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纪检干部“一季一书一交流”活动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8-07


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有关法律、党内法规,开展常态化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技能、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我局前期制定的纪检监察工作学习交流工作方案,继第一季度集中学习交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取得良好效果后,8月3日,我局组织开展第二和第三季度纪检干部“一季一书一交流”活动,交流活动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志雄主持,邀请了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组长蒋馨舜列席指导,局机关纪律委员会委员、各分局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局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共14人参加了交流活动。

此次交流活动以集中座谈交流的形式,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为主题,参加人员逐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具体案例和生活经历,围绕对以上两部法律、法规学习的收获感想、下一步纪检工作思路、身边案例的警醒意义等,分享自身的学习心得体会,并开展了热烈充分的讨论。

蒋馨舜对此次学习交流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参会人员的分享均能发自内心,紧扣主题、脉络清晰,谈真心话、谈真感情,一是谈出了自己的观点,真正做到了学深悟透,并能有自己的见解;二是能抓住切入点来学,能有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来学,并结合身边的具体案例,分享自身的工作思路,谈出了真情实感;三是能把握重点来学,参会人员均能立足岗位实际,紧扣该两部法律法规中适应工作需要的学习重点来学,如监察法中的监察范围、监察程序,规定中的主体责任落实要求等。此次学习交流会对纪检干部以后工作的开展有良好的启发作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他强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纪检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要明确学习重点,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明白事;二要明晰履职方法,进一步学懂弄通如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如果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教育责任。三要明细工作落实。要开展岗位责任风险点排查,制定风险清单,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加以提醒纠正。

赵志雄强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纪检干部要有敢于监督的勇气和善于监督的能力,积极配合市第十纪检监察组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谈话提醒,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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