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拟对广东浩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润肤霜类1500吨、沐浴露类1500吨、精油类500吨、浴盐类500吨、泡脚液类2000吨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3-05

  根据广东浩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润肤霜类1500吨、沐浴露类1500吨、精油类500吨、浴盐类500吨、泡脚液类2000吨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706,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浩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润肤霜类1500吨、沐浴露类1500吨、精油类500吨、浴盐类500吨、泡脚液类2000吨变更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浩康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园广新街2号联东创新科技中心15栋

环评机构: 

深圳市龙辉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年产润肤霜类1500吨、沐浴露类1500吨、精油类500吨、浴盐类500吨、泡脚液类2000吨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5%。项目总占地面积1630m2,总建筑面积6520m2。项目建成后规划年产润肤霜类1500吨、沐浴露类1500吨、精油类500吨、浴盐类500吨、泡脚液类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反渗透净水机产生的浓水一同排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2)废气:项目加热、乳化搅拌、浴盐搅拌及过筛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以及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塔+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排放。

(3)声环境: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反渗透净水机更换的废滤芯、废饱和活性炭、实验室检验废液、检验固废、喷淋塔沉渣、废油墨瓶、自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利用;反渗透净水机更换的废滤芯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喷淋塔沉渣交由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处理处置;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后交由专业污泥回收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实验室检测废液、实验室固废、废油墨瓶以及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项目厂区采取水泥硬底化等措施。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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