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6-2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自4月4日广东省进入2024年汛期以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紧密部署,积极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行动,切实保障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汛期以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通报东莞万江“4·4”护理院火灾事故、潮州市饶平县“4·15”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并部署有关工作,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密切关注“龙舟水”等重点时期雨情水情汛情工情发展变化,常态化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实履行防范责任。

  在此次检查行动中,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清远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和《清远市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关于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党组书记、局长郑伟斌及各分管领导轮流带队,针对“一废一品一库一重”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重点单位,深入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一线,从环保设施运行、危险废物管理、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风险评估、应急物资配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方面,深入排查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要求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的闭环管理。

  与此同时,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专人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密切关注重大气象信息、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确保汛期每天24小时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

  接下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密切关注汛情变化,督促企业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同时,加强重点流域水域、重点水库、重点企业、关键点位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准备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对环境安全的承诺,为市民守护好一片蓝天碧水净土,确保汛期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人民群众能够工作安心、生活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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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党组书记、局长郑伟斌,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佐带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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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赵志雄带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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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昕带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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