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清远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9月8日,共30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清远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对上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市环境保护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清远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701室
联系电话:0763-3378918、3362558
附件:清远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如需反馈意见,请访问下方链接:
http://www.gdqy.gov.cn/frontapp/myzj/index_opinion.jsp?xid=2207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