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美臣智能印刷有限公司年产标签制品37.2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月6日至2020 年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1号企业服务中心613,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69797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美臣智能印刷有限公司年产标签制品37.2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美臣智能印刷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广清合作园(石角片区)(中心坐标:北纬N 23°29'50.24",东经E 112°59'9.31") |
环评机构: | 广州自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因企业发展需要,清远市鸿盛塑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成立子公司广东美臣智能印刷有限公司,子公司使用总公司清远市鸿盛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厂房二楼局部(原仓库区)作为本项目的生产场所,项目占地面积为1545.6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45.65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主要从事标签制品的生产,年产标签制品37.2万平方米,员工人数为15人,不设食宿,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无土建施工过程。 一、废气 项目印刷工序、模切工序(过油模切机)以及酒精擦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由“UV光解+活性炭装置”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速率及浓度应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最终汇入乐排河;员工生活污水(162t/a),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广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广清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标准。 三、噪声 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有注塑机、吸塑机、造粒机等各种设备,其噪声声级从70~85dB(A)。 建设单位拟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并优化平面布置设计,将产生噪声较高的声源设置在距离厂界较远的位置,利用厂内部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另外,厂区四周设置绿化带,种植一些吸声的植物,以减少项目机械和作业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各类固体废物分类临时贮存堆放后外交处理处置。工业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临时贮存场,位于危险品仓库内,单独设置,临时贮存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1-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三防”设计建设,并按要求配备标识标牌。生活垃圾经厂区设置的垃圾桶/箱分区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