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来源:清远市环境保护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9-20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办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7 批,2018年 9 月 10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来电第7批1号 英德市英城街道茶园中路(东边)52-54号店铺云香海鲜酒楼在其酒楼后面的小巷子安装了一台大功率(1米*1米)的鼓风机,该鼓风机于每天10:00-14:00和16:00-21:00工作,工作期间产生大量噪音。另外,该酒楼在后方的小巷子搭建了一个3米*2米的养鸡棚,用以养殖活鸡,产生大量臭味,该酒楼的人员每天均在酒楼后方的小巷子洗碗,洗碗后的污水和废渣直接排放到小巷子的下水道,导致该处下水道经常出现堵塞。此外,茶园中路60号贝克汉堡包店于每天15:00-18:00  进行汉堡包的加工,期间该店铺直接往该店后方的小巷子排放油烟,严重扰民。望处理:1、酒楼鼓风机噪音扰民的问题;2、酒楼养鸡棚臭味扰民的问题;3、酒楼下水道堵塞的问题;4、汉堡包店铺油烟扰民的问题。 英德市 噪声 9月12日上午,英德市城监大队会同英德市规划局、英德市环保局、英德市环卫处和英德市英城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经现场调查,
1.云香海鲜酒楼在其七楼顶安装了一台抽风机,英德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该抽风机进行了噪音检测,检测结果为该抽风机的工作噪音为71.6分贝,比该区域的噪音标准60分贝略高。市民反映前段时间噪声大的主要原因是原有抽风机损坏造成的,目前该酒店已更换了新的抽风机。
2.云香海鲜酒楼在其背后阳台下搭建了一个铁皮棚屋,面积约为4平方米。经了解该铁皮棚屋用于堆放杂物和放置鸡只。
3.云香海鲜酒楼建有专用的化粪池、排污管道和垃圾收集桶,经营期间产生的污水和废渣不会直接排放带市政排污管网。
4.茶园中路60号贝克汉堡包店的厨房油烟是通过排烟管道直接在其店背后排放,对背后的居民区有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云香河鲜酒楼污水和废渣直接排下水道,导致下水道经查堵塞不属实) 整改措施:
1.针对于云香海鲜酒楼的抽风机工作噪音检测结果略高于该区域的最大噪音标准,英德市环保局已责令该酒楼对抽风机的噪音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在2018年9月15日前对抽风机加装隔音设备。
2.针对云香海鲜酒楼在其背后阳台下搭建的铁皮棚屋,英德市规划局已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在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该棚屋的拆除。
3.英德市环卫处已责令云香海鲜酒楼在2018年9月15日前对其化粪池、排污管道进行全面的疏通,对酒楼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的清扫。
4.针对茶园中路60号贝克汉堡包店的厨房油烟扰民问题,已责令店主在2018年9月15日前对排烟管道进行整改,要求不能将厨房油烟直接向室外排放。
完成情况:
9月18日,经英德市城监大队会同英德市规划局、英德市环保局、英德市环卫处和英德市英城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对上述两家整改后检查,经查,两家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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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来电第7批2号 清新区龙颈镇马牯坪有一个浸泡池(具体位置可致电市民),市民表示该处池水颜色为黑色,该处浸泡池主要用于浸泡竹片。市民称该处人员每逢星期五便会不定时排放污水到该浸泡池旁的河流(石坎河),污染河水。市民曾多次向龙颈镇政府反映,但无果。望处理该处污水乱排放的问题。 清新区 2018年9月12日至13日,清新区政府包案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经信局、龙颈镇政府等单位根据投诉内容进行了核查。据查,此处原为一个土法沤竹(浸竹)厂,现场建有两个混凝土砌成的浸泡池,池边有少量竹片。现场检查时,该浸竹厂没有生产经营,浸泡池内没有浸泡作业,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场未发现相关负责人。 部分属实 龙颈镇政府组织钩机等机械设备对该浸竹厂实施取缔拆除,防止浸竹厂复产、污染环境。下一步,我区镇将继续跟踪该浸竹厂案件情况,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已办结
3 来电第7批3号 清城区东城街道海逸路清华湾旁有一条小河,市民表示该处河水十分浑浊,且该处河水呈现恶臭的情况。另,该处小河两旁有大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十分扰民。望处理该处:1、河水出现恶臭的问题;2、河两旁存在大量垃圾的问题。  清城区     1.该水沟为澜水河。该河水质黑臭整治工作已列入澜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由清远市清源水业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治理河道总长22.399km,工程总投资约24932万元。新建污水管1750m,新建农村污水设施1处;清淤河道总长19017m,清理沿岸垃圾1023m3,清理水浮莲2600m2;新建改造引水渠 3640m,新建引水泵站1座,新建改造放水闸3座,输水涵管1座,新建引水陂1座;新建水系连通渠道长1460m,河道水系连通改造长1625m;新建生态浮岛4座,湿地2处,护岸护坡总长23.18km;新建骑行绿道长座,跌水陂9座。
    2.近期澜水排坑时有出现水质浑浊和臭气现象。主要原因是排坑上游部分居民点、村庄、学校等市政截污管网尚未全部建设,区内常住人口较多,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所致。澜水排坑清华湾段两旁护岸范围内存在有杂草和部分淤坭障碍物,未发现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基本属实     1.2018年9月13日下午,清城区水务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因澜水河综合整治工程现未实施建设,该水渠水质黑臭问题现未解决。该水渠水质黑臭问题需澜水河整治工程建设完成后才能有效解决。目前,清远市清源水业公司已完成澜水河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计划2018年9月底开始工程施工,2020年12月底完成工程建设。
    2.澜水排坑整治一直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群众关注的工程,从2015年开始,由市水务局投入1.2亿元建设了东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工程,日处理污水4万吨/日,完成坑道堤岸整治3.7公里,澜水排坑水质得到较大改善。2015年以来,清城区东城街道办对澜水排坑实施了清淤、清障、护坡、保洁综合整治措施。一是投入308.13万元对澜水河主要河段实施清淤、清障整治。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河道保洁服务方式,与清远市帮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保洁协议,进行日常保洁。此外,今年下半年市、区两级政府规划了东城片区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已开工),工程预算投资3744.84万元。东城街城中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中(计划年底前开工)、澜水河综合整治一、二期工程(已开工),工程预算投资24931.53万元,预计明年上半年将彻底解决澜水排坑污染问题。对于澜水排坑海逸路清华湾段垃圾扰民问题,今年东城街办组织人员已对该坑段护岸杂草、生活垃圾和淤坭障碍物进行了3次的清理,由于护岸杂草生快及雨水的冲积,清理不及时,容易出现淤坭杂物和生活垃圾堆积情况。
    接到案件后,东城街办马上组织人员对该排坑段护岸杂草、生活垃圾和淤坭障碍物进行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完成50%,计划9月25日前完成。
已办结
4 来电第7批4号 清城区东城街道御景东方3期入口铑地访餐厅于每天10:30-14:00和16:20:00营业,期间产生大量油烟,严重扰民。市民曾致电12345热线和东城街道办反映,但无果。另,铑地访餐厅对面有两家石材厂,分别为振东石材厂和炜达石材厂。市民表示该处石材厂于每天08:00-18:00进行作业(戒石),产生大量噪音,严重扰民。望处理:1、铑地访餐厅油烟扰民的问题;2、石材厂噪音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噪声     1.接到省督交办案件后,清城区城综局东城分局联同东城街环监办、食安办、东城工商所、东城供电所和金湖居委会等部门于2018年9月13日对铑地钫餐馆展开调查工作。经查,铑地钫餐厅在御景东方三期首层商铺经营餐饮,已取得工商执照(注册号441802600407814)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4418020050855),主要经营餐饮。经营时间是10:00-14:00,16:00-20:00,该店在厨房装有集烟罩、抽风机、油烟净化器和静电式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型号:科蓝环保BS型),室外外墙安装有一台排气扇,油烟管道向道路方向排放,没有任何油烟防治措施,在饭市的时候能察觉有少量油烟气味。
    2.经核实,炜达石材店全称清远市清城区炜达石材装饰部,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澜水增强东大街北四巷5号,已取得工商执照(注册号441802600429312),主要经营石材加工,在普通商铺里进行石材加工工作,经营时间是8:00-18:00,加工过程会切割石粉产生高噪声。店里设施简陋,没有任何环保防治措施,仅有两扇铁闸可以隔档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振东石材厂,位于清城区澜水东大街北四巷,现在已经搬迁。
1.属实     1.相关职能部门对其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限期对油烟防治措施进行改正,并对该店的排气扇出风口进行立即封闭处理。
    目前,铑地钫餐馆已经确定整改方案,餐馆负责人正在与房东沟通并获得其许可在商铺外墙进行改造后,便可以立即整改。
    2.2018年9月13日,清城区东城街办组织环保、城市综合执法局东城分局、东城工商所、东城供电所和澜水村委会等部门对炜达石材装饰部发出《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做好噪声防治措施或搬迁,该厂负责人表示愿意搬迁,并承诺尽快选址搬迁。
    至今,炜达石材装饰部已经选好搬迁的地方,正在商讨租事宜,并于近期搬迁。
    振东石材店于2018年9月13日前已经搬迁。
    下一步,我区东城街办将继续跟进炜达石材装饰部的搬迁情况,督促其尽快搬迁。在其未搬迁前,我街将对其加强管控,严禁在生产时产生噪音扰民。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排查辖区的石材加工店的环保措施和生产情况。
已办结
5 来电第7批5号 清新区龙颈镇马牯坪有一个浸泡池(具体位置可致电市民),市民表示该处池水颜色为黑色且带有恶臭,该处浸泡池主要用于浸泡竹片。市民称该处人员于每天不定时排放污水到该浸泡池旁的河流(石坎河),污染河水。市民曾多次向龙颈镇政府反映,但无果。望处理该处污水乱排放的问题。 清新区 2018年9月12日至13日,清新区政府包案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经信局、龙颈镇政府等单位根据投诉内容进行了核查。据查,此处原为一个土法沤竹(浸竹)厂,现场建有两个混凝土砌成的浸泡池,池边有少量竹片。现场检查时,该浸竹厂没有生产经营,浸泡池内没有浸泡作业,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场未发现相关负责人。 部分属实 龙颈镇政府组织钩机等机械设备对该浸竹厂实施取缔拆除,防止浸竹厂复产、污染环境。下一步,我区镇将继续跟踪该浸竹厂案件情况,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已办结
6 来电第7批6号 市民是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11号的住户,其表示该栋房屋的环卫工人收取了清洁费却一直不打扫该处楼梯,导致该处楼梯卫生十分脏乱差。望处理该处卫生无人打扫的问题。 清新区 其他 针对案件反映的问题,清新区城综局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到太和镇府前路11号楼道核查,经检查暂未发现存在散落垃圾和垃圾积存现象,总体卫生状况良好。据了解,环卫服务公司已安排环卫工人负责该区域的保洁工作,环卫工人每天按时上楼梯进行保洁作业,保洁工作包括清扫楼梯地面和收集生活垃圾。清新城区居民清洁服务费的收取,由清新区园林和环卫所委托太和供水有限公司代收,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清新府〔1998〕44号、清新价字〔1998〕19号、清新价〔201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住户清洁费6元/月/户,垃圾处理费2元/月/户。清洁费的收取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因此,不存在环卫工人收取居民清洁服务费问题。 不属实 今后,清新区城综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职能,督促环卫服务公司做好日常保洁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努力为市民营造干净整洁的宜居环境。 已办结
7 来电第7批7号 清新区太平镇天良管理区天井坑村周边有4-5个养猪场(产业路附近),市民表示该处养猪场产生大量臭味,严重扰民。另外,该处养猪场直接把污水排放到该附近的河流。望处理该处:1、臭味扰民的问题;2、污水乱排放的问题。 清新区 大气 2018年9月11日至14日,清新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太平镇政府等单位对天良村委会天井坑村产业路附近的猪场进行排查。经现场排查,案件涉及的禽畜养殖场有清新区太平镇士卫合作社(场主为刘志强)、曾庆全猪场、林鑑清猪场3间。经查,刘志强养殖场已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但未按环评要求完善沼气池、沼液池等污染治理设施,猪场污染物通过收集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外排,检查时该场沉淀池正在外排污水,清新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现场对该场外排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曾庆全猪场建有沼液池,检查时该场猪舍污染物有经管道直排至鱼塘的情况,清新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现场对该场外排污水、鱼塘水、鱼塘外排水分别进行了采样监测;林鑑清猪场已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但养殖场未按环评要求完善沼气池、沼液池等污染治理设施,猪场污染物通过7级化粪池处理后外排污水至西灌渠,检查时该场正在外排污水,清新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现场对该场外排污水进行了采样监测。 部分属实 区有关部门现场责令养殖场负责人禁止直排养殖场污水至外环境,并要求养殖场场主按要求建设治污设施及完善相关手续,在完善相关手续及设施前停止养殖。太平镇已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交办案件涉及的禽畜养殖场主逐一做工作,要求相关场主自愿签订《清远市清新区禽畜养殖场拆迁协议书》。此外,正按照“一场一策”治理思路制定对交办案件的专项整治联合行动方案,明确相关禽畜养殖场的整治方式,依法拆除不符合规定的相关养殖场,加快推进相关养殖场的整治进度和力度。下一步,我区将继续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对已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养殖场,责令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如现有设施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其限期进行相应整改,未完成整改不得重新开工生产;二是对未开工建设相关污染治理设施的养殖场,逐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明确整改内容及期限;三是对停止养殖的养殖场,逐一现场核实和全面排查,并责令其停止养殖;四是加强猪只防疫,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是对规模化养殖场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杜绝污水外排的情况。
8 来电第7批8号 清新区禾云镇风云村有6个养猪场和1个鹅场,市民表示该处养猪场和鹅场均不定时排放黑色且夹带恶臭的污水到该村附近的河流。望处理该处污水乱排放的问题。 清新区 2018年9月12日,清新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禾云镇政府等部门的联合调查人员到风云村委会被投诉的六个猪场和一个鹅场进行现场调查,7个养殖场所在地属非禁养区范围,检查情况如下:1、被投诉的一个鹅场地处风云村委会秀田坑村小组架枧坑溪边,场主为刘忠清和曾伟杰,有鹅舍一栋,面积约150平方米,目前养殖2500只肉鹅,没有环评、用地、营业执照等手续,没有任何环保设施,鹅粪便直排入架俭坑。检查人员现场责令该鹅场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2、被投诉的六个猪场分别为何桂祯猪场、袁神带猪场、曾路金猪场、吴松森猪场、吴华金猪场、黄华金猪场,均是华农温氏养殖有限公司清新分公司合作的养户。其中何桂祯猪场是高效化养殖场,环保设施、各种手续齐全,未发现排放黑色污水到河流的情况。其他5户均建有沼气池、沼液池、固液分离机、喷淋消纳系统等环保设备,有配套的消纳土地,猪粪便通过固液分离机分离后运到果园林地作栽肥,污水通过喷淋系统抽到附近的果木林地消纳,检查时未发现有排放黑色恶臭污水到河流的情况。 部分属实 禾云镇综合各单位意见后联合发出整改通知,现场责令鹅场主刘忠清、曾伟杰限期拆除搬迁鹅场,停止污染溪水;对6个猪场责令场主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下一步,一是继续加强对上述养殖场的管理,监督落实要求,按照区环委会的要求全面升级改造环保设施,防止污水外排污染环境;二是督促华农温氏养殖有限公司清远清新分公司禾云服务部加强对上述猪场户的管理,建立污染整治台账和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环保设施、设备安装专用电表监控场主使用情况,防止污染环境。 已办结
9 来电第7批9号 清城区石角镇北部万科城小区附近工厂经常19:00到次日06:00排放废气,产生大量化学废气的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认为是清城区龙塘镇雄兴工业园内的工厂偷排废气。市民曾向12345热线,中央环保督察办反映,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工厂偷排废气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1、石角镇环监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对清远市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及周边村庄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有烧胶产生臭味的环境违法行为,暂未发现小区周边村庄内、公路两旁生活垃圾池有焚烧塑胶、垃圾产生臭味的情况。
    2、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每天晚上安排巡查人员对北部万科城小区、美林湖小区、碧桂园小区、雄兴工业园及周边地区进行巡查,向各小区保安进行了解,确认是否有刺鼻气味存在。经巡查,暂未发现有异味的情况,并找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保安签名确认。
    3、龙塘镇环监中队工作人员已对雄兴工业园内所有涉气企业进行检查,要求所有企业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防有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2018年9月18日晚上8点至12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北部万科城及龙塘镇雄兴工业园进行了空气监测。
    4、2018年9月至今,银盏林场多次组织环保监察小组对嘉福工业园及周边进行明察暗访,,巡查中未发现有企业污染物违法排放。
    5、2018年8月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收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美林湖恒景湾对面有人员在焚烧垃圾,值班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核查,该处焚烧的生活垃圾位于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内,由于施工工人的不当操作,点燃了该处的生活垃圾,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已将点燃的生活垃圾扑灭并对工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同时联系了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负责人,要求加强做好施工工人的管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作业时间排放施工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
    6、9月15日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联合农林水办公室,对美林湖天汇半岛周边村庄进行排查,排查中暂未发现该小区对面有养鸭场。
    7、2018年09月12日14:00,市民发现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天琴半岛花语湾附近有白色烟雾产生。该反映情况不属实,9月14日我镇环境监察中队对美林湖花语湾小区附近进行巡查,暂未发现有人焚烧塑料产生异味及有白色烟雾的情况出现。
    8、2018年9月12日,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对第八批16号投诉人反映的美亚铝厂(经查,实为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和雨水井的水样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清城环测WR字(2018)第125号)未发现异常。
部分属实     1、将加强加大对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及周边楼盘小区的巡查力度,监控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减少各类污染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加强对周边工业企业监察力度,对于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0 来电第7批10号 佛冈县石角镇莲溪村委龙溪下围生产队内河堤旁的路没人维修,导致下雨时存在积水和污水,产生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向当地村委、镇政府反映,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存在积水的问题。 佛冈县 石角镇莲溪服务站龙溪村委下围村民小组村民反映的情况,经查“莲溪服务站龙溪村委下围村民小组河堤旁的路没人维修,导致下雨时存在积水和污水,产生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部分属实。“市民曾向当地村委、镇政府反映无果”是不属实的。1、经县水务工作人员核实,村民反映的河堤属于省实施的防灾减灾项目,于2006年建设,2008年完成堤身填筑、迎水坡植草砖、防浪墙等建设,由于村民的用地,于2016年底才完成河堤背水坡的挡土墙、堤面泥结石建设。2、村民提出堤面积水、臭味问题,河堤建设标准是泥结石堤面,近几年村民生活提高,村民车辆增多,所以路面出现局部小坑洼,下雨天出现局部坑洼积水。    部分属实 1、2018年9月12日,接到县信访局第七批来电10号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关于佛冈县石角镇莲溪村委龙溪下围生产队内河堤旁的路没人维修,导致下雨时存在积水和污水,产生臭味的案件。9月12日中午,接到承办案件通知后,石角镇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责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案件现场进行查看。9月12日下午,包案领导,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卫国带领县水务局、石角镇政府到案件现场勘察,并约请下围村生产队队长,听取队长诉求,切实了解诉求后。在现场召开研判分析会,要求石角镇政府及水务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做出相对应工作。    2、2018年9月15日早上,根据石角镇镇长陈志锋指示镇城建办冯卓勇委员和莲溪服务站工作人员再次到下围村民小组了解村民诉求并提前部署做好超强台风“山竹”防御工作。根据莲溪下围村民小组村民意愿,要求对龙溪水左岸河堤(S252线路桥至河口段)堤顶硬底化,从而解决雨水、污水倒灌问题,实现堤路结合,方便村民出行。3、2018年9月18日下午,县水务局、公路局、石角    镇政府工作人员和下围村民小组长再次到现场勘察研究整改方案,在现场石角镇政府提出;为解决燃眉之急,将局部坑洼路面填充砂石。河堤顶硬底化方案①概况:堤顶浇筑C20混凝土,长度约1公里,宽度5米,厚度0.18米;②新建(改造)3座下围村排水涵管,涵管采用Φ600钢筋砼承插管。4、2018年9月18日晚上,下围村村民召开村民会议,由于意见不一,大部分村民不同意坑洼路面填充砂石,部分村民不同意河堤路面硬底化。 /
11 来电第7批11号 清城区静福路朝南国际中心首层如轩潮州砂锅粥24小时进行经营,经营期间产生大量油烟,严重影响附近居民,且该抽风机产生噪音。市民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其要求该店整改,但市民表示并无整改。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油烟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油烟     接案后,清城区城综局及时组织洲心街办、区食药监、区工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对如轩潮州砂锅粥展开调查工作。经核查,“如轩潮州砂锅粥”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92441802MA514A2F18)和食品安全许可证(JY244180201356),地址为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首层商铺03-06、28-30号。该店厨房装有油烟净化器,该设备能正常运作,厨房的油烟通过该设备后经抽风设施排出该店后门,油烟气味从后门的管道排出,因该店处于商务大厦首层,故二层以上的办公楼层能闻到油烟气味。店主现场向工作人员出示与广州盛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鉴订的《清洗维保》合同(编号SX20180528)一份,约定了油烟净化器的清洗、维护、保养事宜。 基本属实     清城区城综局多次委派洲心分局的队员到该店周边巡查,未发现该店存在占道经营行为。关于噪音方面,区环保局已委托环保机构于近日内对油烟和噪声一同进行检测,具体数值是否超标待检测结果报告出具后再作整改处理。
    下一步,清城区城综局将积极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督促相关部门继续跟进如轩潮州砂锅粥的油烟噪声检测工作,落实好该餐馆的各项整改措施。同时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12 来电第7批12号 清城区龙塘镇北部万科城经常21:00后能闻到刺鼻的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向清远市环保局反映,其回复称没有检测到臭味,但市民表示臭味的确存在。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臭味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1、石角镇环监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对清远市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及周边村庄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有烧胶产生臭味的环境违法行为,暂未发现小区周边村庄内、公路两旁生活垃圾池有焚烧塑胶、垃圾产生臭味的情况。
    2、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每天晚上安排巡查人员对北部万科城小区、美林湖小区、碧桂园小区、雄兴工业园及周边地区进行巡查,向各小区保安进行了解,确认是否有刺鼻气味存在。经巡查,暂未发现有异味的情况,并找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保安签名确认。
    3、龙塘镇环监中队工作人员已对雄兴工业园内所有涉气企业进行检查,要求所有企业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防有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2018年9月18日晚上8点至12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北部万科城及龙塘镇雄兴工业园进行了空气监测。
    4、2018年9月至今,银盏林场多次组织环保监察小组对嘉福工业园及周边进行明察暗访,,巡查中未发现有企业污染物违法排放。
    5、2018年8月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收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美林湖恒景湾对面有人员在焚烧垃圾,值班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核查,该处焚烧的生活垃圾位于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内,由于施工工人的不当操作,点燃了该处的生活垃圾,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已将点燃的生活垃圾扑灭并对工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同时联系了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负责人,要求加强做好施工工人的管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作业时间排放施工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
    6、9月15日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联合农林水办公室,对美林湖天汇半岛周边村庄进行排查,排查中暂未发现该小区对面有养鸭场。
    7、2018年09月12日14:00,市民发现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天琴半岛花语湾附近有白色烟雾产生。该反映情况不属实,9月14日我镇环境监察中队对美林湖花语湾小区附近进行巡查,暂未发现有人焚烧塑料产生异味及有白色烟雾的情况出现。
    8、2018年9月12日,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对第八批16号投诉人反映的美亚铝厂(经查,实为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和雨水井的水样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清城环测WR字(2018)第125号)未发现异常。
部分属实     1、将加强加大对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及周边楼盘小区的巡查力度,监控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减少各类污染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加强对周边工业企业监察力度,对于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已办结
13 来电第7批13号 英德市石灰铺镇勤丰村村委会乌坑村25号房屋50米处有一个杨发万猪场,该猪场大概养有200头猪,散发大量臭味。2017年09月,市民向英德市政府网站反映,2017年10月,英德市环保局答复称该人员将养殖最后一批猪只,往后不会再养猪。2018年05月,猪场负责人仍在建设新猪棚,市民已向村委会反映,但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猪场臭味扰民的问题。 英德市 大气 9月12日,英德市石灰铺镇政府会同英德市环保局和英德市畜牧水产局相关工作人员到投诉人反映的猪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猪场未办理环保及相关部门手续,从事猪苗繁殖养殖,建设有4栋猪舍,建设面积约800平方米,母猪存栏量18头,猪苗存栏量约120头;建设有1个100立方米沼气池和1个500立方米沼液池,沼液池未设置防雨、防渗漏、雨污分流措施。
检查时,该猪场正在建设工人宿舍,未见建设新猪棚,且该养猪场散发出猪粪臭味,养殖废水经沼气池收集处理后进入沼液池,沼液通过设施外排林地。
部分属实(新建猪舍不属实) 英德市石灰铺镇政府责令该养猪场在11月份前完善排污设施,不得外排污水,并且逐步减少母猪的供养数量。同时制定了整治方案,按方案要求做好该猪场的整治工作。 / 已办结
14 来电第7批14号 英德市连江口镇浈阳南路绿化带(镇政府大楼右边)被镇政府私自售卖给房地产开发商,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连江口镇政府私自售卖绿化带的问题。 英德市 其他 经英德市连江口镇核实,投诉人反映的“连江口镇浈阳南路绿化带”是英德市连江口镇二区旧市场地块,该地块范围内及周围原来并无绿化带,不存在市民反映的该地块绿化带被镇政府私自售卖的情况。
该地块通过合法招拍挂手续出让,由英德市峻景房地产公司竞得。由于英德市连江口镇地形狭长,市民休闲场所较少,为了增加英德市连江口镇休闲广场文化娱乐设施,提高英德市连江口镇居民文体生活质量,充分利用该地理环境,经英德市连江口镇人大会议通过同意该地块周边河渠升级改造工程,将地块周边河渠改造成箱渠,并在箱渠面增加绿化及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升级改造工程由英德市峻景房地产公司负责实施,已于2017年11月进行现场及在南方日报英德视窗登报公示,期间并未收到任何市民建议及反对。至今河渠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
现场检查时,房地产项目尚未开工,项目并未超出地块红线范围。
不属实 / / 已办结
15 来电第7批15号 1、2018年09月10日23:30左右,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天汇半岛附近闻到有类似化学品以及鸡粪的味道散发出来,但没有烟雾,故市民怀疑味道是通过水源散发出来的,同时味道源头怀疑在星光街北面,望核查处理该小区附近臭味扰民的问题;2、清城区碧桂园半岛1号与美林湖天汇半岛中间有一个村子,该村子大概位于美林湖恒景湾方向,每隔半个月或一个月,该村子内有人员焚烧垃圾,产生大量的烟雾。石角镇政府称焚烧垃圾的人员是万科地产的工人,且已将火扑灭,但万科地产位于美林湖怡景湾方向,故石角镇政府的回复并不准确,望核查处理该村子焚烧垃圾问题;3、清城区碧桂园半岛1号与美林湖天汇半岛中间有一个村子,有一条公路直接从村子通过,在18:00-次日03:00期间,有大型施工车经过该公路,且司机经常鸣笛,产生大量的噪音,严重扰民。望核查处理该处噪音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1、石角镇环监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对清远市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及周边村庄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有烧胶产生臭味的环境违法行为,暂未发现小区周边村庄内、公路两旁生活垃圾池有焚烧塑胶、垃圾产生臭味的情况。
    2、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每天晚上安排巡查人员对北部万科城小区、美林湖小区、碧桂园小区、雄兴工业园及周边地区进行巡查,向各小区保安进行了解,确认是否有刺鼻气味存在。经巡查,暂未发现有异味的情况,并找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保安签名确认。
    3、龙塘镇环监中队工作人员已对雄兴工业园内所有涉气企业进行检查,要求所有企业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防有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2018年9月18日晚上8点至12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北部万科城及龙塘镇雄兴工业园进行了空气监测。
    4、2018年9月至今,银盏林场多次组织环保监察小组对嘉福工业园及周边进行明察暗访,,巡查中未发现有企业污染物违法排放。
    5、2018年8月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收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美林湖恒景湾对面有人员在焚烧垃圾,值班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核查,该处焚烧的生活垃圾位于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内,由于施工工人的不当操作,点燃了该处的生活垃圾,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已将点燃的生活垃圾扑灭并对工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同时联系了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负责人,要求加强做好施工工人的管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作业时间排放施工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
    6、9月15日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联合农林水办公室,对美林湖天汇半岛周边村庄进行排查,排查中暂未发现该小区对面有养鸭场。
    7、2018年09月12日14:00,市民发现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天琴半岛花语湾附近有白色烟雾产生。该反映情况不属实,9月14日我镇环境监察中队对美林湖花语湾小区附近进行巡查,暂未发现有人焚烧塑料产生异味及有白色烟雾的情况出现。
    8、2018年9月12日,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对第八批16号投诉人反映的美亚铝厂(经查,实为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和雨水井的水样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清城环测WR字(2018)第125号)未发现异常。
部分属实     1、将加强加大对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及周边楼盘小区的巡查力度,监控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减少各类污染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加强对周边工业企业监察力度,对于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已办结
16 来电第7批16号 每天不定时,有人员在清城区凤城大桥往飞来峡方向的竹林附近电鱼(丁香花园酒店对面),2018年09月10日13:20,市民发现有人员在该处电鱼。望核查处理该处有人员电鱼的问题。 清城区 其他    根据连日来执法情况及电鱼作业特点、走访群众及北江河鱼类资源情况分析,查阅7月份以来的执法记录,凤城大桥至白庙江段不存在大量电鱼违法行为,也不存在因电鱼导致大量鱼类死亡漂浮而污染江河的情况。 不属实    发现偷捕1宗,没收捞批1个。继续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打击电鱼违法行为,保护好北江的渔业资源。 已办结
17 来电第7批17号 佛冈县汤塘镇隔海村委红旗村内有一间私人养猪场(40米左右的长度),该猪场每天产生大量臭味,亦滋生大量蚊虫,严重扰民,村民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农业办,信访办反映,但均没有处理,望尽快处理该猪场臭味扰民的问题。 佛冈县 大气 经核查,被投诉的猪场为汤塘镇郭德胜猪场,栏舍面积约300平方,有3个化粪池、7个沙井(沉淀池)、一个集污池。猪场1992年开始建起,猪舍东边是农田,无人居住,无建筑物。现场勘查猪场旁边的渠水是比较清澈的,多次巡查发现采用干清粪,污水直接进三级化粪池进而灌溉,粪便用于肥料还农。 部分属实 1、发放生猪养殖环保承诺书。1、完善环保设施,采用干清粪、雨污分流、污水不可直排、搞好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
18 来电第7批18号 清城区石角镇北部万科城小区经常22:00到次日天亮前闻到类似液化气的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认为是周边山中的小工厂偷排废气。市民曾多次向12345热线反映,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周边工厂偷排废气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1、石角镇环监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对清远市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及周边村庄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有烧胶产生臭味的环境违法行为,暂未发现小区周边村庄内、公路两旁生活垃圾池有焚烧塑胶、垃圾产生臭味的情况。
    2、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每天晚上安排巡查人员对北部万科城小区、美林湖小区、碧桂园小区、雄兴工业园及周边地区进行巡查,向各小区保安进行了解,确认是否有刺鼻气味存在。经巡查,暂未发现有异味的情况,并找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保安签名确认。
    3、龙塘镇环监中队工作人员已对雄兴工业园内所有涉气企业进行检查,要求所有企业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防有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2018年9月18日晚上8点至12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北部万科城及龙塘镇雄兴工业园进行了空气监测。
    4、2018年9月至今,银盏林场多次组织环保监察小组对嘉福工业园及周边进行明察暗访,,巡查中未发现有企业污染物违法排放。
    5、2018年8月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收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美林湖恒景湾对面有人员在焚烧垃圾,值班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核查,该处焚烧的生活垃圾位于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内,由于施工工人的不当操作,点燃了该处的生活垃圾,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已将点燃的生活垃圾扑灭并对工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同时联系了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负责人,要求加强做好施工工人的管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作业时间排放施工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
    6、9月15日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联合农林水办公室,对美林湖天汇半岛周边村庄进行排查,排查中暂未发现该小区对面有养鸭场。
    7、2018年09月12日14:00,市民发现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天琴半岛花语湾附近有白色烟雾产生。该反映情况不属实,9月14日我镇环境监察中队对美林湖花语湾小区附近进行巡查,暂未发现有人焚烧塑料产生异味及有白色烟雾的情况出现。
    8、2018年9月12日,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对第八批16号投诉人反映的美亚铝厂(经查,实为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和雨水井的水样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清城环测WR字(2018)第125号)未发现异常。
部分属实     1、将加强加大对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及周边楼盘小区的巡查力度,监控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减少各类污染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加强对周边工业企业监察力度,对于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已办结
19 来电第7批19号 1、连州市龙坪镇新圳工业园连诚石粉厂偶尔会在晚上作业(好运来饭店的员工清楚左右时间),产生大量噪音和粉尘,厂区的空地处堆放了大量矿石和矿渣没有清理,有居民向镇政府、连州市环保局,连州市国土局、清远市环保局以及联名向广东省环保厅反映,且当地国土部门已认定该厂属于违法占地土地,但所有问题均没有彻底解决。
望处理该石粉厂①、噪音扰民的问题;②、粉尘扰民的问题;③、违法占地的问题。
2、中富石粉厂(连诚石粉厂旁)每天24小时作业,产生大量噪音,严重扰民,村民以向连州市环保局反映,但噪音问题没有有效的改善。
望处理该石粉厂噪音扰民的问题。
3、位于工业园上游一公里处(不在工业区)有三间石粉厂(三间石粉厂间隔非常近),其中强大石粉厂与其中一间石粉厂(没有招牌)经常将石粉水直接排放在旁边的河流内,污染水体,另外,有一个石粉厂有一项塑化工作(18:00-次日07:00),会产生大量刺鼻的臭味,严重扰民。
望处理以上石粉厂①、偷排石粉水的问题;②、臭味扰民的问题。
连州市 噪声     一、连诚石粉厂案件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连州市连诚矿产有限公司为非金属矿石加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手续,取得排污许可证。连诚公司企业废气治理方面有组合式布袋除尘方式进行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废水循环使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源于颚式破碎机(一破)和二破环节,企业通过配套半封闭或全封闭形式的压缩棉体隔音墙进行降声减噪。厂区东侧外为平排式建设的居民楼(敏感点),分别居住约3户人家,西侧、北侧直接与其它非金属矿石加工企业相连,南侧、西南侧面向耕地和其它非金属矿石加工企业。
    (二)调查核实情况。1.市环保局分别于9月11日夜间、12日昼间对连诚公司厂界东面、厂界南面、东北面敏感点、南面敏感点噪声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除11日夜间东北面敏感点噪声无法评价外,其余点位噪声值均符合排放标准。
    2.9月14日上午,省第三批第二环保督察组在清远市环保局、连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连州市连诚矿产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工作,现场对企业的生产状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企业的噪声、废水、废气排放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核查。期间在省督察组的见证下,连州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对企业厂界噪声和周边敏感点噪声情况进行了监测,并对企业粉尘和废水采样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4台磨粉机、1台破碎机均正常运行时,厂界东北面敏感点、东面敏感点噪声均未超标;场地冲洗废水收集池外排口废水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源上、下风向厂界外10米范围内TSP均符合  
部分属实     1.针对连诚矿产公司投诉反映的问题,市环保局正积极与省环保督察组、清远市环保局进行沟通,商讨下一步的整治计划和措施。
    2.针对中富石粉厂9月11日夜间噪声超标的情况,市环保局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企业限制夜间生产设备的使用并对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禁止整改完善。
    3.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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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来电第7批20号 清新区龙颈镇立坑村委迳尾村迳尾林场有一条河,有迳尾村村民每天白天(具体时间不清楚)在河段处偷挖河砂,有村民曾向镇政府以及镇国土所反映,但问题没有。望处理该处有人偷挖河砂的问题。 清新区 其他 2018年9月12日至14日,清新区政府包案副区长组织区水务局、龙颈镇政府等单位,对案件内容进行核查。区水务局及龙颈镇政府现场调查时,迳尾林场河段未发现有违法采砂行为及采砂作业工具;在迳尾电站引水渠拦水坝现场发现一台挖掘机正在施工作业,作业人员为龙颈镇迳尾电站的负责人;电站拦水坝由于之前被洪水冲破,现正施工修复;现场没有发现违法采砂行为及售卖情况。另走访附件种植山林的工作人员了解得知,近期没有发现运砂车辆出入。 不属实 由于电站负责人修复水坝没有经相关部门批准,区水务局于2018年9月14日对其发出《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七天内补办相关手续。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密切关注交办案件,对清新区龙颈镇立坑村委会迳尾村迳尾林场河段加强巡查力度。 已办结
21 来电第7批21号 市民是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小区美汇半岛的住户,其表示其每天不定时会闻到刺鼻的问题(晚上较为严重,吹东南风时味道比较浓烈),有业主了解到5公里处有一家“嘉乐福”工业园,怀疑是工业园内的工厂进行偷排。望尽快处理臭味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1、石角镇环监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对清远市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及周边村庄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有烧胶产生臭味的环境违法行为,暂未发现小区周边村庄内、公路两旁生活垃圾池有焚烧塑胶、垃圾产生臭味的情况。
    2、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每天晚上安排巡查人员对北部万科城小区、美林湖小区、碧桂园小区、雄兴工业园及周边地区进行巡查,向各小区保安进行了解,确认是否有刺鼻气味存在。经巡查,暂未发现有异味的情况,并找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保安签名确认。
    3、龙塘镇环监中队工作人员已对雄兴工业园内所有涉气企业进行检查,要求所有企业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防有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2018年9月18日晚上8点至12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北部万科城及龙塘镇雄兴工业园进行了空气监测。
    4、2018年9月至今,银盏林场多次组织环保监察小组对嘉福工业园及周边进行明察暗访,,巡查中未发现有企业污染物违法排放。
    5、2018年8月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收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美林湖恒景湾对面有人员在焚烧垃圾,值班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核查,该处焚烧的生活垃圾位于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内,由于施工工人的不当操作,点燃了该处的生活垃圾,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已将点燃的生活垃圾扑灭并对工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同时联系了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负责人,要求加强做好施工工人的管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作业时间排放施工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
    6、9月15日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联合农林水办公室,对美林湖天汇半岛周边村庄进行排查,排查中暂未发现该小区对面有养鸭场。
    7、2018年09月12日14:00,市民发现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天琴半岛花语湾附近有白色烟雾产生。该反映情况不属实,9月14日我镇环境监察中队对美林湖花语湾小区附近进行巡查,暂未发现有人焚烧塑料产生异味及有白色烟雾的情况出现。
    8、2018年9月12日,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对第八批16号投诉人反映的美亚铝厂(经查,实为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和雨水井的水样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清城环测WR字(2018)第125号)未发现异常。
部分属实     1、将加强加大对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及周边楼盘小区的巡查力度,监控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减少各类污染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加强对周边工业企业监察力度,对于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已办结
22 来电第7批22号 市民是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小区天汇半岛维景湾的住户,其表示其小区每天不定时均能闻到烧焦塑料的味道(晚上较为严重,吹东南风时味道比较浓烈)。市民称其曾到清城区龙塘镇嘉福工业园核查该臭味,发现嘉福工业园也能味道同样的烧焦塑料的味道,故市民认为该味道出自嘉福工业园。望尽快处理臭味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1、石角镇环监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对清远市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及周边村庄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有烧胶产生臭味的环境违法行为,暂未发现小区周边村庄内、公路两旁生活垃圾池有焚烧塑胶、垃圾产生臭味的情况。
    2、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每天晚上安排巡查人员对北部万科城小区、美林湖小区、碧桂园小区、雄兴工业园及周边地区进行巡查,向各小区保安进行了解,确认是否有刺鼻气味存在。经巡查,暂未发现有异味的情况,并找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保安签名确认。
    3、龙塘镇环监中队工作人员已对雄兴工业园内所有涉气企业进行检查,要求所有企业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防有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2018年9月18日晚上8点至12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北部万科城及龙塘镇雄兴工业园进行了空气监测。
    4、2018年9月至今,银盏林场多次组织环保监察小组对嘉福工业园及周边进行明察暗访,,巡查中未发现有企业污染物违法排放。
    5、2018年8月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收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美林湖恒景湾对面有人员在焚烧垃圾,值班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核查,该处焚烧的生活垃圾位于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内,由于施工工人的不当操作,点燃了该处的生活垃圾,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已将点燃的生活垃圾扑灭并对工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同时联系了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负责人,要求加强做好施工工人的管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作业时间排放施工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
    6、9月15日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联合农林水办公室,对美林湖天汇半岛周边村庄进行排查,排查中暂未发现该小区对面有养鸭场。
    7、2018年09月12日14:00,市民发现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天琴半岛花语湾附近有白色烟雾产生。该反映情况不属实,9月14日我镇环境监察中队对美林湖花语湾小区附近进行巡查,暂未发现有人焚烧塑料产生异味及有白色烟雾的情况出现。
    8、2018年9月12日,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对第八批16号投诉人反映的美亚铝厂(经查,实为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和雨水井的水样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清城环测WR字(2018)第125号)未发现异常。
部分属实     1、将加强加大对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及周边楼盘小区的巡查力度,监控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减少各类污染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加强对周边工业企业监察力度,对于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已办结
23 来电第7批23号 清新区石潭镇中和居委会人胜岩村有一个约140余亩的牛蛙场,该牛蛙场的污水直接排放到该牛蛙场附近的河流,市民称该处污水称现青色,且伴带恶臭。后市民发现该处污水排放到附近的菜地中,使菜地的菜出现枯死的状态。市民认为该处污水的污染性十分强。望处理该处污水乱排放的问题。 清新区 2018年9月12日至13日,清新区政府由包案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石潭镇政府等单位,对案件内容进行核查,走访中和村委会村民。经查,被投诉的牛蛙场属清远仙女湖渔业有限公司所有。据现场勘察,该场占地约140亩,有12个养殖车间,其中6个养殖车间养殖牛蛙,养殖牛蛙场占地约22亩,目前牛蛙进苗数约200万,至今未销售,2个养殖车间养殖鲟龙鱼及塘鲺,4个养殖车间暂时废弃。该场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且未配套相应的污染治理设施。检查发现养殖池内有零散死蛙,锅炉旁地面有零散死蛙及清除出的水藻。该场在养殖场背面和养殖场直入100米的左边偏西处共设有2个排水口,排水口有养殖水排出,最终汇入白湾河。区环保局对场内养殖水排放口及白湾河进行采样监测,采样时未发现水体变色。因该牛蛙场是高密度养殖,牛蛙排泄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易造成水质富养化,同时由于死蛙处理池过于靠近民居,易产生臭气扰民现象。经石潭镇与区农业局工作人员巡查,沿该牛蛙场排放水口的溪流往下游约150米处有见到种植蔬菜,其生长正常,未见到蔬菜枯死现象。 部分属实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区有关部门及石潭镇政府对该场提出三项整改要求:一是立即停止外排养殖废水;二是在养完此批牛蛙后不得再养,不得再进苗;三是搬迁死蛙处理池(塘鲺池生物处理,远离居民点),做好场内消毒杀菌,消除臭味。下一步,石潭镇将继续下大力气整治污染,将整治责任落实到位,减轻牛蛙场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24 来电第7批24号 市民是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小区美汇半岛的住户,其表示其小区每天00:00-05:00均能闻到一股烧焦塑料的味道。市民称该处臭味是在清城区龙塘镇嘉福工业园传出,每逢吹风均能从嘉福工业园处传来臭味。望尽快处理臭味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1、石角镇环监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对清远市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及周边村庄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有烧胶产生臭味的环境违法行为,暂未发现小区周边村庄内、公路两旁生活垃圾池有焚烧塑胶、垃圾产生臭味的情况。
    2、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每天晚上安排巡查人员对北部万科城小区、美林湖小区、碧桂园小区、雄兴工业园及周边地区进行巡查,向各小区保安进行了解,确认是否有刺鼻气味存在。经巡查,暂未发现有异味的情况,并找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保安签名确认。
    3、龙塘镇环监中队工作人员已对雄兴工业园内所有涉气企业进行检查,要求所有企业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防有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2018年9月18日晚上8点至12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北部万科城及龙塘镇雄兴工业园进行了空气监测。
    4、2018年9月至今,银盏林场多次组织环保监察小组对嘉福工业园及周边进行明察暗访,,巡查中未发现有企业污染物违法排放。
    5、2018年8月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收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美林湖恒景湾对面有人员在焚烧垃圾,值班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核查,该处焚烧的生活垃圾位于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内,由于施工工人的不当操作,点燃了该处的生活垃圾,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已将点燃的生活垃圾扑灭并对工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同时联系了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负责人,要求加强做好施工工人的管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作业时间排放施工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
    6、9月15日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联合农林水办公室,对美林湖天汇半岛周边村庄进行排查,排查中暂未发现该小区对面有养鸭场。
    7、2018年09月12日14:00,市民发现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天琴半岛花语湾附近有白色烟雾产生。该反映情况不属实,9月14日我镇环境监察中队对美林湖花语湾小区附近进行巡查,暂未发现有人焚烧塑料产生异味及有白色烟雾的情况出现。
    8、2018年9月12日,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对第八批16号投诉人反映的美亚铝厂(经查,实为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和雨水井的水样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清城环测WR字(2018)第125号)未发现异常。
部分属实     1、将加强加大对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及周边楼盘小区的巡查力度,监控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减少各类污染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加强对周边工业企业监察力度,对于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已办结
25 来电第7批25号 市民是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小区的住户,市民表示每天20:00后可以闻到烧焦的塑料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表示从清城区龙塘镇嘉福工业区内经常见到火光,故认为臭味由该处散发出。市民曾向石角镇环保办、龙塘镇环保办反映,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1、臭味扰民的问题。2、撤走该处偷排工厂。 清城区 大气     1、石角镇环监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对清远市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及周边村庄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有烧胶产生臭味的环境违法行为,暂未发现小区周边村庄内、公路两旁生活垃圾池有焚烧塑胶、垃圾产生臭味的情况。
    2、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每天晚上安排巡查人员对北部万科城小区、美林湖小区、碧桂园小区、雄兴工业园及周边地区进行巡查,向各小区保安进行了解,确认是否有刺鼻气味存在。经巡查,暂未发现有异味的情况,并找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保安签名确认。
    3、龙塘镇环监中队工作人员已对雄兴工业园内所有涉气企业进行检查,要求所有企业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防有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2018年9月18日晚上8点至12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北部万科城及龙塘镇雄兴工业园进行了空气监测。
    4、2018年9月至今,银盏林场多次组织环保监察小组对嘉福工业园及周边进行明察暗访,,巡查中未发现有企业污染物违法排放。
    5、2018年8月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收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美林湖恒景湾对面有人员在焚烧垃圾,值班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核查,该处焚烧的生活垃圾位于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内,由于施工工人的不当操作,点燃了该处的生活垃圾,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已将点燃的生活垃圾扑灭并对工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同时联系了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负责人,要求加强做好施工工人的管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作业时间排放施工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
    6、9月15日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联合农林水办公室,对美林湖天汇半岛周边村庄进行排查,排查中暂未发现该小区对面有养鸭场。
    7、2018年09月12日14:00,市民发现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天琴半岛花语湾附近有白色烟雾产生。该反映情况不属实,9月14日我镇环境监察中队对美林湖花语湾小区附近进行巡查,暂未发现有人焚烧塑料产生异味及有白色烟雾的情况出现。
    8、2018年9月12日,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对第八批16号投诉人反映的美亚铝厂(经查,实为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和雨水井的水样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清城环测WR字(2018)第125号)未发现异常。
部分属实     1、将加强加大对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及周边楼盘小区的巡查力度,监控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减少各类污染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加强对周边工业企业监察力度,对于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已办结
26 来电第7批26号 市民是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小区天汇半岛的住户,每天24:00后能闻到大量烧焦的橡胶味和粪便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表示粪便味从天汇半岛8栋到10栋对面的鸭养殖场发出,且市民表示该处鸭养殖场附近的房屋经常07:00到09:00、17:00到19:00出现油烟味。市民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1、橡胶臭味扰民的问题。2、粪便臭味扰民的问题。3、油烟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1、石角镇环监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对清远市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及周边村庄进行全面核查,暂未发现杰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有烧胶产生臭味的环境违法行为,暂未发现小区周边村庄内、公路两旁生活垃圾池有焚烧塑胶、垃圾产生臭味的情况。
    2、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龙塘镇环监中队每天晚上安排巡查人员对北部万科城小区、美林湖小区、碧桂园小区、雄兴工业园及周边地区进行巡查,向各小区保安进行了解,确认是否有刺鼻气味存在。经巡查,暂未发现有异味的情况,并找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小区保安签名确认。
    3、龙塘镇环监中队工作人员已对雄兴工业园内所有涉气企业进行检查,要求所有企业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防有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2018年9月18日晚上8点至12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北部万科城及龙塘镇雄兴工业园进行了空气监测。
    4、2018年9月至今,银盏林场多次组织环保监察小组对嘉福工业园及周边进行明察暗访,,巡查中未发现有企业污染物违法排放。
    5、2018年8月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收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美林湖恒景湾对面有人员在焚烧垃圾,值班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核查,该处焚烧的生活垃圾位于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内,由于施工工人的不当操作,点燃了该处的生活垃圾,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已将点燃的生活垃圾扑灭并对工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同时联系了碧桂园半岛1号在建工地负责人,要求加强做好施工工人的管理,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作业时间排放施工噪声,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将处理情况告知投诉者。
    6、9月15日石角镇环境监察中队联合农林水办公室,对美林湖天汇半岛周边村庄进行排查,排查中暂未发现该小区对面有养鸭场。
    7、2018年09月12日14:00,市民发现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天琴半岛花语湾附近有白色烟雾产生。该反映情况不属实,9月14日我镇环境监察中队对美林湖花语湾小区附近进行巡查,暂未发现有人焚烧塑料产生异味及有白色烟雾的情况出现。
    8、2018年9月12日,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对第八批16号投诉人反映的美亚铝厂(经查,实为清远市美亚宝铝业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和雨水井的水样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清城环测WR字(2018)第125号)未发现异常。
部分属实     1、将加强加大对北部万科城、美林湖及周边楼盘小区的巡查力度,监控和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减少各类污染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2、加强对周边工业企业监察力度,对于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已办结
27 来信第7批1号 我们是反映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连石村委长岭村小组梁焕祥,手机:13501465366.在村内经营养猪场,数量约30头,一、养猪场猪屎直接排放到村内的低洼塘,严重污染环境。二、晚上发现有疑似私自处理病死猪的行为,村民担心有猪瘟疫情。恳请环保部门处理。 清城区 生态 洲心街办已派出专项工作组,联合村委会干部、村长深入连石社区长岭村对养猪场进行了摸底排查,摸排到养猪场1户,养殖场户主叫梁焕祥。养殖场上有一间房子,面积约40平方。养殖种猪1头、刚出生小猪6头、中猪1头。调查时场内无明显异味,部分污水排到旁边的莲藕塘内消化。 不属实 经过摸查核实相关情况,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洲心街办将切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要求养殖户做好保洁工作,尽快处理现有猪只,直至停止养殖行为。负责人表示接受,答应会尽快处理1头种猪、1头肉猪及剩下6头小猪,不再养殖。并在猪只处理完毕前做好卫生清洁及消毒杀菌工作。
28 来信第7批2号 英德市西牛镇赤米径尾水库水污染严重,有人投放大量鸡粪造成的。 英德市 2018年9月12日,英德市西牛镇政府牵头会同英德市环保局、英德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到赤米径尾水库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确认该水库现为丘炳华承包并用于鱼苗养殖。水库现场目测水质轻微浑浊,英德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已对该水库进行了采水样检测。
2.经现场对承包人丘炳华询问笔录核实,丘炳华养殖鱼苗所用饲料主要为鱼饲料,但养殖期间曾用过鸡粪进行喂养,投放量约数百斤。
3.经现场核查丘炳华本人提供的与径尾各村小组签订的承包合同书发现,合同书第四点显示: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要保证甲方的生产和生活用水,同时乙方为了保证水质,不得放人屎和猪屎,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合同。
基本属实 经英德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对该水库采水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所测项目均达标。
英德市水务局现场核查基本情况后,现场责令该水库承包人切实维护好水库的原有功能,不得破坏及改变水库原有生态环境,落实做好水库维护工作。
英德市西牛镇政府现场责令其对现场残余的塑料袋进行清理,不能再使用鸡粪等粪便进行喂养,并将该水库纳入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对该水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 已办结
29 来信第7批3号 1、连州市保安镇黄叶村黑古开办了一个黑屠场,该屠场已开办了十多年,当地政府一直没有处理。该屠场每天宰杀十几头猪,所产生的污水没有经过处理便直接排放,给黄村、龙口、山田造成了很大的污染。望相关部门取缔该黑屠场;2、连州市保安镇山底山田村路口有一个黑养猪场,猪粪没有经过处理便直接排入田洞,严重污染农田,望相关部门取缔该猪场。 连州市      一、保安镇屠宰场调查处理情况。经查,投诉反映的屠宰场为非定点屠宰场,场主叶金兰,保安镇黄村人,私宰生猪场面积约50平方米,逢当地圩日私宰生猪1至2头,主要销往保安镇新塘村、黄村和氢罡村。2018年7月,保安镇政府及黄村村委会干部要求场主叶金兰停止私宰生猪。9月13日,保安镇政府下达《关于责令停止私宰生猪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私宰生猪零售行为,并拆除相关设施。经镇政府及村干部对场主开展思想工作,叶金兰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私宰生猪并拆除家中用于屠宰的设施。目前屠宰生猪用的炉灶、大锅已拆除完毕。
    二、保安镇山田村猪场
    (一)基本情况。经核查,投诉反映的猪场为胡火养生猪养殖场,场主胡火养,承包给陈建石、黄洪标用于生猪养殖。该猪场位于S114线侧,建有6栋猪舍,面积约2000平方米,现存栏生猪200头,养殖废水通过管道收集至沼气池发酵,经沉渣池后用于浇灌果树,猪粪晒干并发酵后用作废料。该养殖场未办理相关证件且位于禁养区范围内,已被列入连州市应拆除猪场范围。
    (二)核查处理情况。1.交办前处理情况。由于该猪场位于禁养区范围内且无相关证照,已被列入连州市应拆除猪场,保安镇政府工作人员曾于2017年9月、2018年4月多次前往养殖场开展思想工作,要求拆除猪场并由市统一按照120元/平方米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由于场主和养殖户均不同意,导致该猪场未能拆除。
    2.案件交办后处理情况。市交办案件落实组组织科农、镇政府、环保工作人民分别于9月12日、13日前往现场检查,并对场主和养殖户进行教育。鉴于该猪场中小猪较多且非洲猪瘟爆发,无法找到接收中小猪的合规养殖场,经场主和养殖户提出申请,同意拆除时间延长至11月30日,养殖场场主和养殖户已签订拆除承诺书。
部分属实     我市要求保安镇政府加强对叶金兰屠宰场的巡查,定期对胡火养生猪养殖场环境卫生清洁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台账登记,确保承诺执行到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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