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传 真:0763-6979758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清环广清审〔2024〕2号 《关于广东美雅途科技有限公司美雅途总部及智能电动助力车研产销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清环广清审 〔2024〕2号 | 2024年1月4日 | 广东美雅途科技有限公司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佳素未来公司以南、美峰公司以东的地块建设。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传 真:0763-6979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