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年产5000吨丙烯酸树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4-03

  根据年产5000吨丙烯酸树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7至2024-4-11(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丙烯酸树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波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英德市东华镇精细化工基地内。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 N24°11′39.48″;东经 E113°39′38.16″

环评机构:

广东臻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波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英德市东华镇精细化工基地内,本次主要新增5000t/a丙烯酸树脂,新增2台18m3兑稀釜(中转罐)、3台15m3丙烯酸树脂反应釜,且现有2.6m3、6m3、8m3的反应釜均扩建至10m3。扩建后全厂年产合成树脂10000t/a(其中丙烯酸树脂8000t/a、聚酯树脂2000t/a)。新增1栋实验室、1栋3层乙类仓库及4个30m3储罐。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扩建后,全厂共设员工50人,均不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次新增废水为废气处理塔废水、试验废液,废气处理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扩建后,全厂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冷却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通过初期雨水池收集后经沉淀池预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与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输送到东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中PM10、SO2、NOX(以NO2计)、二甲苯、苯乙烯、非甲烷总烃,扩建项目拟设置“碱液喷淋塔+生物塔+二级活性炭”对丙烯酸树脂生产废气和聚酯树脂生产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声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生产车间的优化设计,有效降低生产噪声影响,使生产噪声达标排放。为了有效降低生产车间的噪声影响,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使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同时使距离厂界东面110m的坣下新村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废废物影响

扩建后,全厂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有危险性废原料包装、废抹布、生产废液、废滤渣、滤网、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塔废水、试验废液、废机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为一般废原料包装,交由资源部门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分类收集、回收、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安全有效,经“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后,没有固体废物排放。

五、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生产车间、储罐、危废暂存间、仓库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对重点防渗区的维护保养,避免防渗层发生破损,杜绝化学品物料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发生跑冒滴漏现象,一旦发生异常泄漏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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