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骏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万米PVC复合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10-14

  根据广东骏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万米PVC复合材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15至2024-10-21(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骏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万米PVC复合材料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骏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远民族工业园内 13-08 地块,项目所在地中心位置:E112°22'10.328";N24°44'08.258"

环评机构:

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采用压延法进行PVC复合牛津布的生产,预计年产PVC复合牛津布5500万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地表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并沉淀处理,连同冷却塔排污水排至连州市九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地面清洁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项目生产过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上糊线产生的调胶/均质、涂胶和烘干废气、投料粉尘、压延线废气、设备清洗废气、燃气导热油锅炉废气、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臭气,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噪声:项目从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两个环节着手降低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无明显影响,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布袋除尘器回用于生产;过滤滤渣、包装固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丁酮废液、废油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废包装桶由生产商回收循环使用。

五、土壤及地下水:项目落实好防渗措施后,在正常情况下不对会土壤、地下水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在非正常工况下,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设置防渗漏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等,减少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六、环境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贮存、生产等过程发生泄漏、火灾等安全、消防风险事故所引发的环境污染。项目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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