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一批)

来源:清远市环境保护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9-25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办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十一 批,2018年 9 月 14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来电第11批1号 连州市连州镇巾峰路金钱饲料店背后第一条巷子内堆放了大量的工业垃圾,该工业垃圾是建业机电维修部(金钱饲料店旁边)堆放的。市民曾向连州市环保局、城监部门反映,但无果。望相关部门尽快清理该处的工业垃圾。 连州市 垃圾     2018年9月19日,市城综局城监大队对巾峰路50号之20金钱饲料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在背后的巷子内违章占道堆放垃圾(废旧橡胶、塑料材质的轮胎,废旧木材、少量铜线圈)。市城综局立即对当事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立即清理乱堆放的垃圾。发出通知后,市城综局多次到现场监督整改情况,但当事人维护市容环境意识不强,整改态度不作为,逾期仍未清理乱堆放的垃圾。9月21日上午,城监大队派出执法人员依法将垃圾堆放处的围挡物拆除,并清理金钱饲料店占道堆放的垃圾、杂物,共清理垃圾3车次。 基本属实   我市要求城综局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持续跟进相关整改工作,防止问题出现反弹。 已办结
2 来电第11批2号 1、连州市连州镇城北清连高速旁建涛铜泊厂长期排放废气和污水,雨天排放废气和污水问题最为严重,居住在附近的居民经常闻到酸味,且影响妇女的生育问题。市民曾向连州镇政府反映,无果。望相关部门责令该厂停工;2、自从连州市连州镇番禺路改为单行线后,大量货车转入沿江路行驶,但沿江路附近居民小区较多,大货车产生的噪音非常严重。另外,沿江路附近没有对小轿车进行限速。望相关部门禁止货车通过沿江路,以及对沿江路经过的小轿车限速;3、连州市政府打算将连州市连州镇沿江路从二车道改为四车道,但市民认为改为四车道后,车辆大量通行该道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望相关部门维持沿江路二车道的现状。 连州市 大气     一、建滔铜箔厂案件  
    (一)企业概况。建滔集团在连州建滔科技园共有5家企业。该5家企业均已办理环评及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其中,建滔(连州)铜箔有限公司为国控企业,建滔(连州)铜箔有限公司和东强(连州)铜箔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均纳入在线监控,与清远市环保局直接联网,并在广东省重点污染源自行监控信息发布平台公布自行监测数据。
    (二)核查处理情况。经核查,连州建滔科技园内企业生产运作正常,锅炉车间的废气经水幕除尘和水幕脱硫工序处理后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铜箔车间产生的酸雾经酸雾塔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玻璃纤维车间对产生的KH废气排进脱臭炉燃烧,并将燃烧后的大部分高温气体引回KH退浆炉重新利用,少量废气高空排放。9月12日,交办案件落实组对建滔科技园5家企业进行检查,企业均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异常。根据在线监控系统显示,建滔(连州)铜箔有限公司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同时园区内企业已按规定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处理,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落实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近三年来,未因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问题被环保部门处罚。
    二、沿江路交通噪声和道路扩建案件
    我市城北片区新建小区发展迅猛,多个住宅小区及多个规模较大的学校聚集,城市人口增多以及汽车增加,沿江路、连江路、番禺路交通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该路段交通拥堵问题、推进连州城市发展,经连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市委十三届常委(扩大)会议研究议定启动拓宽市区沿江路、良江路工程,沿江路扩宽为双向四车道后能有效环节该路段交通拥堵问题并能改善景观。
部分属实     1.我市将继续关注建滔集团环境污染治理问题,要求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一经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依法处理。
    2.在道路扩建项目完成后,市交警部门将安装道路职能监控设备,禁止大型货运汽车进城,对于需要卸货的车辆将会在限定时间进城卸货,公安交警将对市区的大型货运车辆严管严控严处,确保市区道路交通安全。沿江路扩建工程已对交通基础设施进行了专业设计,将在需减速路段、小区门口设置减速标志标线,提醒车辆减速行驶。
已办结
3 来电第11批3号 清新区龙颈镇粉洞村周边有几十个猪场(大部分在马路两边,具体地址可联系粉洞村委会),该村周边的猪场均在每天24:00之前偷排污水到附近河流,且发出大量的臭味,严重扰民。市民曾向清新区环保局反映,但环保局表示无法找到猪场的具体位置。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猪场臭味扰民以及偷排污水的问题。 清新区 2018年9月15日至18日,清新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龙颈镇政府等单位进行案件查办,召开案件办理工作会议研究讨论案情。经查,龙颈镇南冲粉洞村为非禁养区,辖区内共有48家养猪场(其中36家已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猪舍多设在村小道旁或靠山边。 36家养猪场中,有29家为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清新分公司的合作养户,2家为广东正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的合作养户,5家为私人养殖场。以上养猪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并配套建有沼气池、沼液池、消纳等治污设施。 另外12家养猪场中,1家为广东正邦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的合作养户,11家为私人养猪场;大部分养猪场未建有沼气池、沼液池等污染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在部分养猪场旁闻到猪只及粪便尿液自然挥发的臭味;检查时未发现猪场直接排放污水行为,但猪场周边环境卫生较差,存在养殖废水外排的环境隐患。同时,检查发现个别散养户用铁皮围拦式放养,放养地点为泥地,没有硬底化,存在粪便、尿液收集不完全和在村道随意堆放粪便的现象。 部分属实 检查人员现场责令上述养猪场:一是场加强管理,严禁养殖废水外排;二是立即清理在村道堆放的粪便,定时进行除臭消毒;三是加强饲养管理,搞好猪场环境卫生,强化对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对病死猪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减少养殖场产生的臭味污水对周边环境影响。同时,检查人员督促48家养猪场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养猪场整治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设施。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督促12家猪场尽快完成整改,指导猪场按照《清远市清新区养猪场整治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建设环保设施。同时,我区将加强粉洞村片区的巡查力度,禁止养殖场废水外排;一旦发现外排养殖废水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已办结
4 来电第11批4号 1、清新区太和镇井塘村东围村5号旁边有一个鸡场,该鸡场养有上千只鸡。每逢雨天或吹南风,该鸡场有大量臭味散发,严重扰民。市民曾与场主协商,建议将鸡场迁移到竹林养殖,被拒。望相关部门督促场主另选;2、清新区太和镇井塘村东围村5号房屋背后有一个糖厂(距离5号房屋约1公里)以及木材厂(距离5号房屋约500米左右),该两间厂经常排放废气以及黑色污水,且木材厂曾发生过爆炸事故。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两间厂排放废气以及污水的问题。 清新区 大气 一、井塘村鸡场案件调查情况:2018年9月18日至19日,清新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太和镇政府等单位,针对投诉反映的内容进行了调查。经查,位于东围村5号旁边的鸡场属于村民陈细明,主要从事鸡只贩卖,短暂养殖。现场养殖约300只鸡,其中部分室内养殖,竹林露天养殖约100只,日常有清理鸡粪用于蕉林蔬菜消纳。现场检查时,屋主正在出货,现场闻到轻微异味。二、井塘村糖厂及木厂案件调查情况:经查,被投诉的糖厂名为清远市清新区清甜糖制品厂,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生物质锅炉正在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再经两套碱液喷淋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淋废水经一个约60立方米的8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根据2018年1月10日对该厂的废气检测报告显示,锅炉废气处理后排放废气数据达标。经查,被投诉的木厂名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兴业木器加工厂,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生物质锅炉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再经碱液喷淋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根据2018年6月29日和2018年7月19日对该厂的废气检测报告显示,锅炉处理后废气数据达标。现场排查糖厂和木厂周边,未发现有污水外排、外泄的迹象。 部分属实 一、井塘村鸡场案件处理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责令该鸡场将露天养殖的鸡只搬移到室内,并要求增加鸡粪清理和场内消毒的次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协商,屋主同意将现养批次鸡只在9月24日清理干净,并不再屋外养鸡。同时将减少进货量,加强日常清洁,及时清理鸡粪,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二、井塘村糖厂木厂案件处理情况:检查人员已督促清甜糖厂及兴业木厂加强环保管理,做好废气处理及废水收集处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严禁生产废水外排。我区将加强对两家企业的巡查和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已办结
5 来电第11批5号  清城区四桥施工地于2018年09月12日以及2018年09月13日通宵施工,发出大量的噪音,严重扰民。市民已向12345反映,无果。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施工地通宵施工的问题。 市公路局 噪声 北江四桥项目为避免因双台风强降雨对辅道路基施工现场造成环境影响和损失,施工单位于2018年09月12日应急进场作业,因路基铺筑基层不能中断,否则对其整体质量有影响,因此只能一直赶工期连夜完成石粉材料填筑工作。 属实 清远市北江四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得知该情况发生后对施工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施工单位后续施工要合理组织,禁止夜间通宵施工,严控噪声污染,杜绝扰民事件再次发生。 施工单位已对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作业班组处予5000元罚款。 已办结*
6 来电第11批6号 清城区龙塘镇阳光100小区于每天晚上不定时闻到类似化学品臭味,味道从聚龙山庄方向传来,市民曾向龙塘镇环监部门反映,但工作人员找不到臭味源头。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小区周边臭味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接到交办案件后,龙塘镇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马上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阳光100小区周边进行排查。经现场核查,龙塘镇环监中队工作人员连续几个晚上在阳光100小区巡查过程中,并没有闻到有大量化学品臭味的情况。 不属实    位于阳光100小区后山的缸窑厂及铁皮小作坊,均已于9月份取缔或停业。针对阳光100小区周边臭味扰民的情况,龙塘镇环监中队连续几个晚上加强对阳光100小区周边辖区进行巡查,目前,并没有闻到化学品臭味扰民的现象。同时,龙塘镇环监中队工作人员加强对阳光100周边所有涉气企业检查力度,要求所有企业废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严防有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现象。
    2018年9月17日晚上8:00许,龙塘镇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深圳市高迪科技有限公司对阳光100小区进行空气抽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再作下一步处理。
    为推动环境质量进一步、快一步改善,龙塘镇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阳光100小区周边企业进行巡查、监控,坚决整治企业偷排、不达标排放等问题,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已办结
7 来电第11批7号 清城区石角镇界牌村福源木厂内有一家烧铜的加工厂,该烧铜加工厂不定时生产,并且在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臭味,严重扰民。另外,该加工厂在厂区内堆放了大量的洋垃圾原料。望核查处理该烧铜加工厂臭味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2018年7月31日,清城区环境保护局对清城区石角镇福源木材厂进行检查,发现该木厂内有一间无牌无证作坊,该作坊负责人涉嫌擅自收集、贮存、处置污泥,经清城区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该作坊涉嫌处置危险废物。 属实 目前正在移送公安部门 已办结
8 来电第11批8号 清新区三坑镇鸡凤村委田寮村下田寮有两间大型养猪场(规模:约1000头),两间小型养猪场(规模:约100头和300头)和一间鹅场(规模:上千只),以上养殖场距离居住地非常近,产生大量臭味,滋生蚊虫,且污水直接排放,严重污染村中的地下水、河水,曾致电12345反映,但无果。望要求以上五间养殖场停止养殖,并搬迁。 清新区 大气 9月11日和13日,清新区政府由常务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三坑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经排查,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有4家生猪养殖场和1家鹅场,具体情况如下:1、周杰武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猪舍面积约1800m2,现存栏量约70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号:201744182700000164,配套干粪机一台,建有集粪池约140m3、沼气池约150m3、沼液池约450m3,配套消纳土地145亩,猪场附近消纳土地已铺设沼液灌溉设施;2、徐国坚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猪舍面积约1800m2,现存栏量约85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号:201744182700000362,配套干粪机一台,建有集粪池约145m3、沼气池约150m3、沼液池约450m3,配套消纳土地158.07亩,猪场附近消纳土地已铺设沼液灌溉设施;3、徐新华在该村共建有2个非规模化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现存栏量分别为70、80头,猪舍面积分别为250m2、280m2,徐新华已于9月17日签订承诺书,承诺10月31日前停止养殖。4、黄继明养殖场,主要饲养蛋鹅,棚舍面积约150m2,鱼塘水面面积约480m2,现存栏量约1100羽,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未进行环评登记备案,鹅场部分清洗水未经处理排入旁边一个鱼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直排鹅场清洗水的行为。检查时,在养殖场附近闻到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根据《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坑镇正在进行统一整治,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已纳入整治范围。两间温氏养猪场已和政府签订承诺书承诺于10月30日前停止养殖,对距离村庄100米范围内的猪舍进行拆除。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清远市清新区清西片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对于现有养殖场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巡查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已办结
9 来电第11批9号 清新区三坑镇鸡凤村委田寮村下田寮有五间养殖场,其中有四间养猪场以及一间养鹅场(以上养殖场距离村民房屋不足200米),以上养殖场产生大量臭味和噪音,滋生大量蚊虫,严重扰民,且养殖场将污水直接排放至鱼塘和地面,严重污染鱼塘与地下水,村民曾向当地政府部门以及媒体反映,但问题至今仍无解决。望要求以上五间养殖场停止养殖,并搬迁。 清新区 大气 9月11日和13日,清新区政府由常务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三坑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经排查,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有4家生猪养殖场和1家鹅场,具体情况如下:1、周杰武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猪舍面积约1800m2,现存栏量约70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号:201744182700000164,配套干粪机一台,建有集粪池约140m3、沼气池约150m3、沼液池约450m3,配套消纳土地145亩,猪场附近消纳土地已铺设沼液灌溉设施;2、徐国坚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猪舍面积约1800m2,现存栏量约85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号:201744182700000362,配套干粪机一台,建有集粪池约145m3、沼气池约150m3、沼液池约450m3,配套消纳土地158.07亩,猪场附近消纳土地已铺设沼液灌溉设施;3、徐新华在该村共建有2个非规模化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现存栏量分别为70、80头,猪舍面积分别为250m2、280m2,徐新华已于9月17日签订承诺书,承诺10月31日前停止养殖;4、黄继明养殖场,主要饲养蛋鹅,棚舍面积约150m2,鱼塘水面面积约480m2,现存栏量约1100羽,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未进行环评登记备案,鹅场部分清洗水未经处理排入旁边一个鱼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直排鹅场清洗水的行为。检查时,在养殖场附近闻到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根据《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坑镇正在进行统一整治,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已纳入整治范围。两间温氏养猪场已和政府签订承诺书承诺于10月30日前停止养殖,对距离村庄100米范围内的猪舍进行拆除。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清远市清新区清西片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对于现有养殖场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巡查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已办结
10 来电第11批10号 清新区三坑镇鸡凤村委田寮村下田寮有五间养殖场,其中有四间养猪场以及一间养鹅场(其中包括一间温氏养猪场,以上养殖场距离村民房屋不足500米),以上养殖场产生大量臭味和噪音,严重扰民,且养殖场将污水直接排放至鱼塘,严重污染鱼塘,村民曾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但因清新区政府工作人员与其中一间的温氏养猪场有关系,导致问题至今仍无解决。望要求以上五间养殖场停止养殖,并搬迁。 清新区 大气 9月11日和13日,清新区政府由常务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三坑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经排查,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有4家生猪养殖场和1家鹅场,具体情况如下:1、周杰武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猪舍面积约1800m2,现存栏量约70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号:201744182700000164,配套干粪机一台,建有集粪池约140m3、沼气池约150m3、沼液池约450m3,配套消纳土地145亩,猪场附近消纳土地已铺设沼液灌溉设施;2、徐国坚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猪舍面积约1800m2,现存栏量约85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号:201744182700000362,配套干粪机一台,建有集粪池约145m3、沼气池约150m3、沼液池约450m3,配套消纳土地158.07亩,猪场附近消纳土地已铺设沼液灌溉设施;3、徐新华在该村共建有2个非规模化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现存栏量分别为70、80头,猪舍面积分别为250m2、280m2,徐新华已于9月17日签订承诺书,承诺10月31日前停止养殖;4、黄继明养殖场,主要饲养蛋鹅,棚舍面积约150m2,鱼塘水面面积约480m2,现存栏量约1100羽,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未进行环评登记备案,鹅场部分清洗水未经处理排入旁边一个鱼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直排鹅场清洗水的行为。检查时,在养殖场附近闻到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根据《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坑镇正在进行统一整治,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已纳入整治范围。两间温氏养猪场已和政府签订承诺书承诺于10月30日前停止养殖,对距离村庄100米范围内的猪舍进行拆除。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清远市清新区清西片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对于现有养殖场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巡查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已办结
11 来电第11批11号 清新区三坑镇鸡凤村委田寮村下田寮有六间养殖场(距离村庄不足200米,五间养猪场一间养鹅场),以上养殖场每天产生臭味,且长期将污水直排,严重污染水源,村民多次向当地环保反映,但环保部门一直以“没有权利处理”为由拒绝,导致没有解决问题。望要求以上六间养殖场停止养殖。 清新区 大气 9月11日和13日,清新区政府由常务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三坑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经排查,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有4家生猪养殖场和1家鹅场,具体情况如下:1、周杰武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猪舍面积约1800m2,现存栏量约70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号:201744182700000164,配套干粪机一台,建有集粪池约140m3、沼气池约150m3、沼液池约450m3,配套消纳土地145亩,猪场附近消纳土地已铺设沼液灌溉设施;2、徐国坚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猪舍面积约1800m2,现存栏量约85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号:201744182700000362,配套干粪机一台,建有集粪池约145m3、沼气池约150m3、沼液池约450m3,配套消纳土地158.07亩,猪场附近消纳土地已铺设沼液灌溉设施;3、徐新华在该村共建有2个非规模化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现存栏量分别为70、80头,猪舍面积分别为250m2、280m2,徐新华已于9月17日签订承诺书,承诺10月31日前停止养殖;4、黄继明养殖场,主要饲养蛋鹅,棚舍面积约150m2,鱼塘水面面积约480m2,现存栏量约1100羽,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未进行环评登记备案,鹅场部分清洗水未经处理排入旁边一个鱼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直排鹅场清洗水的行为。检查时,在养殖场附近闻到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根据《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坑镇正在进行统一整治,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已纳入整治范围。两间温氏养猪场已和政府签订承诺书承诺于10月30日前停止养殖,对距离村庄100米范围内的猪舍进行拆除。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清远市清新区清西片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对于现有养殖场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巡查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已办结
12 来电第11批12号 清城区北江三路海岸公馆将生活污水排放至洲心街道南星村的排污管中,由于污水管外露,污水散发出浓烈恶臭,严重扰民。望尽快将污水管封闭。 清城区     村民反映的南星村的排污管实际上为一段废弃的灌溉明渠,明渠总长约100米,位于海岸公馆背后。经核查,北江三路海岸公馆生活污水已通过污水管接入路富强路市政污水管,并未排入到该段废弃灌溉明渠。部分周边居民及餐饮店的污水排入了该段废弃灌溉明渠,导致水体发黑发臭。  基本属实     2018年9月19日下午,洲心街办联合清城区水务局进行现场勘察。在今年7月份,洲心街办曾收到12345转来的群众对该段废弃灌溉明渠的投诉,当时已将该段废弃灌溉明渠的整治计划纳入我街2018年城中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目前正推进有关前期工作。
    洲心街办将积极配合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推进2018年城中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力争早日完成对该段废弃灌溉明渠的整治工作,改善周边环境。
13 来电第11批13号 连南县三江镇联红村委寨脚村环卫处每天不定时停放大量垃圾车辆,期间产生大量臭味,严重扰民。希望能将垃圾车停放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或要求环卫处工作人员能及时清理垃圾,并清洗垃圾车。 连南县 大气 9月18日下午,常务副县长钟志文同志、县政府办副主任龙志伟同志和县市政局、县国土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到该环卫站核实情况,确有难闻的臭味。 基本属实 9月18日下午,包案领导常务副县长钟志文同志、县政府办副主任龙志伟同志和县市政局、县国土环保局负责人到案件地点寨脚环卫站实地调查了解情况,随后召开研判会。进展情况,县市政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1、承诺加强环卫站环卫用具、场地清洗工作;2、加强对环卫站的日常工作管理,与周边群众积极沟通,了解群众诉求;3、拟定整治方案;4、将运输垃圾车迁移到新的垃圾中转站停放。 /
14 来电第11批14号 清新区三坑镇鸡凤村委田寮村下田寮有六间养殖场(距离村庄不足200米,五间养猪场一间养鹅场),以上养殖场每天产生臭味,且长期将污水直排,严重污染水源,养鹅场将粪便直接排放在旁边的鱼塘内,村民多次向当地环保以及媒体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望要求以上六间养殖场搬迁。 清新区 大气 9月11日和13日,清新区政府由常务副区长组织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三坑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经排查,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有4家生猪养殖场和1家鹅场,具体情况如下:1、周杰武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猪舍面积约1800m2,现存栏量约70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号:201744182700000164,配套干粪机一台,建有集粪池约140m3、沼气池约150m3、沼液池约450m3,配套消纳土地145亩,猪场附近消纳土地已铺设沼液灌溉设施;2、徐国坚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猪舍面积约1800m2,现存栏量约850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号:201744182700000362,配套干粪机一台,建有集粪池约145m3、沼气池约150m3、沼液池约450m3,配套消纳土地158.07亩,猪场附近消纳土地已铺设沼液灌溉设施;3、徐新华在该村共建有2个非规模化养殖场,主要饲养肉猪,现存栏量分别为70、80头,猪舍面积分别为250m2、280m2,徐新华已于9月17日签订承诺书,承诺10月31日前停止养殖;4、黄继明养殖场,主要饲养蛋鹅,棚舍面积约150m2,鱼塘水面面积约480m2,现存栏量约1100羽,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未进行环评登记备案,鹅场部分清洗水未经处理排入旁边一个鱼塘。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直排鹅场清洗水的行为。检查时,在养殖场附近闻到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根据《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坑镇正在进行统一整治,鸡凤村委会下田寮村已纳入整治范围。两间温氏养猪场已和政府签订承诺书承诺于10月30日前停止养殖,对距离村庄100米范围内的猪舍进行拆除。下一步,我区将按照《清远市清新区清西片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清新区三坑镇全面推进非禁养区禽畜养殖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交办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对于现有养殖场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巡查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已办结
15 来电第11批15号 市民于2018年09月14日10:00开始在清城区横荷街道办闻到大量的烧焦塑料味道,市民表示该味道类似是电镀厂发出的味道。望处理该处臭味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大气 经核实,横荷街道办周边没有发现臭味。横荷街办附近塑料厂(三鑫塑料有限公司、豪毅塑料有限公司、亿宝废旧五金回收有限公司)已全部结业。街办周边无电镀厂。 不属实     接案后,2018年9月14日下午、9月16日上午,横荷街办人员在横荷街办周边企业,107国道4s店、荷兴工业园、高新区在田药业、家博制药等企业巡查,没有发现投诉人所说类似是电镀厂发出的臭味及烧焦塑料味。9月15日上午,横荷街办工作人员在横荷街道办周边巡查,没有发现投诉人所说类似是电镀厂发出的臭味及烧焦塑料味。
   横荷街办工作人员将会加大力度在横荷街道办周边巡查,确保发现臭味能马上处理,不影响附近居民。
已办结
16 来电第11批16号 阳山县阳城镇韩瑜路93号世纪城正门旁边雄峰汽修厂每天08:00开始营业,经营期间进行喷漆,产生大量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向12345反映,其回复称转交当地只能部门处理,但市民表示相关部门并无处理,臭味依然扰民。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臭味扰民的问题。 阳山县 大气     9月15日,案件交办后,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到阳城镇雄峰汽修厂现场核查,经查,该汽修厂取得了营业执照,并领取了《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有效期为2019年5月。汽修厂内有两个封闭喷漆房,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
   
部分属实     县交通局对雄峰汽车修理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用电方面存在隐患及安全生产台账资料不完善。责令雄峰汽车修理厂进行整改,并将在整改完成后进行检查复核。雄峰汽修厂已向县环保局提交整改报告,于9月15日已停止烤漆房的工作,对汽修厂内的排放点进行封堵。并预计于9月28日搬迁完毕。下一步,将由相关部门对雄峰汽修厂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进落实。 已办结
17 来电第11批17号 清城区北门街金岳电脑城首层广场(北门街工商管理所对面)每天24:00到05:00有大量流动摊贩,该处流动摊贩直接排放油烟和臭味,且产生大量食客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市民曾向当地街办、城管办反映,但其回复称清城区凤城城管24:00下班,下班后不再处理流动摊贩的问题,但市民表示流动摊贩24:00后才进行经营。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1、油烟扰民的问题。2、臭味扰民的问题。3、噪音扰民的问题。 清城区 油烟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因创文工作推进的需要,清城区城综局结合工作职能,从2018年4月16日起便深入开展夜鹰行动,辖区中队每晚都安排相关队员重点整治无牌无证露天烧烤档油烟污染问题。但由于人力有限,凤城辖区中队的上班时间到24:00。 属实     接到省督交办案件后,清城区城综局联合凤城分局、凤城街环监于9月19日零时,对问题地段进行巡查执法,发现确有占道经营问题,清城区城综局执法人员已马上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理,并暂扣相关物品。
   下一步,清城区城综局凤城分局将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监管,发现无牌无证经营的将依法处理。同时建议市民,如遇到生活噪声问题,可以拨打110报警。
已办结
18 来电第11批18号 市民在佛冈县汤塘镇江坳村委会瓦围村瓦锡田榄仔冚承包了果园,湛汕高速惠清段施工方在施工时候改造了排水渠,但没有做好防护措施,每逢雨天,施工余泥以及砂石全部冲入了市民的果园,余泥和砂石将果树覆盖。望协助市民要求施工方尽快清理施工余泥以及砂石,并将排水渠改造。 佛冈县 其他 该投诉情况不属实。汕湛高速惠清段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私自改造排水渠,高速路旁的护坡防护措施工程被果场承包者黄荣深(父)、黄镜中(子)两父子恶意阻拦施工导致雨季余泥以及砂石冲进果场。 不属实 1、进一步完善护坡设施工程。2、组织施工队进场对余泥、砂石进行清理 已办结
19 来电第11批19号 清城区连江路城市花园紫荆苑首层有一间尚厨私房菜,每天饭市期间,油烟直排(18:00-20:00期间最严重),业主多次向清远市12345以及洲心街办反映,但问题并没有解决。望要求该饭店将油烟处理后排放至下水道。 清城区 油烟     经核查,案件反映的“尚厨私房菜”餐饮店,位于清远清城区市连江路城市花园紫荆苑1号楼首层13号铺,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44180560031167)和食品经营许可证(JY24418020139645),每年都有委托环保检测机构检测油烟问题,均符合标准。已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基本属实     接到省督交办案件后,清城区城综局及时组织洲心街办,区食药监,区工商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分别到尚厨私房菜餐饮店进行调查。经查,该店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在饭市时间从室外管道排出的油烟气味比较大,暂未发现该店铺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区环保局委托环保检测机构于当晚对该店进行油烟和噪音检测,检测报告结果将于近日出具,待结果出来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下一步清城区城综局将积极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跟综落实后该店的整改情况,并组织各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巡查监管。
已办结
20 来电第11批20号 清城区下廓后街五巷尾左四巷4号与建业堂之间有一条通道,现该处堆放的大量垃圾(泡沫、玻璃),且该处饲养了十几只狗,居民了解到,堆放垃圾的人员患有精神疾病,因此居民与该人员无法沟通。望尽快安排人员尽快清理该处的垃圾。 清城区 垃圾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确实堆放有大量垃圾,并发出异味,且现场饲养有多只没有栓绳的狗只,存在安全隐患。到现场了解情况后,通过居委会了解,堆放垃圾的当事人是一名七十多岁的孤寡老人,患有精神疾病,监护人是该老人的姐姐。 属实     9月20日中午,在当事人监护人的见证下,凤城街办组织综治办、民政办、环监办、城管中队、后街社区居委会和下廓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转送当事人至市三院进行治疗,并为其办理相关保障手续。9月21日早上,凤城街办组织城管办和环卫所对当事人住处所堆放的垃圾和狗只进行了清理,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
   
已办结
21 来电第11批21号 英德市望埠镇龙头山吉高塑料加工厂每天把乳白色的污水排放到附近的小河流,且在晚上偷排特别严重。另,该加工厂于每天20:00开始排放大量的烧焦塑料的气味。市民曾向英德市环保局反映,但无果。望处理该处:1、污水乱排放的问题;2、臭味扰民的问题。  英德市 9月16日,英德市环保局和英德市望埠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到该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厂存在如下问题:(1)废气收集设施不完善;(2)废水沉淀池围堰没有高于周边地面,沉淀池内三级间隔墙高度不够。英德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该厂废水排放口和排放口下游厂界处分别采水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化验分析。 部分属实(乳白色污水排放到附近小河流不属实) 英德市环保局于2018年9月17日对该厂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9月29日前做好以下工作:(1)完善废气收集设施;(2)加高废水沉淀池围堰和三级间隔墙,围堰应高于周边地面。
英德市环保局和英德市望埠镇政府将加强对该厂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该厂污染物治理实施正常运行,废气污染物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大部分(80%)回用于生产,少部分(20%)处理达标后排放,并督促该厂完善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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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来信第11批1号
1、清城区沿江路G座首层新疆烧烤店租赁的场所位于城区中心一栋十层楼高的住宅楼首层,房产证上房屋用途是住宅用途,并不是商铺用途,该店铺不但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更带来许多治安、电路等安全消防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严重损害了该居民住宅楼住户的合法权益,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店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问题;2、该店没有工商营业执照、餐饮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证,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店无工商营业执照经营、无餐饮经营许可证经营以及无消防验收合格证经营的问题;3、该店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许可,擅自经营烧烤,产生大量的油烟,严重扰民,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店油烟扰民的问题;4、该店长期在室外摆设餐桌餐椅占道经营,而该店的经营时间是19:00-次日04:00,并提供就把娱乐骰子给食客,食客噪音严重扰民。2018年07月17日,该店负责人张贴承诺书承诺不再占道经营,不油烟直排,但2018年07月18日,该店继续在小区南门广场占道经营,产生大量食客噪音以及油烟。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店占道经营的问题;5、该店在室外占道经营的食客遗留下来的餐厨垃圾严重污染地面,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店乱堆放垃圾的问题。就以上问题,周边居民已通过不同渠道向不同部门反映,也曾向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但没有效果。 清城区 油烟     经核查,该店主要从事烧烤方面的餐饮行业并已办理营业执照,厨房有做好相关围蔽措施,安装有合格有效的油烟净化设备,并且高空排放,没有发现未经处理的油烟和浓烈刺激的气味外溢情况。清城区城综局辖区中队在日常巡查中,也没有发现其存在露天烧烤和占道经营情况。 属实     接到省督交办案件后,清城区城综局及时组织凤城街办、区食药监、区工商局、区民宗局、消防、区环保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分别到新疆买买提烧烤店检查。经核查,该店的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与该店的地址不一致,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灭火器过期;2、厨房部分电器线路未敷设;3、安全通道停放电动车。
    关于消防问题,区消防大队已责令该店于2018年9月24日前改正,同时对经营者进行了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关于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区工商局和区食药监局已责令期其限时整改,但因为该店面房产证属于住宅,需该栋居民楼所有住户都同意才能申请“住改商”进而领取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证照。
    关于反映“未取得环保部门审批许可”的问题。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餐饮项目无需环评审批,只需备案登记。
    9月20日上午,清城区城综局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职能单位的职责,并要求各单位跟踪落实好相关整改。
    下一步由凤城街武安社区居委会根据相关法规和程序,配合工商部门,召集七成以上业主召开关于该烧烤店“住改商”问题的协调会,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如没有业主反对“住改商”申请,再出具业主同意该店“住改商”证明,完善手续。凤城街环监办将继续加强巡查,促该餐饮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及维护,确保经营期间产生的油烟经过有效收集、处理后排放;同时清城区城综局凤城分局也将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如发现有露天烧烤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作出处理,确保周边居民拥有持续良好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23 来信第11批2号
清城区下廓后街古巷左四巷建业堂前堆放大量垃圾,严重扰民,望相关部门尽快清理该处垃圾。 清城区 垃圾     经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确实发现堆放有大量垃圾,并发出异味,存在安全隐患。到现场了解情况后,通过居委会了解,堆放垃圾的当事人是一名七十多岁的孤寡老人,患有精神疾病,监护人是该老人的姐姐。 基本属实     9月20日中午,在当事人监护人的见证下,清城区城综局组织凤城街道相关部门、后街社区居委会、下廓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转送当事人至市三院进行治疗,并为其办理相关保障手续。9月21日早上,清城区城综局组织凤城街办相关部门对当事人住处所堆放的垃圾进行了清理。
    下一步措施:
    解决好清理垃圾问题后,清城区城综局和凤城街办将继续与当事人监护人保持联系,积极配合市三院对当事人的相关治疗,确保出院后他的病情能得到控制,过上正常生活,不再堆放垃圾,影响附近居民。后街社区居委会也将继续跟进当事人出院后的生活情况,关心和给予适当的帮助。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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