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大气污染防治科机动车业务办理说明

来源:清远市环境保护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11-21

一、办理须知

1、办理人前来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带齐所需资料办理。

2、以下所有业务办理所需的资料都需要提交复印件(请自备),原件核实无误后退还,资料提供者必须保证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真实有效

二、业务办理所需资料

1、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执法复核

办理对象:进入限行区范围内被处罚的在绿色环保标志有效期内的机动车。

所需资料:

①车主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行驶证和登记证原件(被扣证的需提供复印件)、

③交警出具的执法回执或相关证明。

2、核查机动车排放标准

办理对象:

①需办理新车入户的达到国五标准的机动车;

②需办理迁入或过户的达到国四标准的在用车。

所需资料:

1、新车入户:①业务办理申请表;②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车辆一致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进口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车辆铭牌照片。

2迁入或过户:①业务办理申请表;②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业务需现场填表。业务审核盖章后会电话通知来领取。

3、机动车异地环保检验委托

办理对象:需在外地办理环保检验业务的、注册地在清远的“绿标车”。

所需资料

①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业务审核盖章后会电话通知来取。

4、机动车环保标志技术鉴别申请

    办理对象:对于环保车型系统无法查询到的车型、车主对按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异议的机动车。

所需资料:

①技术鉴别办理申请表;②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业务需现场填表。业务审核、同意受理后会电话通知。

5、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业务咨询

    办理对象:对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相关业务有疑问需要咨询的车主。

业务说明:本办公室只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不办理相关业务

①如需办理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业务请到附件1中的地点办理;

②如需申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请到附件2中的地点办理。

   三、补充说明

1、如有以下情况,除提供以上业务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代办: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公司车: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附相关业务委托办理说明。(所有资料需盖公章)

2、如办理业务时需要提供相关电子资料,请发送至办公邮箱,并在邮件中说明所办理的业务和大致情况。

3、如有其他问题,可在办公时间来电咨询。

4、以上事项如有变更,请以最新通告为准。

 

 

2016117 

业务受理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凤鸣路环保大厦309

办公时间: 4-9月: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10-次年3月: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办公电话:0763-3378560

办公邮箱:qy336255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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