40000头,年出栏商品猪80000头;总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额1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物除臭塔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猪尿、猪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生物除臭塔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绿化灌溉用水,不外排;猪尿、猪舍冲洗废水进入异位发酵床进行堆肥发酵,不外排。 (2)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饲料输送产生的粉尘,猪舍、发酵车间、有机肥车间及无害化处理等环节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氨(NH3)、硫化氢(H2S)。猪舍恶臭经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后进行无组织排放;发酵车间废气经“水喷淋+生物除臭塔”等措施处理后进行有组织排放;有机肥车间废气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行有组织排放;无害化车间废气经生物除臭塔等措施处理后进行有组织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通过水喷淋处理后进行有组织排放;厨房油烟通过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进行有组织排放。 (3)声环境:项目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布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猪粪、病死猪、废包装材料、失效除臭包、无害化处理残渣、废布袋、污泥、医疗废物和废机油。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猪粪全部进入异位发酵床粪污处理系统进行有机肥原料资源化循环利用;病死猪采用无害化降解机进行化制,残渣作为肥料外售;医疗废物由疫苗公司带走处理;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失效除臭包交由有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公司回收处理;污泥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布袋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地下水、土壤环境: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通过加强管理,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6)环境风险:采取相应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