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一批)

来源:清远市环境保护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9-1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办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一 批 2018年 9 月  5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来电第1批1号 连州市连州镇半岭村犁头铸造厂于每天23:00-次日07:00排放废气、污水以及产生机器噪音 连州市 大气 一.企业基本情况。
    连州市犁头铸造厂位于连州镇半岭谭屋村坳口,经营者马承慧,经营范围为铸造国家政策允许的机械配件、农具、钢球、钢锻。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经核查,企业已投入生产使用,该案件基本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案件交办前,有群众反映犁头铸造厂未取得相关手续进行生产的情况,9月4日,市环保局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对犁头铸造厂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厂共有4个电炉,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生产车间棚内铸造模具有灌注的已成型半成品,厂区内有多处堆放有废旧铁原材料,厂东面存放有半成品。市环保局立即对该厂进行调查。
案件交办后,市环保局、市供电局、连州镇人民政府对该厂进行调查,通过对经营者调查询问及调取该厂用电记录,证实企业存在生产行为。
基本属实 9月4日,市环保局对该厂未办理环保手续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9月6日,市环保局对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运行,停止排放污染物。9月7日,市政府组织连州镇政府、市环保局、市供电局、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企业实施停电措施。
2 来电第1批2号 黄福强、黄振标和黄振锋每天不定时在清城区石角镇S253线美林湖小镇对面倾倒工地垃圾(垃圾从美林湖小区运送出来)。 清城区 垃圾 现场有半个山腰的建筑垃圾,约540立方米(长约20米,宽约9米,深度约4.5米)。 部分属实 1.自接案以来,我区石角镇及城综局组织人员对建筑垃圾倾倒处进行了巡查,巡查期间未发现有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2.我区相关部门对举报涉及人员进行了调查,暂时未有确切证据证明,工地建筑垃圾是被举报人倾倒,3.石角镇政府已制定方案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预计10月份完成对该堆点的清理
3 来电第1批3号 每天10:00-19:00,清城区环城二路万安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场发出猪粪味道和沉淀池臭味。23:00-06:00,该处发出宰猪的噪音。  清城区 大气 (属同类来电第1批24号案件合并处理)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核实,清远市万安食品公司在夜间屠宰生猪时有猪的鸣叫声产生,待宰圈及废水处理站会有少量异味产生,确有扰民的情况。 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自2015年8月在横荷大有新建大型现代化屠宰场,已自筹投入建设资金近1.5亿元,目前已初步具备投产的条件,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即可搬迁。关于“市民曾向12345反映,其回复称建设新厂就搬迁,但至今仍未搬迁。”情况属实。“猪只产生的废水亦无收集处理”,该项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经查,处理整改情况如下:一、目前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按要求完善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一)噪声整改措施落实方面:1、对生猪刺杀放血区的窗口及顶部星铁瓦、生猪待宰栏北面墙体顶部的空间部位、生猪待宰栏与牛屠宰车间的墙体顶部与顶部星铁瓦的空间部位进行再次整改,在原用铁皮封闭的基础上,现已重新用隔热板封闭,进一步降噪;2、合理安排生猪进入宰杀通道,轻赶轻拍,减少暴力赶猪,减少生猪应激产生的噪音;3.生产过程中,生猪吊挂后,有及时刺杀放血,减少生猪叫喊;4.靠近居民楼的待宰栏(急宰间)做到坚持零存放生猪,降低猪叫声。(二)废气整改措施落实方面:1.将污水处理池采用红白蓝尼龙帆布作了封闭处理措施,并定期对污水池周边进行清洗;2.及时对运送生猪和活牛车辆进行清洗、卫生消毒;3.加强猪身喷淋,并加大了对待宰牛、生猪、待宰栏舍、屠宰车间的清洁次数,现场检查待宰栏生猪猪身、栏舍以及屠宰车间均清洁干净;4.屠宰生产过程中不断清扫、冲洗生产的废物和污水,垃圾能即时清理,地面污物及时清洗;5.屠宰结束后,有迅速清洗待宰栏、屠宰间,并进行消毒,现场检查环境卫生洁净。(三)检查期间发现用于对污水池密闭的红白蓝尼龙帆布破损和牛屠宰间没有及时清理牛骨的情况,现已整改,污水池已按环保要求做好封闭措施,屠宰车间的猪、牛产品已在每天9点全面清洁前全部清理完毕。二、市万安公司作业期间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流入市政管网,同时该公司也提供了其生产废水流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出具,并有清远市环保局监察分局加具的意见,说明了其生产废水经隔渣池、沉淀池、调节池、物化沉淀、氧化池有效处理后统一纳入市政管网最终到达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三、督促万安公司开展整改落实自查工作,并要求其向区农业局汇报目前旧场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新场建设情况,该公司已于9月10日向区农业局提供了情况报告,该公司报告称,目前项目的土建、设备、市政、水、电、气、消防、防雷安装等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合格;污水处理设施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屠猪、屠牛生产线已在调试运行中;废气处理设施,预计本月底可完成安装。四、下一步,一方面,我区农业局、环保局、水务局及凤城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强对旧屠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工作,继续抓好整改落实措施,同时加强指导横荷大型现代化屠宰厂项目峻工、验收合格等各项工作;凤城街道办事处将继续与居民加强沟通,积极协调,做好旧场搬迁的相关解释工作,稳定居民情绪。另一方面,清远市农业局将按照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提交迁建屠宰场竣工验收申请,依法做好屠宰场竣工验收有关工作,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清远市政府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后,届时即可开展屠宰场搬迁工作,彻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4 来电第1批4号 每天19:00后,清城区石角镇北部万科城周边有烧胶臭味,怀疑源头是杰成工业园。 清城区 大气 找北部万科城周边确有一家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9月6日清远市环境保护局、清城区环境保护局组织清远市公安局、石角镇包案领导、镇环监中队,对石角镇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该工业园区共有104间拆解场,现租出85间,生产工艺为人工手工拆解,暂未发现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有烧胶产生臭味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石角镇环监中队每天晚上安排巡查人员对北部万科城小区及周边地区进行巡查,并找小区保安进行咨询,确认是否有刺鼻气味存在,巡查情况为无异味并北部万科城小区保安签名确认情况属实。 部部分属实 根据网格化管理,加强夜间、节假日对杰成工业园巡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5 来电第1批5号 清城区龙塘镇阳光100小区周边每天不定时发出刺激性塑料味和白灰色烟雾,怀疑臭味源头是小区东面陂坑村小作坊。 清城区 大气 铁皮小作坊,位于阳光100小区后山的陂坑村委,该铁皮屋分租几户,分别从事印花、塑料加工等活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基本属实   2018年8月3日,龙塘镇环监中队已联合供电部门对铁皮作坊内的几家无证经营作坊进行停产停电处理,该小作坊在停电后违规私自接电生产,龙塘镇于9月3日再次对其作停产停电处理。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后,龙塘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该铁皮小作坊进行检查。经现场核查,该作坊已停止生产,货物及原材料已清理,下一步将把机械设备全部清理。该案件已办结。
6 来电第1批6号 清城区峡江西路万豪水晶湾一期北门首层店铺理想商行在后门开了一个窗户,该商行于每天06:00-07:00,11:00-12:00和18:00-19:00做菜,产生大量的油烟从该处窗户排放,十分扰民。 清城区 油烟 检查发现理想商行地处万豪水晶湾一楼商铺,商铺三楼以上属于商品房,占地约九十多平方米,以酒业经营为主。该商行二楼有一个占地约六平方米的厨房,该厨房平时为6个员工做饭菜。厨房有两个炉头,其中有一个为大功率的高温炉,炒菜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收集后经净化设施向水晶湾小区地下管道排放。该油烟净化设施平常较少维护,累积黑油,且密封性不够。检查中得知,该商行大部分工作人员都是北方人,对饭菜口味较重,有时会炒些辣椒菜。因以上几点因素,在做菜时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清城区横荷街办工作人员现场将检查发现问题所在告知该场所负责人,并向该场所负责人派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商行取消大功率高温炉头,对油烟管道及净化设施进行整改,尽量不做产生高油烟的菜。2018年9月10日下午,清城区横荷街办进行复查,该商行已经暂停做饭,取消大功率炉头,正在对油烟管道进行整改。9月12日下午再次检查时,该商行正在整改厨房,整改期间一直没有做饭。下一步清城区横荷街办将会对商行厨房整改继续跟进,确保理想商行厨房产生的油烟正常排放,不影响附近居民。
7 来电第1批7号 清城区半环北路1号机关南院宿舍首层连河美食,于每天11:30-14:00和17:00-24:00营业,该餐厅把油烟直接排放到下水道,下水道产生大量臭味。 清城区 油烟 现场检查发现连河美食北面市政府南院内(厨房后)抽风机已进行封闭拆除处理,未发现案件中所述的噪声扰民问题。此外,该店由于已安装油烟油雾净化器,油烟经净化机以及水喷淋设施对油烟进行处理后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均正常运行,但经油烟净化器排出的油烟因与下水管道连接,在路边的管道口有少量气味溢出,能在室外闻到。发现厨房天花板损坏,油烟设备及排气设施油渍多,厨房与大厅的墙上有个大缺口没有封住,酒楼门口垃圾桶无加盖。 部分属实 2018年9月6日清城区洲心街办联合食安办、环监办、区食药局、区城综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查,发现连河美食北面市政府南院内(厨房后)抽风机已进行封闭拆除处理,未发现案件中所述的噪声扰民问题。此外,该店由于已安装油烟油雾净化器,油烟经净化机以及水喷淋设施对油烟进行处理后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9月10日晚再次委托环保检测机构对“连河美食”进行油烟和噪音检测,并与小区业主进行现场沟通协商,检测报告结果(编号:VC18-0190)显示油烟和噪音均无超过标准限值。责令其整改不按规定将排气设施接入下水道,现正整改当中;为妥善解决“连河美食”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洲心街办将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落实好该餐饮店的各项整改措施,跟进最新一次的环保检测结果,建议经营者与小区业主沟通协商,望能将烟管装在住宅外墙上,或在排气设备、出风口设施上作升级改造。同时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避免治理成果反弹,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8 来电第1批8号 清城区龙塘镇阳光100小区正门口左侧工厂于每天17:00-19:00焚烧铝片,产生大量黑色浓烟。 清城区 大气 左侧工厂焚烧铝片。阳光100小区附近铝材工厂为清远市吉成铝业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铝型材项目于2007年5月8日已取得环评审批批复(清环建表[2007]62号),于2007年7月18日通过环保骏工验收(清环验(2007)92号)。年产3万吨铝型材、3万吨铝棒扩建项目于2014年8月11日已取得环评审批批复(清开环〔2014〕4号),于2017年3月20日通过环保骏工验收(清开环验〔2017〕3号)。两台在用的20吨熔铸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并配套有布袋除尘设施。 不属实 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后,区环保局、龙塘镇环境监察中队到该公司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暂时未发现有大量黑色浓烟情况。另外,该公司一般是24小时生产,未发现每天17时至19时产生大量黑色浓烟的情况。
9 来电第1批9号 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尾的山地的绿化被挖,玄真古洞后面的大山,挖掉以后一直没有动工,希望尽快恢复绿化带。 清新区 其他 9月6日,清新区政府由分管副区长组织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经查,该处被开挖的山体植被是清远市清新区玄真旅游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时造成的,据现场查看,该项目大部分山体已进行削坡、道路平整,部分已进行基础施工,但到目前为止已停工近两年。现因该公司前期资金困难,已无力进行下一阶段的开发建设和整治,只能通过法院委托清算小组进行清算重组并挂网公开拍卖,待9月底拍卖结果出来后,由接手公司履行相应义务。 属实 清新区住建局已于2018年4月对清远市清新区玄真旅游房地产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作出罚款捌万元的行政处罚。我区将督促该公司做好水土保持和扬尘防治工作,并将继续跟进该公司清算拍卖结果,在新公司接手后督促其尽快对开挖山体进行复绿。
10 来电第1批10号 连州市九陂镇爱民管理区墩头村63号旁边有一个猪场(约有40头猪),产生大量猪粪臭味,且卫生环境差,当地镇环卫所、县环卫局曾对猪场负责人李飞行进行口头教育,无果。 连州市 生态  一.猪场基本情况。投诉反映的猪场位于连州市九陂镇爱民管理区墩头村,现存栏大小猪只共24头,为家庭式养殖,周边为村民住宅。
二.调查处理情况。9月6日,九陂镇政府、市环保局和科农局对该猪场进行检查,该猪场未达到规模化养殖范围,由于该猪场距离村民住宅较近,养猪臭味会对周边居民造成较大影响,九陂镇政府、村干部积极开展养殖户思想工作,动员其对猪场进行搬迁。
部分属实(其中属实内容为猪舍靠近村民住房,不属实内容为养殖数量为24头)  目前养殖户已初步同意在国庆前将存栏猪只卖出。我市要求九陂镇政府密切关注养殖户动向,要求养殖户做好养殖区域卫生工作
11 来电第1批11号 清城区半环北路市值机关南院宿舍楼下小食店连河美食每天17:00开始营业,产生大量油烟和抽风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向市信访办、市环保局、创卫办反映,其表示油烟整改达标,但市民表示油烟味道依然存在。 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油烟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油烟 现场检查发现连河美食北面市政府南院内(厨房后)抽风机已进行封闭拆除处理,未发现案件中所述的噪声扰民问题。此外,该店由于已安装油烟油雾净化器,油烟经净化机以及水喷淋设施对油烟进行处理后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均正常运行,但经油烟净化器排出的油烟因与下水管道连接,在路边的管道口有少量气味溢出,能在室外闻到。发现厨房天花板损坏,油烟设备及排气设施油渍多,厨房与大厅的墙上有个大缺口没有封住,酒楼门口垃圾桶无加盖。 部分属实 2018年9月6日清城区洲心街办联合食安办、环监办、区食药局、区城综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查,发现连河美食北面市政府南院内(厨房后)抽风机已进行封闭拆除处理,未发现案件中所述的噪声扰民问题。此外,该店由于已安装油烟油雾净化器,油烟经净化机以及水喷淋设施对油烟进行处理后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9月10日晚再次委托环保检测机构对“连河美食”进行油烟和噪音检测,并与小区业主进行现场沟通协商,检测报告结果(编号:VC18-0190)显示油烟和噪音均无超过标准限值。责令其整改不按规定将排气设施接入下水道,现正整改当中;为妥善解决“连河美食”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洲心街办将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落实好该餐饮店的各项整改措施,跟进最新一次的环保检测结果,建议经营者与小区业主沟通协商,望能将烟管装在住宅外墙上,或在排气设备、出风口设施上作升级改造。同时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避免治理成果反弹,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12 来电第1批12号 清城区龙塘镇阳光100小区附近游屋村(巨龙山庄路口进)的铁皮小作坊,经常在20:00出现黑烟,伴随着烧焦的塑料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向12345反映,无果。 清城区 大气 铁皮小作坊,位于阳光100小区后山的陂坑村委,该铁皮屋分租几户,分别从事印花、塑料加工等活动,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基本属实  2018年8月3日,龙塘镇环监中队已联合供电部门对铁皮作坊内的几家无证经营作坊进行停产停电处理,该小作坊在停电后违规私自接电生产,龙塘镇于9月3日再次对其作停产停电处理。省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后,龙塘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该铁皮小作坊进行检查。经现场核查,该作坊已停止生产,货物及原材料已清理,下一步将把机械设备全部清理。该案件已办结。
13 来电第1批13号 清新区太和镇飞水六村村长甘锦坤经常于21:00擅自将工业垃圾倾倒在河堤基围边,市民曾向清新区环保局反映,无果。 清新区 垃圾 9月6日,清新区政府由分管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城综局、太和镇政府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查,太和镇飞水村基围内确有一处(属飞水村委会四、六、七村村民小组共有,小地名瓦窑岗)倾倒有垃圾及建筑淤泥,其中疑似工业垃圾约3吨,主要为废塑料。当日下午,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走访周边居民,并对甘锦坤进行了询问调查,甘锦坤否认有倾倒垃圾的行为,因缺乏相关监控录像及目击证人,初步调查暂未能查清倾倒垃圾的主要责任人或单位。 部分属实 9月8日至9日,太和镇政府制定清运方案,组织人力物力对该处倾倒的垃圾及建筑淤泥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该处树立警示牌,注明警示语和违法倾倒行为的举报电话,强化宣传及震慑效果。我区将安排夜班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偷倒垃圾行为严格查处、严厉打击。
14 来电第1批14号 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工业园深北电力每天不定时排放废气,产生烧焦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向园区负责人反映,无果。且市民表示该厂没相关环保手续 。 英德市 大气 9月5日、7日,英德市环境保护局派员会同英德市英红园、英德市英红镇工作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主要建设生产设施有:变压器纵剪生产线1套、变压器横剪生产线1套、电动铁芯翻转台2套、箔式绕线机1台、高低压绕线机8台、数控剪板机1台、液压折弯机1台,和环保审批及验收文件规定的设备数相符;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和扩建项目环保审批文件规定的设备数相符的生产设施有:真空浇注罐1套、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2台。
检查时,该公司变压器纵剪生产线、变压器横剪生产线、箔式绕线机、高低压绕线机正常生产;扩建项目的真空浇注罐、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及其他工序未见生产。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已设置贮存场所。
存在问题:危险废物抹布露天存放在生产车间北面通道;在厂区内西面空旷处焚烧固体废物。
部分属实(不定时排放废气、没相关环保手续不属实) 9月6日,英德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英环责改字〔2018〕100号),责令该公司: 1.立即将露天存放在生产车间北面通道危险废物抹布转移至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贮存,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2.立即停止焚烧固体废物行为。
9月6日,英德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英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英环罚告字〔2018〕65号)。
目前,该公司已按英德市环保局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英环责改字〔2018〕100号)要求落实了整改。
15 来电第1批15号 清城区龙塘镇广清大道阳光100小区B区后山有3处蓝色铁皮的花盆制作厂,每天20:00-次日08:00烧窑制作花盆,产生大量烧塑料的黑色浓烟臭味,已经多次向当地环监部门和当地政府反映,而且工作人员已经清楚臭味的源头,但一直没有进行处理。望尽快处理该处臭味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在阳光100小区后山没有发现蓝色铁皮花盆厂生产的情况,无发现大量塑料臭味及黑色浓烟现象 部分属实  2018年8月5日,龙塘镇环监中队已联合供电部门对阳光100小区后山所有花盆缸窑厂进行停电处理。并于 8月16日组织区环保、国土、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及花盆缸窑业主召开座谈会,邀请第三方环评公司实地勘察评估,督促花盆缸窑业主规范化经营,必须完善环评手续及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龙塘镇特制定《龙塘镇缸窑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计划于2018年12月完成整治工作。
16 来电第1批16号 清城区龙塘镇云路管理区云路大村村头(土名“对面排岭堆放对方过万吨工业垃圾,村民多次向龙塘镇政府反映,时隔10年,均无处理,反而成为违法者的保护伞。  清城区 垃圾 接到交办案件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龙塘镇政府到云路村委云路大村村头进行摸底排查。经现场核查,发现云路大村村头山边有9间无牌无证作坊,该批作坊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和木头加工,经营场所内堆放了大量废旧塑料和烂木头等工业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龙塘镇之前并没有收到过云路大村堆放过万吨垃圾的投诉案件,经详细核查,未发现保护伞的情况。 基本属实   龙塘镇制定了拆除云路废旧五金货场行动方案,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9月7日,龙塘镇组织环保、供电、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行动方案,依法开展大型环保整治行动。本次行动共出动工作人员约200人,大型勾机2台,铲车5台,对上述9间无牌无证作坊进行了清拆。目前,云路大村村头山边无牌无证作坊已全部清拆取缔,堆放的工业垃圾已全部清理。
17 来电第1批17号 清城区洲心街道三角村下南村有多间养蛇户和烤蛇户,烤蛇户每天不定时使用煤块烤蛇,一吹风就会有大量的臭味散发出来,市民曾经向清远市12345反映,但没有效果,养蛇户和烤蛇户的具体房屋号可向村长了解。望处理该处臭味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清城区洲心街道办事处组织农林水办、环保办、食安办、城管办等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小组,深入三角下南村对养蛇、烤蛇户大气污染状况进行摸底排查,共走访违规经营场所3家,排查违规场所3家。 属实 根据摸排情况,由农林水办牵头制定整治计划,并于2018年9月12日前完成整治工作,具体整治措施包括以下方面:首先,由三角村委会及下南村村长对养蛇、烤蛇经营者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引导其自行停止违规经营活动;其次,在教育引导工作无效的情况下,要求其限期整改;最后,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工作的,由街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取缔违规经营场所。目前洲心街办已对三角下南村养蛇、烤蛇户完成了教育引导工作,针对预期不配合整改的违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了关停取缔,下一步将切实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巡查力度,不定期进行走访查看,防止该类违规经营场所死灰复燃。
18 来电第1批18号 英德市大站镇侧塘村山下村的生态林被村支书弟弟(村支书,其弟弟承包,罗永玖私自开挖道路,每逢下雨,泥沙全部冲入附近的水源。另外,村委会与德洲旅游有限公司合作,在山下村引进了旅游项目,该公司私自开挖农田,严重破坏农田。 英德市 生态 1.经英德市林业局核查,罗永玖于2015年4月和2017年3月承包了英德市大站镇侧塘村委山下村民小组“横坑劈”和“乌老角”一带山林地约300亩。罗永玖在2017年9月21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证号:44189093170921027、44189093170921028)后,于2017年9月28日将“乌老角”一带林木发包给陆和平、张邦生砍伐。在砍伐林木时开挖有集材便道,长约615米,宽4米,便道两旁生长有大量的杂草,未发现水土流失的痕迹。罗永玖承包的山林林种均为一般用材林,未涉及有生态林。
另外,在核查中,发现英德市德洲旅游有限公司在牌楼至横坑开挖有道路,未涉及生态林,现对开挖道路正作进一步调查。 
2.经英德市国土资源局核查,英德市德州生态旅游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起,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在侧塘村委山下村民小组(土名:梅子角)建有2处简易铁皮棚房架构,非法占用耕地面积共约300平方米,地类为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现场核查均未破坏耕作层,用地权属来源是租用侧塘村委山下村民小组农田。其中地块一是在建架空式简易铁皮棚房,现状是搭建四周架构和架空铁皮地板,没有硬底和封顶,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地块二是在建简易铁皮棚房,现状是搭建四周架构,没有硬底和封顶,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
3.经英德市旅游局核查,该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在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项目相关联系人曾经来英德市旅游局咨询项目立项事宜,英德市旅游局已告知旅游项目立项备案具体流程及提交相关材料,目前该项目正在英德市发改局办理立项备案登记过程中。
4.经英德市农业局核查,该地段(整合部分)面积约30亩,没有种植农作物。
5.经英德市大站镇政府核查,罗永玖于2015年4月,在侧塘村委会山下组横坑劈承包山林地300亩,2017年10月,罗永玖将该山林的树木承包张邦生清砍(已办砍伐证),计划2019年春种植杉树,为了林木的运输,开挖了一条泥路。经林业部门核对,该山林地并非生态林,对部分泥沙冲入山坑水源的问题,英德市大站镇政府已通知其整治。经英德市大站镇国土所现场核查,英德市德州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8年6月份起占用山下村民小组基本农田建简易铁皮棚,英德市大站镇国土所于6月13日到现场制止,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进行复耕。  
部分属实(生态林被私自开挖不属实) (一)接案前处理情况
接案前,对于罗永玖发包林木砍伐造成部分泥沙冲入山坑水源的问题,英德市大站镇政府已通知其整治。另英德市德州生态旅游有限公司擅自在侧塘村委山下村民小组(土名:梅子角)占用基本农田建有2处简易铁皮棚房架构,英德市大站镇国土所于2018年6月13日前往现场制止,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进行复耕。
(二)接案后处理情况
1.英德市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9月6日向当事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改正,恢复种植条件,并进行复耕。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抄告英德市大站镇人民政府,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2.英德市大站镇政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巡查,督促违法当事人按要求限期整改,达到种植条件并复耕验收。
19 来电第1批19号 清新区太和镇玄真漂流背后的山头被开挖近两年,植被已没有了,但一直没有复绿。望尽快复绿。 清新区 生态 9月6日,清新区政府由分管副区长组织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国土分局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经查,该处被开挖的山体植被是清远市清新区玄真旅游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时造成的,据现场查看,该项目大部分山体已进行削坡、道路平整,部分已进行基础施工,但到目前为止已停工近两年。现因该公司前期资金困难,已无力进行下一阶段的开发建设和整治,只能通过法院委托清算小组进行清算重组并挂网公开拍卖,待9月底拍卖结果出来后,由接手公司履行相应义务。 属实 清新区住建局已于2018年4月对清远市清新区玄真旅游房地产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作出罚款捌万元的行政处罚。我区将督促该公司做好水土保持和扬尘防治工作,并将继续跟进该公司清算拍卖结果,在新公司接手后督促其尽快对开挖山体进行复绿。
20 来电第1批20号 清城区石角镇塘基管理区鸿悦铝厂于2018年06月04日将污水排放到水库,导致市民养在水库的鱼受到污染死亡,市民于2018年06月曾向中央督察组反映污染赔偿问题,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污染赔偿问题。  清城区 生态 1.清远市鸿悦铝业有限公司氧化车间地基下沉,造成污水收集管道破裂损坏,导致收集管道的污水渗入到厂区旁边的雨水沟,经过雨水沟流入华清(清远)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雨水收集沉淀过滤池,沉淀过滤池有少量水流入卡房水库。2.现场检查时,鸿悦铝业已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制止污染物进一步扩大。3.现场水库鱼塘水面没有发现大量鱼类死亡,岸边也没有鱼类死亡的尸体。 基本属实 1.根据调查的情况,清城区环保局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鸿悦铝业进行立案处理;2.鸿悦铝业了解到陈伟其鱼塘死鱼情况后,已积极与其进行协商处理,陈伟其提供要求赔偿150万元的条件,鸿悦铝业不能接受该条件而协商不成,下一步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清远市鸿悦铝业有限公司和养殖户陈伟其进行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将建议养殖户陈伟其走法律途径维权。 /
21 来电第1批21号 清城区半环北路机关南院宿舍楼下连河美食每天17:00到01:00进行营业,但营业时产生大量油烟,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多次向清城区洲心街办反映,其表示该店有排烟系统,但市民表示油烟问题一直存在。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1、油烟扰民的问题。2、清城区洲心街办不作为的问题。 清城区 油烟 现场检查发现连河美食北面市政府南院内(厨房后)抽风机已进行封闭拆除处理,未发现案件中所述的噪声扰民问题。此外,该店由于已安装油烟油雾净化器,油烟经净化机以及水喷淋设施对油烟进行处理后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均正常运行,但经油烟净化器排出的油烟因与下水管道连接,在路边的管道口有少量气味溢出,能在室外闻到。发现厨房天花板损坏,油烟设备及排气设施油渍多,厨房与大厅的墙上有个大缺口没有封住,酒楼门口垃圾桶无加盖。 部分属实 2018年9月6日清城区洲心街办联合食安办、环监办、区食药局、区城综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查,发现连河美食北面市政府南院内(厨房后)抽风机已进行封闭拆除处理,未发现案件中所述的噪声扰民问题。此外,该店由于已安装油烟油雾净化器,油烟经净化机以及水喷淋设施对油烟进行处理后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9月10日晚再次委托环保检测机构对“连河美食”进行油烟和噪音检测,并与小区业主进行现场沟通协商,检测报告结果(编号:VC18-0190)显示油烟和噪音均无超过标准限值。责令其整改不按规定将排气设施接入下水道,现正整改当中;为妥善解决“连河美食”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洲心街办将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落实好该餐饮店的各项整改措施,跟进最新一次的环保检测结果,建议经营者与小区业主沟通协商,望能将烟管装在住宅外墙上,或在排气设备、出风口设施上作升级改造。同时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避免治理成果反弹,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22 来电第1批22号 市民为清城区连江路金典名居小区业主,该小区首层开设长生血液透析中心,但市民表示该中心没有相关排污设备,且使用过的医疗设备直接从小区内部送出,市民曾向清远市信访局反映,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环评不合格的问题。 清城区 其他 有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安装于该中心首层室内;新购置的医疗设备经过小区再到达中心。未开业;于2017年5月17日依法取得《关于<清远长生血液透析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城环表〔2017〕46号);环评手续齐全。 不属实 要求该中心按环评批复要求做好环保各项工作。经2018年9月11日致电回访该中心负责人,该中心目前已联系施工单位,准备按照调查组提出的要求,将纯水设备产生的浓水及空调冷却水的排放管道移至室内并入生活污水一起排放,避免居民误会为医疗废水排放。至于反映抽风机废气直接排放到小区内部,是否污染该小区的空气问题,业主表示中心治疗室有消毒措施,抽风机排放口只是交换空气,正式运营后可以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抽风机排放口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23 来电第1批23号 市民为清城区连江路金典名居小区业主,该小区首层有一间蚝一蚝美食店每天18:00到03:00进行经营,但市民表示该店营业时产生大量油烟,且清洗的污水直接倒在店铺门前,严重影响附近居民。
  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1、油烟扰民的问题。2、污水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油烟 该店早期共检测油烟2次,2018年1月22日,提交了由清远市新中科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店的油烟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排放达标;2018年6月22日,清城区环保局聘请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再次对蚝一蚝进行油烟检测,该店油烟排放未超出排放标准。现场核查发现蚝一蚝美食店的油烟经抽风机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机和UV光解设施处理后往店铺门前招牌处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 部分属实 清城区洲心街办于2018年9月6日组织联合食安办、环监办、区食药局、区城综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该店的有关情况。经核查,发现蚝一蚝美食店的油烟经抽风机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机和UV光解设施处理后往店铺门前招牌处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9月10日晚再次委托环保检测机构对“蚝一蚝”美食店进行油烟检测,并与小区业主进行现场沟通协商,检测报告结果(编号:VC18-0191)显示油烟无超过标准限值;为妥善解决“蚝一蚝”美食店油烟和污水扰民问题,我街将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落实好该餐饮店的各项整改措施,建议经营者与小区业主沟通协商,望能将烟管装在住宅外墙上,或在排气设备、出风口设施上作升级改造。同时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避免治理成果反弹,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24 来电第1批24号 清城区西门岗万安食品有限公司每天10:00到次日07:00进行工作,期间产生大量屠宰猪肉的臭味,且猪只产生的废水亦无收集处理,且产生大量噪音噪音,严重扰民。市民曾向12345反映,其回复称建设新厂就搬迁,但至今仍未搬迁。
 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1、臭味扰民的问题。2、废水扰民的问题。3、噪音扰民的问题。4、协助该猪场尽快搬迁。 
清城区 大气 (属同类来电第1批3号案件合并处理)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经核实,清远市万安食品公司在夜间屠宰生猪时有猪的鸣叫声产生,待宰圈及废水处理站会有少量异味产生,确有扰民的情况。 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自2015年8月在横荷大有新建大型现代化屠宰场,已自筹投入建设资金近1.5亿元,目前已初步具备投产的条件,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即可搬迁。关于“市民曾向12345反映,其回复称建设新厂就搬迁,但至今仍未搬迁。”情况属实。“猪只产生的废水亦无收集处理”,该项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经查,处理整改情况如下:一、目前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按要求完善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一)噪声整改措施落实方面:1、对生猪刺杀放血区的窗口及顶部星铁瓦、生猪待宰栏北面墙体顶部的空间部位、生猪待宰栏与牛屠宰车间的墙体顶部与顶部星铁瓦的空间部位进行再次整改,在原用铁皮封闭的基础上,现已重新用隔热板封闭,进一步降噪;2、合理安排生猪进入宰杀通道,轻赶轻拍,减少暴力赶猪,减少生猪应激产生的噪音;3.生产过程中,生猪吊挂后,有及时刺杀放血,减少生猪叫喊;4.靠近居民楼的待宰栏(急宰间)做到坚持零存放生猪,降低猪叫声。(二)废气整改措施落实方面:1.将污水处理池采用红白蓝尼龙帆布作了封闭处理措施,并定期对污水池周边进行清洗;2.及时对运送生猪和活牛车辆进行清洗、卫生消毒;3.加强猪身喷淋,并加大了对待宰牛、生猪、待宰栏舍、屠宰车间的清洁次数,现场检查待宰栏生猪猪身、栏舍以及屠宰车间均清洁干净;4.屠宰生产过程中不断清扫、冲洗生产的废物和污水,垃圾能即时清理,地面污物及时清洗;5.屠宰结束后,有迅速清洗待宰栏、屠宰间,并进行消毒,现场检查环境卫生洁净。(三)检查期间发现用于对污水池密闭的红白蓝尼龙帆布破损和牛屠宰间没有及时清理牛骨的情况,现已整改,污水池已按环保要求做好封闭措施,屠宰车间的猪、牛产品已在每天9点全面清洁前全部清理完毕。二、市万安公司作业期间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流入市政管网,同时该公司也提供了其生产废水流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出具,并有清远市环保局监察分局加具的意见,说明了其生产废水经隔渣池、沉淀池、调节池、物化沉淀、氧化池有效处理后统一纳入市政管网最终到达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三、督促万安公司开展整改落实自查工作,并要求其向区农业局汇报目前旧场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新场建设情况,该公司已于9月10日向区农业局提供了情况报告,该公司报告称,目前项目的土建、设备、市政、水、电、气、消防、防雷安装等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合格;污水处理设施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屠猪、屠牛生产线已在调试运行中;废气处理设施,预计本月底可完成安装。四、下一步,一方面,我区农业局、环保局、水务局及凤城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强对旧屠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工作,继续抓好整改落实措施,同时加强指导横荷大型现代化屠宰厂项目峻工、验收合格等各项工作;凤城街道办事处将继续与居民加强沟通,积极协调,做好旧场搬迁的相关解释工作,稳定居民情绪。另一方面,清远市农业局将按照清远市万安食品有限公司提交迁建屠宰场竣工验收申请,依法做好屠宰场竣工验收有关工作,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清远市政府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后,届时即可开展屠宰场搬迁工作,彻底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25 来电第1批25号 英德市白沙镇红星村委会(106国道旁)晟阳蛇皮袋厂每天05:00开始直接将污水排放到水沟,导致河水无法使用。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废水扰民的问题。 英德市 1.9月5日,英德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英德市白沙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编织袋生产线各生产工艺、工序正在生产,造粒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查,该公司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两条塑料破碎生产线、一条塑料水洗生产线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有12个废水循环池,循环池未见有废水排放口,没有废水向外排放。2.9月6日,英德市水务局会同英德市白沙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经对案件所提现场(英德市白沙镇红星村委会晟阳塑业有限公司)核查,该企业自建有沉淀池,生产废水排入沉淀池后用抽水泵抽回到厂区内的池塘,但在沉淀池背后的低洼地发现有废水排出的痕迹,企业负责人解释称:因连日降大雨,沉淀池所在位置是厂区最低的位置,雨水从沉淀池溢出冲垮围墙所致,并承诺尽快修复围墙。                          不属实  1.9月6日,英德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两条塑料破碎生产线、一条塑料水洗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英环责改字〔2018〕99号),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进行立案处罚。
2.9月6日,英德市水务局领导在查看整个厂区现场及厂区外的灌溉渠后,对该企业提出两点整改要求,一、尽快修复围墙;二、在厂区内修建排水渠,实施雨污分流,防止日后再发生类似事件,并要求在15日内完成整改。
26 来电第1批26号 市民于2018年08月月底前往清城区横荷检车测站监测车辆,但多次监测均不合格,后市民花费100元委托“黄牛”办理监测,一次便合格通过。请处理该监测站监测秩序混乱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一、情况说明   我局机动车中心9月4日下午通知横荷街办范围四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钧益、一路顺风、广盛、诚发)启动自查工作;同时机动车中心工作人员登录机动车排气监管系统查看复检数据,发现8月份四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二次以上复检数据共有四条,钧益、诚发8月份没有承接柴油车业务。   二、情况调查  9月6日机动车中心工作人员开展针对横荷街办范围四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现场检查,并结合检测机构自查情况,未发现“代办黄牛”情况。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系统主要作用是监督机动车检测机构规范操作、保证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质量;系统设置要求:机动车尾气检测首检不及格申请复检间隔时间为6小时,而且要求车主提供车辆维修发票方可进行复检。  不属实 我局机动车中心继续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要求各机动车检测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并督促机动车检测机构提供完善的便民服务。同时提醒广大车主,不要相信“代办黄牛”;遇到检测机构故意刁难时,要及时拨打检测机构信息公开栏投诉电话,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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