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饮用水源交办问题整治进展统计表(6月14日更新填报)

来源:清远市环境保护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6-15
  
序号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类型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问题类型 是否为新问题 督办要求 整治进展 是否完成整治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制定整改方案 是否按要求公示 备注
1 清远市 七星岗 二级 黄金布村委会白庙船厂、永利船厂厂区存放有生产原料、设备及船舶半成品,有生产迹象,具备生产条件。 工业企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现有水源地风险管控,确保水源保护区已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拆除和关闭。 5月31日,清城区东城街办组织对两个船厂的生产原料和设备进行清理。具备下水的船只,计划在6月15日前完成拖离,6月25日前清理完厂内的原材料及生产设备。目前正在清运原材料及生产设备;具备下水条件的4艘船舶中有3艘船舶已下水。另一艘船舶在天气条件允许前提下于6月14日进行下水。 2018.6.25  
2 清远市 七星岗 二级 七星岗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对于白庙居委会及其开展的沿江旅游项目部分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北江问题,要采取彻底有效措施,防治污染北江水源。 清城区政府东城街办已制定白庙村近北江河一侧沿河生活污水整治方案。计划在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污水处理站的调试和设产使用。目前已开展工程项目前期设计工作,预计6月20日前完成前期设计。 2018.10.30  
3 清远市 七星岗 二级 七星岗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全力加快江南水厂建设及取水口上移工程进度,并按有关程序申请报批新水源地保护区。 截止6月8日,市水务局已完成江南水厂工程总投资进展45.22%。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2018.12.30  
4 清远市 七星岗 一级 七星岗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懿峰雅居东侧等房地产项目正在建设。 生活面源污染问题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要求。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5月29日,市住建局已责令懿峰雅居停止施工。 2018.12.30  
5 清远市 七星岗 二级 北江四桥混凝土商砼搅拌站及强大砂石料场,位于七星岗一级水源地保护区,沿江装卸砂石,砂石料露天堆存。 工业企业 交由清远市政府处理。 目前,市公路事务中心已责令清远市北江四桥项目建设方对砼搅拌站按整改方案要求执行并加强现场管理,江边砂石已全部清理转运完成。 2018.6.30  
6 清远市 七星岗 二级 北江夜游游艇码头位于七星岗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开展沿江旅游活动。 旅游餐饮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旅游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水体。 1、市交通局已责令北江夜游船舶暂停营运。2、参与营运的8艘船舶全部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沉箱)。3、加快七星岗取水口的迁建工作。    
7 清远市 七星岗 二级 北江大桥(姊妹桥)旧桥未建设事故导流槽、事故池等应急设施,存在交通风险环境隐患。 交通穿越 交由清远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目前拟采用网上中介超市网上选取设计单位对北江大桥(旧桥)事故导流槽、事故池等应急设施进行方案设计。 2019.6.1  
8 清远市 七星岗 二级 清远大桥未建设事故导流槽、事故池等应急设施,存在交通风险环境隐患。 交通穿越 交由清远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目前拟采用网上中介超市网上选取设计单位对清远大桥事故导流槽、事故池等应急设施进行方案设计。 2019.9.30  
9 清远市 北江芒洲 二级 高隆达货运码头位于北江芒洲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沿江露天堆存砂石、煤炭等) 码头 交由清远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市交通局已责令高隆达码头在2018年6月4日前将码头露天堆放的砂石、煤炭全部清除,并打扫清洗堆场。2、在未完善防污防尘等有关设施和工作之前,不得进行散货堆场作业。 2018.12.31  
10 清远市 北江芒洲 二级 清远市明亮石油有限公司回澜油站罐区位于北江芒洲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油罐为单层油罐。 工业企业 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污染饮用水源水体。 该油站油罐区在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清新区已于5月31日对明亮加油站油罐进油口进行了查封,并责令其5日内清空成品油。并制定了油罐区的双层油罐改造和搬迁整改方案。5月31日至6月5日,该油站开展清理存量成品油,直至6月6日,共计清空存量成品油61吨(汽油23吨、柴油48吨),6月6日该油站已清空存量成品油并入口位置拉起警戒线。目前,该油站正在向安监、消防、气象等部门申请办理双层油罐搬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范围的相关手续。 2018.6.25完成油罐区搬离保护区  
11 清远市 北江芒洲 二级 碧水蓝天渔业、指南针游艇会等项目位于北江芒洲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沿江开展游艇旅游等活动。 旅游餐饮 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旅游活动污染饮用水源水体。 已下达防范污染风险整改通知 2018.6.18  
附件:清远市饮用水源交办问题整治进展统计表(6月14日更新填报)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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