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清远市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9-20

  日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清远市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小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李勇,清远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心主任宁文凯出席新闻发布会,清远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刘艳文主持新闻发布会。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实录。

  刘艳文: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清远市安全生产专场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本次新闻发布会主要发布我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小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李勇,清远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心主任宁文凯,我是主持人,清远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刘艳文。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还邀请了南方日报、清远日报、清远广播电视台三家媒体来参加。

  今天的议程共有两项,第一项是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小风介绍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第二项是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张小风副局长通报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张小风: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现在由我通报我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首先,通报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的工作情况。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7月底,从我市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来看,我市纳入到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共3871家。目前,我市有20家工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这20家单位核准的经营总规模有62.4万吨,其中核准利用规模为50.5万吨,截至7月底,2023年我市20家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实际处置规模为10.5万吨。我市20家工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可以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的种类总共有19个大类别和99个小类别的危险废物。

  第二方面通报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日常工作中,我们主要从3个方面对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管理。

  一是落实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在年初制定并印发《清远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2023年)》和《清远市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在文件中,我们明确了我局在2023年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过程中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关的工作责任,我们对清远市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1-8月以来,我们已进行了6个批次的抽查检查,抽查了企(事)业单位71家,其中检查产废单位59家,检查经营单位12家。

  二是完善信息管理,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依托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清远市正在逐步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

  市生态环境局梳理我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企业清单及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企业名录,以及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和对企业摸排的情况,制定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重点企事业单位清单,并进行动态变更。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监督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制度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实现了全流程电子联单管理,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坚决遏制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协同作战,形成执法合力,严惩了一批在我市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大案要案。具体做法:一是及时互通污染环境犯罪线索和信息,生态环境和公安两部门共同对2018年以来倾倒固体废物案件及其他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研判,深挖线索,共同推进打击工作;二是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2019年以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依法查办了阳山县青莲镇庵罗角(阳山县三星水泥厂)倾倒危险废物、英德市沙口镇独山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刑事犯罪案件;三是紧盯运输管控,清城、英德等地生态环境与公安两部门协同,通过开展夜间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了对外来车辆的检查力度,有效打击了在我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四是加大与周边地区协同执法力度。2018年以来,我局多次会同周边湖南省株洲、郴州、常德等市,省内佛山、广州、肇庆等市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查办了飞来峡镇无名废旧电池加工场、龙塘镇某铝业有限公司非法处置、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案件。

  2022年以来,我局共计向公安机关推送行政处罚信息130余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经营信息19条,同时将清远市辖区企业危险废物的申报情况、生态损害赔偿线索等向公安部门进行通报、移送。仅2022年至今,我局会同公安机关共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余次,有力地打击了我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企业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具体做法有3个方面:一是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加大2020年4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罪案件的宣传。二是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手册》,深入企业开展宣传,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尽量实现每个企业均能自觉依法、依规管理危险废物的最终目标。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今年以来2次组织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相关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能力。

  第三方面是主要存在问题。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我市的部分企业对涉危险废物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不熟悉、不落实,守法意识淡薄。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基础保障能力不足。部分产废单位和部分经营单位的危废管理制度简单粗暴,管理机构缺失,责任落实不到人,档案资料管理较混乱。危险废物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不规范不细致。二是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产废单位在执行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政策上不够规范,部分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申报种类不全,危险废物代码归类不正确,危险废物标识不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地防渗漏设施不足,导流槽或防漏围堰缺失等问题。

  2.固体废物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市一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监管手段较落后、专业人员较匮乏,县一级的固废管理队伍不健全、专业化管理水平不足。同时,我市对固废监管执法的科技化、信息化手段有限,监管执法缺乏有效抓手。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健全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固废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调研帮扶,进一步推进全市涉危废企业监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对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精细化、信息化管理。

  下面,通报我市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核技术利用单位主要有四大类:1.使用放射源单位;2.使用(销售)射线装置单位;3.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4.电磁辐射利用单位。截止到今年8月底,全市使用放射源单位26家、使用射线装置单位160家、销售射线装置单位2家、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8家、使用电磁雷达站1家、通信基站运营单位4家,全市共有137枚放射源,421台射线装置。

  (二)2023年以来我市核辐射安全管理的工作情况

  一是印发2023年度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2023年度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内容、任务,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等相关要求,2023年1-8月份,已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40张,同时利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对141家辐射安全许可证持有单位年度报告提交情况进行审核;

  二是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今年1-8月份,已完成8家伴生矿开发利用企业现场检查,对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系统开展专项检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累计出动约286人次,对104家企业开展辐射安全隐患现场排查;

  三是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安排,完成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功能升级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修订工作,我市放射源在线监管系统26套监控终端运行正常,无异常情况出现;

  四是对8个县(市、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人员及全市涉源企业负责人开展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辐射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辐射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五是组织全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召开通信基站落实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会议,研究讨论通信基站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方法。比如:“通信基站越来越多出现在居民小区周围,不明真相的居民“闻辐色变”,认为通信基站辐射威胁身心健康,阻碍基站建设”这些居民关注的热点。我局建议进一步加大基站辐射的科普宣传及监管,不定时抽检群众较关注的基站,委托有辐射监测资质机构进行监测,用数据打消群众顾虑,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六是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工作,我市依托“国家核技术利用与辐射安全监管系统”管理平台,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使全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实现持证经营。

  目前,我市辐射安全总体形势安全稳定。

  通报完毕。

  刘艳文:感谢张局!下面我们进行会议的第二个环节,回应记者们关注的问题。现在有请各位记者提问。

  清远日报: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规定了哪几类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谢谢。

  宁文凯: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国家今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不同环境管理环节中对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信息需求的不同,以及不同场景下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需求的差异,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分为三大类: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

  危险废物标签是设置在危险废物容器或者是包装物上的标志,用于警示和标识危险废物,同时也向人们传递危险废物的废物名称、废物代码、主要成分、危险特性、产生日期、产生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在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活动时,危险废物标签可以警示操作人员,防止因不规范操作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是设置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的标志,它以平面分布图的形式标注了贮存分区的划分情况和贮存分区存放的废物种类信息,用于警示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是设置在危险废物相关设施、场所的标志,由警示图形和辅助性文字构成。警示图形主要用于传达危险废物的环境危害特性,辅助性文字主要用于标明危险废物设施的类型和相关责任人的信息等等,便于发生意外情况时及时联系责任人并采取防范措施,尽可能避免环境风险扩散。回答完毕。

  南方日报:刚才提到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对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张小风:感谢南方日报记者的提问,这个问题是新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实施以来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刚才提到,新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有三类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这三类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传递和警示的内容,有利于识别和预警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过程的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警示危险废物的环境危害。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采用警示颜色、警示图形和警示文字对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和环境危害进行警示,有利于提升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和利用处置人员对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防范意识。

  二是传递危险废物必要的环境信息。通过设置危险废物标签等识别标志,向后续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相关人员传递危险废物的主要成分、有害成分、危险特性等重要环境危害信息,避免危险废物在后期处理处置过程中因不当操作而引发环境危害,确实能提高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支撑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处置。这三种识别标志标注了危险废物管理中的注意事项、周边废物存放情况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为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供技术依据和参考。我的回答完毕。

  清远广播电视台:随着5G技术的发展,通信基站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现在居民小区周围越来越多地出现通信基站,很多的居民“闻辐色变”,担心通信基站可能会影响到人的身心健康。那么,请问5G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到底有多强?是否真的会影响周围居民的身心健康?谢谢。

  李勇:感谢这位记者对辐射安全工作的关注。首先,通信基站给我们手机发射信号是通过电磁波传输信息,电磁波的发射确实有可能对人体会产生一定的健康影响,但是,我们也不必过度紧张。

  我们正确的做法是多学习辐射方面的知识,正确处理生活中遇到的各种辐射的风险。建议大家多到政府部门网站比如:生态环境部、国家工信部等部门的官网上查看有关辐射知识的宣传资料,通过正规的渠道加强学习。

  我们通常把辐射分两种类型,一种是频率很高、波长很短的电离辐射,它对人体的危害比大,常见的人造电离辐射源有:医用X光机、工业用探伤机、核电站用核燃料等。另一种是电磁辐射,它的频率较低、波长较长。而通信基站选用的一般是1-3000兆赫兹的电磁辐射,这个频率相对来说是较低的。比如日常生活中的可见光红外线,我们冬天“烤火”能感觉到暖是因为红外线的能量传递,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负面影响。而5G基站使用的电磁波段比红外线的波长更长,频率更低,所以应该说更安全。

  对人体产生影响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功率密度,我国严格要求公众电磁辐射照射任意连续6分钟平均功率密度限值为40微瓦/平方厘米,而欧洲大部分国家现在都是200微瓦/平方厘米以上,我国通信基站环评标准比国际标准严格20倍。目前,国内5G基站发射功率是小于40微瓦/平方厘米,根据实测的经验,我们实际使用的基站的功率密度是在10微瓦/平方厘米以下,远低于国家的标准,对我们人体来说是比较安全的。

  刚才讲到我们现在5G基站的数量越来越多,其实是基站在设计理念上的优化,基站覆盖范围大,那么说明单个基站发出的功率密度可能就越大,对人体的影响也越大;新的5G基站覆盖范围小,单个基站发出的功率密度比以前低,虽然我们看到基站数量多了很多,但实际上我们接受到的辐射剂量比原来更少,是更安全的,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刘艳文: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此结束了,再次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请大家继续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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