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环保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16015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清远市环境保护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07-20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清环函〔2016〕531

 

清远市环保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160153号提案答复的函

 

九三学社清远市基层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尽快开展饮用水源保护整治工作的建议》(第201601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远市区现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3个,分别是北江七星岗饮用水源保护区、北江芒州保护区和滨江迳口保护区,其中七星岗取水点、芒州取水点均以北江为水源、滨江迳口以滨江为水源,对三个取水点均能做到定期检测,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类标准

 市区饮用水源地由于选址规划及城市的快速发展原因,市区三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至今仍存在着影响水源保护的码头、造船厂、建筑物、桥梁、排污口等设施,饮用水源安全存在较大隐患。为保护市区饮用水源水质,按照我市创建国家模范城市、南粤水更清计划、清远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我市制定了相关的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措施,来文中提出的整治措施建议均为我市目前的整治工作计划和开展的工作内容,目前我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取得了如下进展:

一、开展饮用水源水质保护立法。20159月,我市被广东省人大确定为第二批全省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之一,继而制定《清远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了我市立法方向、程序等要求。20163月,清远市6届人大常务委员会65次主任会议通过清远市2016年地方立法计划,确定《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为我市首个立法项目。目前《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草案已编制完成,由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审议,人大一审也已通过,现修改完善工作正在进行,计划在今年10月全面完成条例的制定工作。

    二、关于北江七星岗饮用水源保护区位于城区建成区内,保护难度较大的问题,目前根据水务局供水规划,拟关闭七星岗现取水口,加快江南水厂的建设。待江南水厂建设完毕后立即启动江南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工作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在江南水厂启用前,进一步完善七星岗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及风险防范工作,目前已完成七星岗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建设工程,对保护区进行有效的物理隔离和警示宣传。市委、市政府对江南水厂的建设非常重视,在工作会议上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多次协调,根据《江南水厂和南部管网项目建设工作协调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645号)内容,要求国土局等部门在630日前完成江南水厂一期厂区用地及取水泵房的征地工作,力争在今年10月前动工。

    三、关于滨江迳口饮用水源地,清新区政府拟将太和水厂东干渠取水口封闭弃用,将取水口上移至迳口大坝上游约1.3公里处,并在取水口上移后进行规范化建设,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边界、取水口、保护区村民密集区、主要交通路口等醒目位置规范设置永久性宣传标语、公示牌、界桩与隔离设施、警示等宣传标识。清新区政府七届四十七次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同意按该方法建设。

    四、关于北江芒洲饮用水源地,由于保护区内环境综合整治难度较大,成本过高,拟取消北江芒洲现有取水口,改由滨江取水,或者将现有取水口下移。现有待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讨论决策具体解决办法。

 五、为满足各县(市、区)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划调整和饮用水源保护需求,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市环保局现正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区划调整工作,现已完成招标,预计今年底前完成。

 诚挚感谢九三学社清远市基层委员会对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市的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献计献策。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201674

 

联系人:黄艳婷,337571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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