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远市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及本月整治进展情况
在前期水源地问题的排查中,清远全市12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共有环境违法问题150个。其中,一级水源保护区问题74个,二级水源保护区问题76个,共涉及工业企业32家、生活面源污染问题81个、交通穿越问题13个、旅游餐饮10家、农业面源污染问题2个、码头1个、排污口1个、其他问题10个。
截止8月24日,我市150个环境问题中,已完成整治的有38个(其中清城区7个,清新区22个,连州市3个,佛冈县3个,连山县整治3个),已完成整治比例为25.33%。
(一)清城区:1、加强日常巡查和风险管控。加强对七星岗饮用水源的日常巡查。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白庙村及其开展的旅游项目部分生活污水直排北江问题已出台整治方案;对白庙和永利船厂问题,已落实全面停产措施。
2、加快推进江南水厂建设,总体进展约为55%。
(二)清新区:清新区已将取水口上移至迳口大坝上游2950m处,上移工程目前已完成,该区已发公告,从8月25日起使用新取水口取水口。
(三)英德市:目前新取水口优化调整工作进展如下:一是完成了管线的重新规划论证工作,将工程管道埋设位置调整为:在滨江路西侧的行车道底下通过,至龙湾小区路段接驳云山水厂现有进厂管道。二是正在按照取水工程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作业,已完成工程40%。现已完成取水口处44根桩基钢筋混凝土的浇筑工作(合计49根)以及两根摇臂输水管焊接的工作,正在涂装施工。三是完成了泵船外购件的订货工作。四是持续开展江湾取水管线(调整后)的设计工作和工程其他相关工作。
(四)连州市:目前家具工业园17家企业已停止生产,所有生产车间已查封并全部停止生产供电,只供应员工生活用电;企业生产车间原有材料、生产设备分类堆放、围蔽、遮盖;生产车间和展厅已查封并张贴封条,不允许无关人员出入;企业户外广告牌全部强制拆除。并由园区安排专责小组以及有关人员每天不间断地巡查值守,坚决遏制生产行为。连州市温馨家具有限公司已自行关闭。家具工业园外的9家企业、仓储已停止生产并查封了厂区,旺居名门已自行搬迁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外。二级保护区内的餐饮楚牛香饮食山庄已关闭。
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桥梁两端陆域设置了应急缓冲池,并设了一条排水管将处理后的汇水引离水源保护保护区,增设了标志牌,在千斤洞大桥北侧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在连州养护中心储备碎石及木糠等应急物资,并进行了突发事故应急演练。
截止至8月17日取水点迁移工程输水管道安装已全部完成。抽水泵房主体工程已完成,机组已安装完毕,19日完成调试,20日成功进行抽水试运行;目前进行道路铺设、房屋装饰等扫尾工程。
截止至8月17日取水点迁移工程输水管道安装已全部完成。抽水泵房主体工程已完成,机组已安装完毕,19日完成调试,20日成功进行抽水试运行;目前进行道路铺设、房屋装饰等扫尾工程。
(五)佛冈县:放牛洞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完成清理整治工作,水库集雨范围内种植的约4000亩桉树已于2016年10月全部清斩完毕。对放牛洞水库饮用水源地加强实地巡查,并确立树立禁止流动牧羊的警示牌地址位置。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塘二桥和湖滨桥两座大桥穿越,按照县城的总体规划及用水计划,该饮用水源取水口将向上迁移,目前已完成水资源论证,进入工程设计阶段,委托清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进行取水口工程勘测设计。佛冈县的潖江(坝仔坑)饮用水源清理整顿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一是加密水质监测和巡查频次,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二是根据《清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精神,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的要求,开展潖江(坝仔坑)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三是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调整工作。目前已完成资料收集、监测等工作,交由市环保局统一纳入调整。
(六)连山县:鸡爪冲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村庄大路塘村,龙骨冲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村庄良溪村。两个村庄历史悠久,存在时间均早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时间。针对鸡爪冲、龙骨冲存在问题,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对我县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一级保护区内是否违法设有排污口,是否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是否违法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经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没有新的违法建设项目和违法建筑。通过检测,县级饮用水源鸡爪冲、龙骨冲、西牛塘及旭水一级水库均达到II类水质要求。
(七)阳山县:截止至8月20日,茶坑水库规范化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准备动工建设;大崀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整治茶坑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生活面源污染问题,计划向省、市申请水污染防治项目专项资金,目前施工方已进场动工;核销城北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阳山县已向市环境保护局上报申请函,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一是加快取水口上移工作整治进度及水源地保护区优化,争取江南水厂在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按时完成102个地级及以上的环境问题;二是在新取水口投入使用之前,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执法工作,强化日常巡查,加大执法力度,严防已清理违法项目反弹,严禁新增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建筑。
清远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