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清环〔2019〕213号 |
2019-7-10 |
广东省佛冈金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围镇村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378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