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批)

来源:清远市环境保护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9-14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办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2 批,2018年 9 月 6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责任人被处理情况备注
1来电第2批1号清新区浸潭镇大树墩管理区莫家村有一家养猪场(只有一家),该养猪场(负责人:陈树森)每天产生大量猪粪臭味,且该养猪场的猪粪和污水没有经过处理便直接排放到该村的小沟,臭味扰民。望处理臭味和污水扰民问题。清新区2018年9月7日,清新区政府组织浸潭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大树墩村委会等部门到该养殖场进行核查,走访莫家村的群众以及向养殖户陈仕深本人了解情况。经查,该养殖户主名为陈仕深,租用莫洪德猪场养殖私猪。该养猪场建有一栋猪舍,离莫家村村庄直线距离约30米,离最近的坑约1米,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目前存栏量52头猪(母猪11头,猪苗41头),检查时该场未能提供环保手续,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检查时发现有PVC管引到猪场旁的小坑,可外排废水,现场闻到臭味。属实清新区环保局现场责令该场立即停止养殖,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经浸潭镇政府、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对该场养殖户陈仕深进行宣传教育,结合该养猪场养殖生产的实际情况,浸潭镇政府对该猪场发出限期清理通知书,要求该场于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猪场猪只空栏。有关单位要求该场负责人立即实行干清粪方式,堵塞污水流入水坑的出水口,防止污染物直排;同时,加强猪场饲养管理,及时清理猪粪,减少猪只产生的臭味和污水扰民,直至猪只空栏完成。
2来电第2批2号清城区飞来峡镇江口管理区飞机场村泰丰漂染厂每天24小时作业,该厂每天不定时排放大量的黑色污水到附近的河流。该厂于每天24小时不停产生大量的黑色浓烟,该处浓烟夹带刺鼻性的气味,臭味每天于18:00-20:00时段排放特别严重。望处理该处污水和臭味扰民的问题。清城区(属同类案件合并处理)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及好氧池确有少量异味产生,异味扰民的情况属实。关于“该厂长期直排污水,导致污染村中的井水和农田”,经核实,清远市金丰漂染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管排入大燕河的情况,未发现该公司废水有流入周边农田及水井的情况,该情况不属实。部分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清城区飞来峡镇江口飞机场泰丰漂染厂、金丰漂染定型厂与金丰纺织漂染厂实为同一家企业,全称为:清远市金丰漂染有限公司,主要加工漂染各类针织布、毛织衫、化纤及布胚,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通过了环保部门的审批及验收,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建有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该投诉案件交办后,我区环保局2018年9月7日起省督察组、市、区、镇环保部门多次对清远市金丰漂染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管排入大燕河,未发现该公司废水有流入周边农田的情况,现场检查了该公司的在线监控数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PH),暂未发现异常的情况。该公司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定型废气,锅炉废气通过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定型废气通过静电→喷淋→烟囱排放。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及好氧池有少量异味产生;部分煤渣及废碎布存在露天堆放的情况。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我区环保局于2018年9月8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迅速按要求进行整改,9月11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露天堆放的情况已改正,并用彩条防水布对污水处理站厌氧及好氧池进行了临时密闭,异味情况得到了一定改善,同时该公司负责人也承诺将9月底前完善污水处理站厌氧及好氧池的密闭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核查该公司废气、废水排放情况,清城区环保局在9月9、10日连续两天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正在运行的15吨锅炉废气及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目前,检测报告还没出具,待检测报告出具,将作进一步处理。同时查阅了该公司2018年以来锅炉废气的检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被监测的指标未发现异常。我区继续组织环保局及飞来峡镇政府加强对清远市金丰漂染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要求该企业加强管理,防止气味、废水扰民的情况,如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3来电第2批3号英德市连江口镇下步村委会鲤鱼沙村村小组的农田均被泥沙覆盖,市民表示该处泥沙是由于广乐高速建设时倾倒大量泥沙,导致该村的农田被泥沙覆盖一米以上,农田均无法耕种。市民曾向连江口镇政府反映要求处理复耕,但无果。该村居民房屋通往该村农田的道路并没有实施硬底化,导致该村村民到农田均不能驾驶车辆,现望能在该处道路设置硬底化。该村至今仍未通电,导致该村村民均无法使用电。望处理:1、农田复耕问题;2、实施道路硬底化问题;3、恢复该村通电问题。英德市其他9月7日上午,英德市连江口镇政府工作人员会同英德市国土局、英德市农业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1.到达该村发现有一条约三米宽的沙石路,现该村庄已破烂不堪,不具备居住条件,但该村在农忙期间有部分村民回去砍竹、木,修缮原住宅作耕作临时用房;2.该村农田位于广乐高速两旁,该地段四周都是高山显盆地形状,广乐高速公路以桥梁式经过该地,桥两头削坡较高,在广乐高速公路修建期间,每逢雨天流落大量泥沙,导致填埋了大约4亩的农田。基本属实(一)接案前处理情况
     1.该村属飞来峡库区移民村,英德市连江口镇政府已全部安置妥善到英德市连江口镇建房居住;2.针对农田被泥沙覆盖的现象,英德市连江口镇政府曾向该村村民进行了两次污染的补偿。
     (二)接案后处理情况
     9月7日,英德市连江口镇政府会同英德市国土局、英德市农业局进行现场检查后,为方便村民耕作,英德市连江口镇政府已计划安排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修建硬底化道路,项目正在报批中,并计划在近期安排资金进行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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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来电第2批4号清城区龙塘镇民平管理区石塘村的深山中有一个垃圾填埋场,市民表示该处垃圾填埋场的污水每逢下雨便会随着雨水流入北江河。该村有一家炼油厂和一家铝厂,该两间厂均无证经营。市民表示该处工厂于每天19:00-次日04:00作业,作业期间产生大量臭味,其曾向12345热线反映,但无果。清城区   经现场核查,在民平石塘村深山确有垃圾堆放点,堆放的垃圾主要为非法倾倒的工业垃圾,近期天气良好,暂未发现有污水流入北江河的情况。经清城区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加工厂下游神石水水质暂未发现受明显影响。另外,案件涉及的炼油厂和铝厂,经核实,确为无证经营。其中,铝厂已于9月3日被依法清拆。基本属实    针对工业垃圾非法倾倒问题,龙塘镇将组织环保、城监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治理非法倾倒工业垃圾问题的具体措施,集中力量清除,加大源头治理,合力打造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同时,案件涉及的炼油厂和铝厂,均被依法予以取缔。其中,9月3日,铝厂已被依法清拆,收到投诉案件前已停止作业。9月7日,针对投诉内容,经现场排查后,镇政府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行动,对炼油厂进行了清理取缔。    为推动环境质量进一步、快一步改善,龙塘镇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执法联动,坚决整治非法倾倒垃圾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加工小作坊和“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5来电第2批5号1、市民为清城区连江路金典名居小区业主,该小区首层有一间蚝一蚝美食店每天18:00到次日03:00进行经营,但市民表示该店营业时产生大量油烟。市民表示该店铺在门前私自挖了一个排污池(1米左右),把清洗的污水直接倒在该排污池,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向清城区城综局反映,但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油烟扰民和污水扰民的问题。                         2、金典名居小区二楼为一家医院,该医院的抽风机废气直接排放到小区内部,污染该小区的空气。该医院的排污管道与住宅的排污管道连在一起,并且在该小区首层私自安装排污池,清远市卫计局、清远市住建局和城综局反映,但无果。望处理该处环评不合格的问题。清城区油烟   1.该店早期共检测油烟2次,2018年1月22日,提交了由清远市新中科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店的油烟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排放达标;2018年6月22日,区环保局聘请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再次对蚝一蚝进行油烟检测,该店油烟排放未超出排放标准。现场核查发现蚝一蚝美食店的油烟经抽风机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机和UV光解设施处理后往店铺门前招牌处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2.该中心治疗室设有抽风机排风口,其他为空调外挂主机。治疗室有消毒措施,未开业,不存在污染空气问题;该医院的医疗废水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不排入住宅楼的化粪池;纯水设备产生的浓水及空调冷却水及分别引管排入市政排污渠,并非医疗产生的废水。于2017年5月17日依法取得《关于<清远长生血液透析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城环表〔2017〕46号);环评手续齐全。1.部分属实 2.不属实   1.清城区城综局于2018年9月6日组织洲心街办、区食药局、区工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该店的有关情况。经核查,发现蚝一蚝美食店的油烟经抽风机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机和UV光解设施处理后往店铺门前招牌处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    9月10日晚再次委托环保检测机构对“蚝一蚝”美食店进行油烟检测,并与小区业主进行现场沟通协商,检测报告结果(编号:VC18-0191)显示油烟无超过标准限值;为妥善解决“蚝一蚝”美食店油烟和污水扰民问题,清城区城综局将积极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督促职能单位落实好该餐饮店的各项整改措施。同时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避免治理成果反弹,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2.要求建设单位将纯水设备产生的浓水及空调冷却水的排放管道移至室内并入生活污水一起排放,避免居民误会为医疗废水排放。业主已表示联系施工单位落实。至于反映抽风机废气直接排放到小区内部,是否污染该小区的空气问题,业主表示中心治疗室有消毒措施,抽风机排放口只是交换空气,正式运营后可以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抽风机排放口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6来电第2批6号清城区峡江西路万基金海湾1期A区地下停车场于每天17:00-19:00均能闻到一股臭味(烟味、蒜头味),望处理该处臭味扰民的问题。清城区油烟万基金海湾A区首层梅州腌面,该店营业时间为早上8:00-夜间21:00,该餐饮店已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粉面类食品,该店并没有安装任何油烟净化设备,在每天早上及下午制作配料(炸蒜蓉)时所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直接排放到小区负一层风机井,致使油烟经管井房往地下停车场扩散,属于油烟直排。属实清城区洲心街办对梅州腌面店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18年9月27日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油烟污染,并更改油烟排放方式,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有效处理后排放;针对物业管理处,洲心街办对万基金海湾物业管理处派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尽快按时落实梅州腌面店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好油烟扰民问题。 下一步,清城区洲心街办将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好梅州腌面店的整改措施,待该餐馆整改完成后,洲心街办将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避免治理成果反弹,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7来电第2批7号1、市民为清城区连江路金典名居小区业主,该小区首层和二层将要开设一家血液透析中心,但市民表示该中心没有相关排污设备,且使用过的医疗设备直接从小区内部送出。曾向清城区卫计局、清城区住建局和清远市信访局反映,无果。
  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环评不合格的问题。                   2、金典名居小区首层有一间蚝一蚝美食店,该店铺每天18:00到次日03:00进行经营,但市民表示该店营业时产生大量油烟。望处理该处油烟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油烟1.有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沉淀池+消毒池),安装于该中心首层室内;新购置的医疗设备经过小区再到达中心。未开业;于2017年5月17日依法取得《关于<清远长生血液透析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城环表〔2017〕46号);环评手续齐全。   2.该店早期共检测油烟2次,2018年1月22日,提交了由清远市新中科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店的油烟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排放达标;2018年6月22日,区环保局聘请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再次对蚝一蚝进行油烟检测,该店油烟排放未超出排放标准。现场核查发现蚝一蚝美食店的油烟经抽风机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机和UV光解设施处理后往店铺门前招牌处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1.不属实 2.部分属实   1.要求该中心按环评批复要求做好环保各项工作。   2.清城区城综局于2018年9月6日组织洲心街办、区食药局、区工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该店的有关情况。经核查,发现蚝一蚝美食店的油烟经抽风机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机和UV光解设施处理后往店铺门前招牌处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    9月10日晚再次委托环保检测机构对“蚝一蚝”美食店进行油烟检测,并与小区业主进行现场沟通协商,检测报告结果(编号:VC18-0191)显示油烟无超过标准限值;为妥善解决“蚝一蚝”美食店油烟和污水扰民问题,清城区城综局将积极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督促职能单位落实好该餐饮店的各项整改措施。同时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避免治理成果反弹,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8来电第2批8号清城区石角镇智源小学门口附近有一个垃圾堆放点,市民表示该处垃圾经常堆放大量垃圾,长时间没人清理,投诉之后才有人清理,导致产生大量臭味,严重扰民。市民曾向12345反映,其回复称要求工作人员垃圾日产日清,但市民表示并无日产日清。望相关部门能撤销该垃圾堆放点。清城区垃圾  投诉反映的情况属实。经核查,附近村庄比较多,几个自然村庄都是共用这个垃圾收集点,所以垃圾量比较大。同时由于近段时间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的垃圾压缩车故障比较多经常维修,未能及时将垃圾清理,造成垃圾收集点堆放大量垃圾,产生异味。属实   接案后,2018年9月6日早上,石角镇案件责任领导立刻组织公用事业管理所、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和民安村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查,现场确实存在比较多的生活垃圾。石角镇案件责任领导要求东莞市家宝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立刻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并要求该公司今后加强对垃圾收集点的清运力度,确保日产日清,同时要求公用事业管理所和民安村委会每天派人巡查,监督该公司按时按质清理垃圾,确保垃圾收集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9来电第2批9号清城区连江路八号区金典名居首层长生血液透析中心,透气管直接安装在居民楼,导致废气直接通上楼上住户,且该中心后门直接通往小区,故使用过的医疗垃圾直接通往小区内部后在进行运送,且该中心消防通道直接安在小区内部的消防通道,该中心在装修时亦无通知小区住户。市民曾向12345、清城区环保局等反映,但并无答复。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开设血透中心的问题。清城区其他   该中心治疗室设有抽风机排风口,其他为空调外挂主机。治疗室有消毒措施,未开业,不存在污染空气问题;医疗废弃物有按规定设置收集和贮存点,业主表示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运送通道不占用居民出入楼梯;已完成审批手续有环评批复、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合格证。.不属实要求该中心按环评批复要求做好环保各项工作
10来电第2批10号清新区龙颈镇石东村倒流洞公路边旁昊昇水族厂,该厂处理杂质、泡沫等,市民表示该厂从2014年开始经常不定时燃烧泡沫,产生大量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经向该厂反映,无果。市民曾向12345反映,其答复称有相关环评证件,但市民表示该店没相关除味设备,故不能领取环评证件。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臭味扰民的问题。清新区大气  经查,被投诉的龙颈镇昊昇水族滤材厂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陶瓷产品原料、水族过滤器,有一年产300吨水族陶瓷滤芯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石英砂、长石粉、膨润土、色料、泡沫粒和液化石油气,主要生产工艺为搅拌、压泥条、成型、切割、晒干及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和烧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经二次燃烧室充分燃烧后,经喷淋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根据国家关于清理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编制《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16年12月30日在区环保局备案,已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2018年9月7日,清新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和龙颈镇政府到该厂检查。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能提供2018年至今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现场未闻到明显刺激性气味。9月10日,包案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龙颈镇政府等再次到该厂检查,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暂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查阅相关资料发现,2016年至今,该厂先后三次(2016年12月29日、2017年4月25日和2018年6月21日)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对排放生产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结果,该厂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不属实下一步,我区将对昊昇水族厂实施长效监管,督促该厂加强环境管理,及时升级改造和维护环保设施,确保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定期进行废气检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1来电第2批11号1、清城区连江路60号金典名居首层长生血液透析中心,市民表示该中心排废管直接安装在居民楼外,导致医疗废水、废气与生活废水直接接触,市民曾向清城区环保局、清城区住建局等反映,但并无答复。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开设血透中心的问题。2、清城区连江路60号金典名居首层蚝一蚝每天16:00到次日03:00进行经营,但经营期间产生大量油烟,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油烟扰民的问题。清城区油烟1.该中心治疗室设有抽风机排风口,其他为空调外挂主机。治疗室有消毒措施,未开业,不存在污染空气问题;该医院的医疗废水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不排入住宅楼的化粪池;纯水设备产生的浓水及空调冷却水及分别引管排入市政排污渠,并非医疗产生的废水。已完成审批手续有环评批复、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合格证。2.该店早期共检测油烟2次,2018年1月22日,提交了由清远市新中科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店的油烟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排放达标;2018年6月22日,区环保局聘请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再次对蚝一蚝进行油烟检测,该店油烟排放未超出排放标准。现场核查发现蚝一蚝美食店的油烟经抽风机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机和UV光解设施处理后往店铺门前招牌处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1.不属实 2.部分属实   1.要求建设单位将纯水设备产生的浓水及空调冷却水的排放管道移至室内并入生活污水一起排放,避免居民误会为医疗废水排放。业主已表示联系施工单位落实。   2.清城区城综局于2018年9月6日组织洲心街办、区食药局、区工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该店的有关情况。经核查,发现蚝一蚝美食店的油烟经抽风机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机和UV光解设施处理后往店铺门前招牌处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    9月10日晚再次委托环保检测机构对“蚝一蚝”美食店进行油烟检测,并与小区业主进行现场沟通协商,检测报告结果(编号:VC18-0191)显示油烟无超过标准限值;    为妥善解决“蚝一蚝”美食店油烟和污水扰民问题,清城区城综局将积极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督促职能单位落实好该餐饮店的各项整改措施。同时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避免治理成果反弹,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12来电第2批12号清新区太平镇新围村太平工业园内清新富华管桩有限公司,大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从2017年开始每天不定时产生机械噪音(车间内机械),22:00特别响,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向该厂反映,无果。后市民向市长信箱反映,亦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噪音扰民的问题。2、清新区太平镇新围村太平工业园内大川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不定时排放大量粉尘,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粉尘扰民的问题。清新区噪声2018年9月6日,清新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和太平镇政府,于当晚22时对富华管桩公司和大川塑料公司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到富华管桩公司检查时,该公司没有生产,检查发现该公司货车经过公司内不平路面时产生一定的噪声。随后,检查组人员到大川塑料公司检查,检查时该公司热熔造粒车间没有生产,现场未见明显粉尘,在厂周边未听到明显噪声。9月7日,检查人员再次到两家公司检查,发现富华管桩公司现场有部分原材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PC钢车间和运输车辆产生较大噪声;发现大川塑料公司主要产生粉尘及噪声的车间为破碎车间,该车间产生的粉尘有经收集处理,车间已安装隔音板进行密封。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于2018年6月接到群众投诉后立即拆除了破碎机旁墙边的排气扇,并在车间安装了隔音板减少粉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检查人员现场督促该两家企业做好噪音和粉尘防治措施。检查人员随后走访了大川塑料公司周边群众,群众反映近期大川塑料公司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已明显减少。部分属实9月8日,清新区环保局对富华管桩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密闭或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PC钢车间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9月9日,富华管桩公司和大川塑料公司提交了整改方案。富华管桩公司已把PC钢车间作业时间和运输车辆进货卸货时间调整为早上7时至晚上21时,并计划于9月15日完成修复厂区损坏的路面,10月中旬停用搬迁PC钢车间;该公司已立即购买防尘网对露天堆放原材料进行覆盖,并计划12月初完成原料仓库建设。大川塑料公司于6月已把生产车间作业时间调整为早上7时至晚上20时,拆除了破碎车间的排气扇和安装了隔音板,并计划于9月15日动工把破碎车间搬迁到远离村庄的车间,预计10月15日完工。
13来电第2批13号英德市英红镇云岭村附近从2017年开始深北电力有限公司每天08:30到18:00进行生产,排放黑色废气,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且市民表示该厂相关环评手续未完善,厂内员工亦无相关手续证件。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排放废气的问题。英德市大气9月5日、7日,英德市环境保护局派员会同英德市英红园、英德市英红镇工作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主要建设生产设施有:变压器纵剪生产线1套、变压器横剪生产线1套、电动铁芯翻转台2套、箔式绕线机1台、高低压绕线机8台、数控剪板机1台、液压折弯机1台,和环保审批及验收文件规定的设备数相符;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和扩建项目环保审批文件规定的设备数相符的生产设施有:真空浇注罐1套、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2台。
     检查时,该公司变压器纵剪生产线、变压器横剪生产线、箔式绕线机、高低压绕线机正常生产;扩建项目的真空浇注罐、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及其他工序未见生产。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已设置贮存场所。
     存在问题:危险废物抹布露天存放在生产车间北面通道;在厂区内西面空旷处焚烧固体废物。
部分属实(不定时排放废气、没相关环保手续不属实)9月6日,英德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英环责改字〔2018〕100号),责令该公司: 1.立即将露天存放在生产车间北面通道危险废物抹布转移至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贮存,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2.立即停止焚烧固体废物行为。
     9月6日,英德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英德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英环罚告字〔2018〕65号)。
     目前,该公司已按英德市环保局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英环责改字〔2018〕100号)要求落实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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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来电第2批14号清城区石角镇广清产业园大浪集团从2018年05月每天不定时生产,从早上08:00开始可以闻到化工臭味,下午14:00后更为强烈,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臭味扰民的问题。清城区大气该公司主要生产水上游乐设备,已经取得环评批复以及排污许可证,目前正在进行环保验收。该公司喷涂、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由收集后通过“水帘柜+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离子+UV光解”处理后排放,糊制车间产生废气通过“等离子+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2018年8月7日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15支排气筒及4个厂界点进行空气质量监测,监测报告(GH201800677)结果显示该公司排放废气以及厂界废气均达标。该公司所处地离最近居民点明海新村月712米,有较大缓冲距离。2018年9月7日,清城区环境保护局以及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暂未发现有明显的异味。2018年9月10日,清城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进行废气排放口以及厂区周边进行了监测,待监测结果出具后依法处理。部分属实根据网格化管理,加强夜间、节假日对大浪集团的巡查和突击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15来电第2批15号清城区飞来峡镇江口村广洛高速路口金丰染织厂每天24小时生产,市民表示该厂每天19:00排放黑色臭气,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臭味扰民的问题。清城区大气(属同类案件合并处理)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及好氧池确有少量异味产生,异味扰民的情况属实。关于“该厂长期直排污水,导致污染村中的井水和农田”,经核实,清远市金丰漂染有限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管排入大燕河的情况,未发现该公司废水有流入周边农田及水井的情况,该情况不属实。部分属实经查,群众反映的清城区飞来峡镇江口飞机场泰丰漂染厂、金丰漂染定型厂与金丰纺织漂染厂实为同一家企业,全称为:清远市金丰漂染有限公司,主要加工漂染各类针织布、毛织衫、化纤及布胚,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通过了环保部门的审批及验收,并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建有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该投诉案件交办后,我区环保局2018年9月7日起省督察组、市、区、镇环保部门多次对清远市金丰漂染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管排入大燕河,未发现该公司废水有流入周边农田的情况,现场检查了该公司的在线监控数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PH),暂未发现异常的情况。该公司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和定型废气,锅炉废气通过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定型废气通过静电→喷淋→烟囱排放。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及好氧池有少量异味产生;部分煤渣及废碎布存在露天堆放的情况。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我区环保局于2018年9月8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迅速按要求进行整改,9月11日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露天堆放的情况已改正,并用彩条防水布对污水处理站厌氧及好氧池进行了临时密闭,异味情况得到了一定改善,同时该公司负责人也承诺将9月底前完善污水处理站厌氧及好氧池的密闭措施,防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为进一步核查该公司废气、废水排放情况,清城区环保局在9月9、10日连续两天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正在运行的15吨锅炉废气及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目前,检测报告还没出具,待检测报告出具,将作进一步处理。同时查阅了该公司2018年以来锅炉废气的检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被监测的指标未发现异常。我区继续组织环保局及飞来峡镇政府加强对清远市金丰漂染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要求该企业加强管理,防止气味、废水扰民的情况,如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16来电第2批16号清城区洲心街道青联解放村内的镜记烧腊加工场,明记烧腊加工场每天03:00到06:30开始烧柴火,生产大量油烟和甲醇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且亦无相关油烟装置。且该店亦将污水直接排放到鱼塘。市民曾向村委反映,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1、油烟扰民的问题。2、污水扰民的问题。清城区油烟经核查,案件反映的“镜记烧腊加工场”和“明记烧腊加工场”已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两烧腊加工场均无油烟净化设备,生产期间产生的污水都经由沉池后再排出旁边鱼塘,能见到鱼塘浑浊。基本属实    2018年9月10日和9月11日,清城区城综局联同洲心街道办、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和区环保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两店的有关情况,各个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进行排查。经核查,发现两烧腊加工场均无油烟净化设备,生产期间产生的污水都经由沉池后再排出旁边鱼塘,能见到鱼塘浑浊。联合执法部门即责令两加工场迅速整改,购置油烟净化设备及污水过滤设备,并要求其生产作业使用燃烧时不会产生有毒气体的高质量木柴。两加工场均在整改当中。
17来电第2批17号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委横坑村小组的排水渠被污染,主要因美林湖与大家园开发商将污水排放至村中的排水渠中,甚至毁坏部分排水渠(该排水渠是用于村中的农田灌溉),导致村中的农田无法耕种,村中污水横流,7年间,村民曾多次向石角镇政府信访,但问题一直无法解决。另外,开发商亦损坏了村中的道路,但因以上原因,开发商一直没有修复。望1、尽快修复村中的排水渠;2、处理两处开发商排污水的问题。清城区  经调查核实:1、石桥头至石碑面的道路于2014年由横坑村小组出地,美林湖出资修建,但由于2016至2017年间美林湖施工建设造成大部份已毁坏,至今仍未修复。2、灌溉渠道被大家园开发堵塞,导致约60亩农田需改用抽水泵提水灌溉,村委要求大家园另修建约350米600MM的渠道驳接恢复灌溉。3、位于美林湖汇泉湾边的排污管检查井溢流,由于美林湖及大家园排污管网未能对接市政排污管网,其污水无处消纳,导致污水溢出。基本属实 石角镇案件责任领导组织清城区石角镇农林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办、乡村公路养护办、七星村委会、七星横坑村民代表、美林湖代表、大家园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代表对石角镇七星村委横杭村小组排水坑、灌溉渠道及道路损毁部份进行核查。美林湖、大家园代表现场表示于2018年9月10日出具处理方案,对上述问题作出处理。  具体如下:1、美林湖公司出具名为《汇泉湾西侧临时排放口处理方案》拟建一处日处理能力为600m3/d的地埋式污水临时处理厂。市政管网未接入前由临时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市政管网完善后直接接驳市政管网,污水统入排入管网,由石角镇乐排河污水处理厂。2、大家园公司承诺恢复横坑水库泄洪排坑西侧农田灌溉渠道。3、道路损毁部份正在向申报市的控制规划设计,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扩宽成四车道道路,并把周边一带纳入建设设计范围。   下一步,石角镇将继续对七星村委会横坑村排污及灌溉渠道问题,作进一步跟踪处理,督促美林湖公司、大家园公司将项目落实。
18来电第2批18号清城区石角镇海源大酒店,每天04:50作业开始有大量油烟机的噪音和油烟,油烟直接向市民家长排放,严重扰民。市民曾向石角镇政府反映,但3个月内的整改效果不大。望处理1、酒店油烟和噪音的问题,2、当地政府不作为的问题。清城区油烟    清远市顶尚海鲜酒家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海源大酒店2楼,总用地面积约为800平方米。靠近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塘头居委会大岭头村民小组,与最近居民楼直线距离约25米。    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222J212。该公司油烟设备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CAEPI-EP-2017-296),及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844180200000694)。该公司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公司此前曾被投诉,已于7月10日前整改了油烟烟窗的排放方向。部分属实1、2018年9月6日,区食药监执法人员到顶尚海鲜酒家调查,发现该公司现场未能出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此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酒家立即停止无证经营活动。2、2018年9月7日,清城区城综局石角分局联同石角镇食药监、镇消防、镇卫监等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查。该酒店负责人提供一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1844180200000694)和一份油烟设备证书(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CCAEPI-EP-2017-296)。     3、2018年9月12日12时和2018年9月13日7时,区环保局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的油烟设施及噪音问题进行检测,经检测暂未发现噪声超标,待完整的检测报告出来后再进一步处理。对于噪音问题,该公司表示将继续安装隔音墙,最大限度减少噪音的影响。
19来电第2批19号连山县福堂镇永丰村新潮板材厂于2005年开厂,距离永丰中心小学大约200米,该厂每天不定时生产,排放出重度粉尘、黑色浓烟以及机器噪音。1、该厂的围墙破烂不堪,随时可能倒塌,存在安全隐患。另外,该厂使用网围蔽厂区,厂区内的粉尘浓度非常高,有粉尘云,容易爆炸;2、市民曾经向12369热线反映,也曾向中央第五督察组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连山县环保局知道该厂并没有通过环保审批手续,同时市民曾多次向连山县环保局反映以上问题,但连山县环保局根本没有处理。望相关部门处理:①该厂存在爆炸隐患和围墙倒塌隐患问题;②该厂粉尘扰民问题;③该厂噪音扰民问题;④该厂黑色浓烟扰民问题;⑤连山县环保局不作为的问题。连山县扬尘   9月6日接到案件后,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罗世展带队相关执法人员会同福堂镇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了解初步情况,罗副局长约谈了该企业负责人,并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表。   9月7日,县长冯红云、分管副县长韦鑫带领县府办、国土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消防大队、福堂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永丰新潮板厂现场督办案件。冯县长现场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环保设施,并对老板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设施,完善环评手续,同时要求企业按照消防要求落实好消防设备。部分属实(1)目前,新潮板厂已按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时制定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新安装除尘机器1台,喷淋设备喷头20个,防尘布袋8个,厂房周围已围堰双层防尘网。(2)该公司已委托清远市中能检测公司对厂房排放的粉尘和厂区周围进行检测,该厂负责人向我局提供出了检测报告,结果(粉尘、噪音)达标排放。(3)2018年8月7日,县林业局对该板厂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山林责改〔2018〕82号)要求该板厂在8月20日前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并处理生产车间材料乱堆放和粉尘多的问题。(4)2018年9月7日,县公安消防大队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山公消限)〔2018〕0988号,要求该公司在2018年10月8日前完善消防设备。(5)2018年9月8日我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山国土环违改字〔2018〕10号),要求该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完善环保审批手续。
20来电第2批20号1、连南县三江镇六联村大石坪村公路边有一条黑色臭水沟,村民的生活用水和污水全部排入该水沟内,有大量臭味散发,望相关部门尽快整治该水沟;2、市民曾向中央第五督察组反映大石坪村公路边张耀香猪场臭味扰民的问题,现该猪场的猪栏已拆除,但猪场负责人建设的房子未拆,现该人员在房子内养了几十只鸭子、几十只鸡以及几条狗,故仍有臭味,望相关部门将该人员的房子拆除;3、市民曾反映张耀香猪场臭味扰民问题,但三江镇政府将市民个人信息泄露给被投诉人,导致市民受到威胁,望处理三江镇政府泄露市民个人信息的问题。连南县1、经三江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六联村大石坪村公路边核查,确有一条水沟因为管网建设不完善,有生活污水流入水沟的现象;2、张耀香已去功能化的猪场内,养殖有禽类,偶有臭味传出;3、三江镇政府将市民个人信息泄露给被投诉人的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部分属实已初步确定方案,由三江镇美丽办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案件反映的臭水沟进行清淤和硬底化处理,对大石坪村的管网进行改造,改造后将与市政管网完成对接;对案件反映的养殖场外弃用的臭水沟进行填泥与复垦,由三江镇工作人员劝导户主做好屋内的卫生和禽类养殖粪便的清理;县纪委正在对案件反映的泄露举报人信息的情况进行核查。/
21来电第2批21号英德市黄花镇放板村洞心村从1997年开始使用山上的山泉水,但近期山泉水变得非常浑浊,故村民怀疑山泉水已受到污染。2018年08月左右,村民将山泉水送至清远市环保局检测,证实山泉水已受到污染。清远市环保局曾派人到现场调查,但一直没有答复。现村民不敢使用山泉水,同时也不清楚山泉水受到污染的原因。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该处山泉水受到污染的问题,并加以整治。英德市9月7日,英德市黄花镇工作人员会同英德市畜牧水产局、英德市疾控中心、英德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经查:1.二马山村小组、洞心村小组均使用同一水源点取水,水源点位于养殖场背面山。2.现场建有两间温氏猪场、一间山猪、山羊混合养殖场。两间温氏猪场建有环保设施,有排污管道、排污池、沉淀池等,污水没有外流。另一间山猪、山羊混合养殖场没有环保措施,属于散放形式,部分污水外流。 3.村民的饮用水源取水点并不是在养殖场附近,而是在养殖场背面山其他地方。英德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英德市疾控中心分别在二马山村小组的蓄水池、村民家中自来水出水口两处取水化验。基本属实(一)接案前处理情况
     在接案前,英德市黄花镇政府分别于2018年7月23日、2018年6月28日答复投诉人,亦按照相关政策,多次告知三间养殖场的负责人要按照环保程序落实整改措施。按照养殖场负责人、村民、英德市黄花镇政府三方达成的初步意见,由养殖场负责将所排污水通过新挖渠道分流至其他地方。由于其他村民反对,最终没有实施。
     (二)接案后处理情况
     结案后,英德市黄花镇会同英德市畜牧水产局和英德市环保局到现场查看,发现山猪、山羊养殖场没有任何排污措施,英德市畜牧水产局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于9月30日前完成整改。
     9月7日,英德市环保局、英德市疾病控制中心和英德市黄花镇政府等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抽取蓄水池、饮用出水口的水体进行检验。经英德市疾控中心检验:本次样本的茵落总数、总大肠菌、耐热大肠菌群的检验结果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余所检项目的检验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经英德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检验:粪大肠菌超标3.2倍,其余所测项目均达标。
     目前,英德市黄花镇政府依照《黄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花镇养殖业清理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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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来电第2批22号1、清新区太和镇井塘村村委会背后有一间无名糖厂,该厂在每天07:00-18:00期间焚烧废料胶水和夹板,经常排放黑烟或者白烟。该厂距离黄岗育苗幼儿园大概100米,村民身体健康受到威胁,且该厂附近的树木已凋谢,附近种植的农作物也没有收成。另外,该厂将污水排放到农田内,2018年清明节前,该厂排放的污水呈现深黑色,连附近水坑的鱼也死掉了。望处理该厂排放黑烟和白烟问题、以及排放污水问题;2、清新区太和镇井塘村村委会前面有一间木兴木业夹板厂,该厂几乎24小时生产,生产期间产生大量的机器噪音,导致村民无法休息。另外,该厂也将污水直接排入农田内,严重污染农田。望处理该厂噪音和污染农田的问题。清新区大气2018年9月6日,清新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及太和镇人民政府,针对投诉反映的内容进行了调查。经查,被投诉的糖厂名为清远市清新区清甜糖制品厂,检查时该制品厂正在生产,生物质锅炉正在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再经两套碱液喷淋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淋废水经一个约60立方米的8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和黑烟冒出,投诉者反映的白烟推测为排放口废气外排时带出的水蒸气,根据该厂提供2018年1月10废气检测报告显示,锅炉废气处理后排放废气数据达标。经查,投诉者反映今年清明前该厂排放的污水是该厂在厂内开挖深水井时夹带排出的带泥浆的地下水,并非生产废水,目前已无泥水外排。经走访井塘村委会了解情况,暂未发现清甜糖制品厂对该村农田及生活造成污染。经调查核实,太和镇井塘村委会前没有木兴木业夹板厂。走访该片区发现,主要从事生产夹板的木厂有一间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兴业木器加工厂,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该厂在室内作业生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明显噪音,根据该厂近期的噪声监测报告显示,排放噪声数据达标。该厂近期新增建设一个三级沉淀池,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排查该厂周边时,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外泄的迹象。部分属实清新区环保局及太和镇政府已督促清甜糖厂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严禁生产废水外排。清新区环保局及太和镇政府已督促兴业木器加工厂加强管理,规范作业时间,避免噪音扰民现象;同时要求该厂做好废水收集处理,严禁生产废水外排。我区将加强对两家企业的巡查和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23来电第2批23号1、清城区广清大道三鸟批发市场往广州方向200米左右有一条臭水沟,该臭水沟位于鸿运广场斜对面,附近有个丽枫酒店以及中石化加油站,且位于塘湾住宅楼附近,望相关部门尽快整治该臭水沟;2、清城区凤城体育公园内的一大片水塘(靠近天湖郦都小区)看起来很肮脏,虽没有臭味,但长期没有人维护,导致看起来不干净,望相关部门尽快维护该处的水塘。清城区1.该水沟为迎咀干渠,为农田灌溉渠。由于前期有部分城市污水排入该渠,该渠存在水质黑臭问题。该渠水质黑臭整治工作已列入海仔大排渠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并已完成相关整治工作。2.案件反映水塘位于凤城公园、天湖郦都与区府后山之间,区城综局环卫所工作人员称该水塘不是凤城公园的管辖范围,同时,该水塘也不在天湖郦都物业管理区域内。现场发现水塘中的存在较多漂浮物,水塘周边垃圾未清理。1.不属实 2.属实   1.2018年9月7日上午,清城区水务局组织清远市清源水业公司进行现场勘察。目前该渠水质黑臭问题已完成相关整治工作,水质已无黑臭现象。   2.清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9月7日和10日,与清城区城综局环卫所工作人员和天湖郦都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同到现场处理该问题。   经现场协调,由城综局环卫所负责清理水塘的漂浮物,由天湖郦都物业公司负责清理水塘周边的垃圾杂物。至9月10日,清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与相关部门的人员再次到达该现场查看时,该水塘的漂浮物已经由环卫所清理完成,水塘周边小路的垃圾已由物业公司清理干净。
24来电第2批24号清新区龙颈镇龙东村水东一队云龙工业园宏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山上(土名:白石坑)挖了400亩左右的大坑,在坑内堆放了300吨左右的工业垃圾,再用黄泥覆盖,严重污染附近的白石坑水库,现该公司仍继续开挖山头。市民曾向清城区环保局、清远市环保局和清城区政府反映,但均答复该公司已通过环评,没有任何问题。望核查处理该公司堆放工业垃圾的问题。清新区垃圾9月7日,清新区政府组织工业园管委会、区环保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龙颈镇政府对宏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投诉反映的内容进行逐一核查。1.反映“清新区龙颈镇龙东村水东一队云龙工业园宏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山上(土名:白石坑)挖了400亩左右的大坑”部分属实。经查,宏洁公司与龙颈镇龙东村水东一队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后,在位于白石坑约400亩的土地建设回收陶瓷厂废渣的填埋场。目前宏洁公司已停止建设。2.反映“在坑内堆放了300吨左右的工业垃圾,再用黄泥覆盖”部分属实。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现场堆放的固体废物仍为6月29日区环保局检查时发现的一般工业固废,无新增固体废物,宏洁公司已使用彩条布进行地面防渗及覆盖,但由于近期天气阴雨天居多,雨水将泥土冲刷到彩条布上,造成看起来像是被泥土覆盖。。3.反映“在坑内堆放了300吨左右的工业垃圾,再用黄泥覆盖,严重污染附近的白石坑水库”待核实。该项目与白石坑水库相连,但建有土坝相隔,所建土坝没有发现设置排水管排水到白石坑水库。部分属实2018年3月27日,区环保局对宏洁公司发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填埋工业固废,未经验收不得投入生产使用;6月15日,龙颈林业站对该公司超范围使用林地的行为下达《停工通知书》;6月25日,区公安森林分局对该公司超范围使用林地的行为立案侦查;7月6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没有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擅自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于7月20日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8月3日,龙颈国土所对该公司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停工。下一步,我区将做好跟踪落实,加强巡查监管,督促该公司按要求处理已填埋的固体废物、完善相关手续。在完善项目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25来电第2批25号清城区东城大道御景东方二期首层有两家餐馆,该两家餐馆均把烟囱的油烟排放口对着小区,导致该两家餐厅的油烟均排放到小区内。市民表示该两家餐馆均于每天09:00-21:00营业,且该处排放油烟的时间在每天18:00-19:00特别严重。望处理该处油烟扰民问题。清城区油烟经核实,两家餐馆为牛先生火锅店和舌尖味快餐店。两家餐馆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其中牛先生火锅店的油烟管道设置向小区花园排放,舌尖味快餐店的油烟管没有向小区花园排放,其排气扇向小区花园排放。属实    (一)针对牛生鲜火锅店,清城区城综局东城分局联合东城街办、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东城供电所和金湖居委会等部门于2018年9月6日对牛鲜生火锅店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油烟管道进行改道排放处理,该店积极配合我街相关部门的工作,已与御景东方的物业沟通解决因楼房设计使首层商铺未能设置标准的排烟管道的问题,现在已着手重新设计排烟管道的设置方向,并承诺于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改正。(二)针对舌尖味快餐店,据了解,此前,东城街办曾组织环保对舌尖味快餐店的油烟问题进行处理,该店已将油烟管道改道不向小区花园排放,但该店仍有一个排气扇面向小区,对此,清城区城综局东城分局联合东城街办、区环保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和居委会等部门于2018年9月6日责令舌尖味快餐店立即拆除小型排气扇,同时,对该店的排气扇出风口进行封闭处理。
26来电第2批26号市民为清城区连江路金典名居小区业主,该小区首层有一间蚝一蚝美食店每天18:00到次日02:00进行经营,但市民表示该店营业时产生大量油烟,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向12345热线反映,但无果。另,市民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自2016年01月01日,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备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楼房建设产生油烟、异味和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且市民称该处餐馆并没有经过环评。望相关部门能对该处餐馆进行强制性关闭。清城区油烟    该店早期共检测油烟2次,2018年1月22日,提交了由清远市新中科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店的油烟检测报告,报告显示排放达标;2018年6月22日,区环保局聘请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再次对蚝一蚝进行油烟检测,该店油烟排放未超出排放标准。    现场核查发现蚝一蚝美食店的油烟经抽风机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机和UV光解设施处理后往店铺门前招牌处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部分属实  清城区城综局于2018年9月6日组织洲心街办、区食药局、区工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该店的有关情况。经核查,发现蚝一蚝美食店的油烟经抽风机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式油烟净化机和UV光解设施处理后往店铺门前招牌处排放,检查期间发现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违规排放情况。    9月10日晚再次委托环保检测机构对“蚝一蚝”美食店进行油烟检测,并与小区业主进行现场沟通协商,检测报告结果(编号:VC18-0191)显示油烟无超过标准限值;    为妥善解决“蚝一蚝”美食店油烟和污水扰民问题,清城区城综局将积极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督促职能单位落实好该餐饮店的各项整改措施。同时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避免治理成果反弹,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27来电第2批27号清城区人民一路广信花园与东骏豪庭中间存在一个臭水沟和臭水塘,由于该处水沟不流动,导致滋生大量蚊虫,产生大量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且市民表示该臭水塘堆积大量垃圾,产生严重恶臭。市民曾向12345反映,但其只做除四害处理,治标不治本。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该处1、臭水沟的问题。2、臭水塘的问题。清城区1、该水塘位于洲心街办炒沙村,水塘面积约为500平方米,由于周边地势较低该水塘承接周边村子的雨水和部分污水排放,因存有民事纠纷该水塘水质黑臭问题暂未解决。2、该水沟为迎咀干渠,为农田灌溉渠。由于前期有部分城市污水排入该渠,该渠存在水质黑臭问题。该渠水质黑臭整治工作已列入海仔大排渠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并已完成相关整治工作。基本属实1、2018年9月7日上午,清城区水务局组织洲心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勘察,由洲心街道办事处负责水塘整治工作。目前洲心街办正在协调解决民事问题,制订该水塘的整治方案。2、2018年9月7日上午,清城区水务局进行现场勘察。目前该渠水质黑臭问题已完成相关整治工作,水质已无黑臭现象。下一步将确定炒沙村水塘的整治方案,尽快完成水塘水质黑臭整治工作。加强迎咀干渠维护管理工作,实现水质长期无黑臭现象。
28来电第2批28号英德市望埠镇物探队聚福楼(望埠镇工商所背后)的下水管道已损坏,该栋楼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化粪池污水。市民曾向望埠镇环保部门反映,但环保部门要求市民自行联系开发商,要求开发商维修。市民也曾联系开发商,但开发商置之不理。望相关部门责令该楼房开发商维修下水管道。英德市英德市望埠镇聚福楼排污管已损坏,导致生活污水横流,阻碍周边居民进出;污水发出阵阵恶臭,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基本属实(一)接案前处理情况
     8月30日,英德市望埠镇聚福楼周边居民向英德市望埠镇环保部门投诉聚福楼生活污水乱排问题,投诉人已先行与开发商沟通,要求开发商维修排污管道,但开发商对此置之不理。英德市望埠镇环保部门立即赴现场核实投诉情况并拍照取证,经了解,因聚福楼系单体结构楼,开发商为望埠镇本地人,无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不能及时掌握该楼的突发状况。随后英德市望埠镇环保部门致电开发商黄光佑,要求其尽快维修好聚福楼排污管道,还周边居民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开发商黄光佑同意尽快修复聚福楼排污管道。
     (二)接案后处理情况
     9月6日接案后,英德市望埠镇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再次致电督促开发商黄光佑加快对聚福楼排污管维修进度,其回复正在维修中,并承诺9月10日前可完成修复排污管。随后,英德市望埠镇环保部门到现场核实情况无误。
     9月10日,英德市望埠镇聚福楼排污管完全修复,生活污水正常排放,不再排出路面,无臭味产生。英德市望埠镇环保部门已现场拍照取证。周边居民对此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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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来电第2批29号每天19:00-次日05:00,清城区石角镇北部万科城周边有烟雾产生,且有烧胶臭味产生,市民怀疑是附近的杰成工业园在焚烧电子垃圾。清城区大气  找北部万科城周边确有一家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9月6日清远市环境保护局、清城区环境保护局组织清远市公安局、石角镇包案领导、镇环监中队,对石角镇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该工业园区共有104间拆解场,现租出85间,生产工艺为人工手工拆解,暂未发现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有烧胶产生臭味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石角镇环监中队每天晚上安排巡查人员对北部万科城小区及周边地区进行巡查,并找小区保安进行咨询,确认是否有刺鼻气味存在,巡查情况为无异味并北部万科城小区保安签名确认情况属实。部分属实根据网格化管理,加强夜间、节假日对杰成工业园巡查
30来信第2批1号英德市沙口镇冬瓜铺村(省国道G253-63km)英德市岳泉化工有限公司偷排化工污水废水,近三年来,经常在晚上偷偷排放工业废水污水,排在北江河,偷排工作有专人上夜班专做偷排工作,专人负责偷排废水。厂里没有偷排专用的暗管直接将未经任何处理的工业废水污水直排北江河,严重时更是使用明管明目张胆的偷排。厂里挖有鱼塘制造生态环境假象,瞒骗英德市环境卫生局的日常检查,一旦偷排鱼塘内的鱼会在一两个月内出现大量慢慢死亡。该厂因设备落后,无法处理生产所产生的工业污水废水,所以一般在7-10天内不偷排,厂里的设备将无法运转,所以一直向北江河偷排工业废水,谋取非法利益。因该厂将工业废水污水直接排向北江河,对下游人民的饮水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查处办理。英德市9月7日,英德市环保局会同英德市公安局和沙口镇政府到现场检查,1.暂未发现该公司有废水外排口;2.养鱼池已做好硬底化工作,暂未发现有死鱼现象。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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