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千吨万人”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的情况汇报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11-04



  通过对“千吨万人”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相关情况进行排查,清新区“千吨万人”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均为桉树、砂糖橘种植问题。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2015)、《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号)等文件要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应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非点源污染,并逐步退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应实行科学种植和非点源污染防治。为落实浸潭镇大罗山水库、浸潭镇大树墩、浸潭镇高车等“千吨万人”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整改,清新区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巡查监管。加强对浸潭镇大罗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浸潭镇大树墩饮用水源保护区、浸潭镇高车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千吨万人”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巡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10月9日,清新区林业局对浸潭大罗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大树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高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别进行了巡查。

  二是签订退出承诺书,减少林业种植对水源水质造成的影响。大罗山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林业承包者莫志峰已签订桉树改造承诺书,承诺退出桉树种植面积950亩并改种为乡土树种,初步第一期改造面积为450亩(计划2020年改造完成),第二期改造面积500亩(计划2021年完成),减少减少林业种植对水源水质造成影响。

  三、强化对农资店监管。加强农资店的管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强毒性农药流向农业种植业产业,从源头上控制农业污染源。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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