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第33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0-06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24

X2GD202109280141

举报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运营BOT商“连州市连洁环保有限公司”。1、违规取得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BOT特许经营权;2、连州市连洁环保有限公司目前不按照环保“三同时”的规定运行经验收后的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设施,而使用未经任何环保手续的膜处理设备,存在偷排及污染地下水嫌疑。

连州市

土壤

1.经连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权方式进行项目运作。该项目分别于2013年7月9日、2013年8月19日两次挂网招标,但截至开标前均只有1家公司递交投标文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导致流标。2013年10月31日至6日发布第3次招标公告,没有公司报名,导致流标。

鉴于上述情况,为更好地吸引投资商前来参与投标,项目单位对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事项进行相应的修改。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2日,连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局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广州众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润德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参与投标。经比选,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的广州众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BOT)的中标单位。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2014年4月10日,广州众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连州市注册成立连州市连洁环保有限公司作为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并授权连州市连洁环保有限公司与连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局于2014年5月19日签订了《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

2.经核查,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库容128.864万立方米,已填埋量约50万立方米,渗滤液日均产生量约65吨,渗滤液处理工艺为“生物处理-生物滤池,深度处理-反渗透等膜分离法”,实际日处理渗滤液约90吨,渗滤液调节池有效容积2.5万立方米,目前渗滤液积存量约1.6万立方米。

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2015年投入运行后,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投入运行使用,但渗滤液处理设施的生化系统处理工艺不稳定。2016年9月、2017年8月29日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两次超标准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被原连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根据2017年8月30日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维稳工作协调会的有关要求,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自2017年8月31日立即停止直接排放废水污染物,停止排放期间,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继续运行调试,同时将存量渗滤液转运处理并确保垃圾场渗滤液存量不多于20000立方米。

由于渗滤液长期积存,渗滤液调节池容量不足,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为处理积存渗滤液,连州市连洁环保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启动应对措施,主要措施为:1、增加建设5000立方米渗滤液调节池,缓解渗滤液调节池的贮存压力;2、将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滤液处理站处理后产生的废水转运至连州市广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二次处理后再排放;3、实施渗滤液处理工艺改造工程,在原处理工艺的基础上增加多介质过滤器和RO系统。2019年2月,5000立方米渗滤液调节池完成扩建,2019年3月底,多介质过滤器和RO系统完成设备安装并调试运行。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30日,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共计转运16741吨渗滤液处理后废水到连州市广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二次处理。

2019年5月22日,连州市连洁环保有限公司完成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经自主验收的配套设施当中包括环评报告书中原有的配套治理设施以及扩建的渗滤液调节池和增加的一套处理能力为10t/h的反渗透处理设备。2020年12月,根据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的实际情况,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一期工程将自建废水处理站的工艺调整为“生物处理-生物滤池,深度处理-反渗透等膜分离法”。

根据2021年以来有关监督性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排水井(地下水)2021年3月11日总硬度(490mg/L)以及2021年7月20日总硬度(764mg/L)、硫酸盐(452mg/L)、溶解性总固体(1380mg/L)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评价标准,其他常规监测项目无异常。排水井(地下水)暂未发现与生活垃圾渗滤液高浓度有机污水特征相关的污染因子(如化学需氧量、氨氮、色度)超标的现象。2021年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共对连州市连洁环保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共计9次,暂未发现企业偷排废水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为切实解决连州市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2021年9月18日,连州市住建局开展连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场一策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解决龙头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及积存量大问题;2021年10月3日完成反渗透应急处理设备的安装,每天增加150吨的渗滤液处理量,加快处理龙头山垃圾卫生填埋场积存渗滤液;2021年10月1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龙头山垃圾填埋场开展检测,进一步调查地下水受污染的情况,有关监测结果待出。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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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X2GD202109280103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下迳村委会曹冲村村民反映: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在路边,溪边或者进行焚烧。

清新区

土壤

曹冲村是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下迳村委会设立的村民小组,该村户籍人口共18户96人,常住住户共8户约18人,大部分村民外迁居住与务工。经现场调查,曹冲村未规划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存在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曹冲村村尾路边、溪边可见一堆垃圾,是该村村民长期弃置垃圾而形成,主要包括该村生活垃圾及村民建房的少量废弃建筑垃圾,其中建筑垃圾主要是破瓷片及废砖头、废弃混凝土等。现场没有发现垃圾焚烧的痕迹。

部分属实

一是即时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9月30日下午,禾云镇政府组织对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当前,已清理完毕。

二是加强宣传和警示。9月30日在走访群众过程中,工作小组广泛向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并由禾云镇政府于10月2日在该村的小溪路边处设立“严禁向河道乱倒垃圾”的警示牌。

三是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9月30日,工作小组现场听取村民的意见,与村民协商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设置方式,村民同意在村边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禾云镇政府于10月2日为该村配备3个生活垃圾桶,并安排人员及时进行清运。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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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X2GD202109280119

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思贤路、光明路一带的大排档,有桂伯烧烤档、大富蚝美食、逍遥自在烧烤、潮兴砂锅粥以及南阳中学斜对面的夜宵档,都是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环境恶劣,废水乱倒,污水横流,厨余垃圾乱扔,滋生鼠虫。

阳山县

大气

经现场核查,桂伯烧烤档、大富蚝美食店、烧遥自在小食店、城南潮兴砂锅粥店经营的过程中会将餐桌、餐椅摆出路面,存在占道经营的情况,其中桂伯烧烤档、大富蚝美食店、烧遥自在小食店经营场所周边的路面上油污较多,经营产生的清洗水、厨余垃圾存在未全部有效收集、部分洒漏在地面的情况;阳城镇老朋友美食店在阳山县城南正利洗车场场地内进行经营,但经营过程中烧烤炉油烟未进行收集处理。上述场所周边已设置生活垃圾桶用于收集周边住户、商户的生产垃圾,但仍发现存在生活垃圾、厨余垃圾乱扔乱放的情况。

部分属实

阳山县有关部门要求上述餐饮店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责令立即停止占道经营的行为,现场查扣了占道经营的桌椅、折叠雨棚和烧烤炉,并对露天烧烤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整改工作小组现场要求有关餐饮企业、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环卫保洁工作,确保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餐饮企业必须将产生的垃圾清扫、清理打包好后,放置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位,由环卫工人定点清收;清洗水等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内。二是环卫服务公司加强有关路段垃圾清扫收集、保洁及清洗等工作。三是加强环卫保洁监管和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全面巡查,为群众提供一个优良的卫生环境。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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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X2GD202109280118

清远市英德市英城镇矮山坪村村民反映,观音山北江河边堆放了大量垃圾、淤泥没有人处理,影响民生饮用水源。

英德市

土壤,水

2021年9月30日,英德市相关职能部门到英城街道观音山现场检查。经现场核查,未发现观音山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但在观音山旁边西牛山脚东北方向,靠近北江河边处发现堆放有约1000吨的淤泥(实际为机制砂尾泥),堆放人是莫某。

部分属实

已现场责令当事人莫某立即清理该处所堆放的淤泥。2021年10月2日,经现场复查,堆放的淤泥已清理完毕。

2021年9月30日,英德市疾控中心对矮山坪村委村民的饮用水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英德市环境监测站对北江观音山断面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数据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为评价标准,北江观音山断检测数据均符合标准。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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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X2GD202109280059

石角、兴仁镇乐排河沿河建起来很多厂房,很多都是没有任何手续的。乐排河河边有好多工厂工业污水、农庄污水直接流到河里,石角镇东江桥旁有无名酸洗电镀工厂污水直接排到周边鱼塘,水质黑臭。废气臭气熏天,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周边农田、鱼塘、养鸡养鸭用水都是从用乐排河水的。

清城区

1.2021年8月以来,石角镇对乐排河流域工业企业(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累计排查出“散乱污”场所71家,其中清理取缔类36家,整治提升类35家,当前已完成清理整治。

2021年9月30日至10月2日,清城区组织对乐排河沿线进行排查,暂未发现乐排河沿线存在无任何手续的“散乱污”场所。乐排河沿线现有31家工业企业,涉及行业包括废旧五金拆解、塑料薄膜加工、耐高温毛毡生产等,均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2.乐排河沿线有生产废水产生的工业企业共有19家,其生产废水或生活污水去向主要包括:一是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乐排河,二是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三是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乐排河污水处理厂处理。

2021年9月30日至10月2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乐排河沿线11家涉水企业进行巡查,发现清远市汇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污水收集池存在部分污水溢流的问题。同时,清城区组织对正常开工的5家涉水企业进行采样检测。目前,已出具3家企业的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显示,清远市和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指标、清远市营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清远市汇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氨氮指标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剩余2家企业废水检测结果待出。

2021年10月1日至2日,经石角镇政府巡查,暂未发现有农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乐排河水体的现象。

3.经排查,投诉反映的“无名酸洗电镀工厂”实为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新华鸿金属制品厂(以下简称“新华鸿制品厂”),该厂主要产品为铝型材。2021年9月30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石角镇政府对新华鸿制品厂进行检查,检查期间新华鸿制品厂未生产。据工厂反映,因原料价格及限电因素影响,近期未进行生产。新华鸿制品厂附近有约35亩鱼塘,鱼塘内水体无黑臭现象,鱼苗养殖情况未见异常。现场暂未发现该厂有污水直接排到周边鱼塘的情况。

经核实,2019年以来,清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共收到5宗关于新华鸿制品厂臭味扰民的投诉,已按要求进行调处并答复群众。2021年10月2日,石角镇政府组织对新华鸿制品厂周边村庄12户村民进行走访,周边村民表示今年未出现新华鸿制品厂臭味影响生活的情况。

4.经核查,石角镇乐排河沿岸周边农田、鱼塘、养鸡场、养鸭场少部分存在使用乐排河水的情况。9月30日,清城区环境监测站对乐排河兴仁桥断面(清远-广州交界断面)水质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乐排河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可用作农业灌溉。

部分属实

一是针对清远市汇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存在污水溢流的问题,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于2021年10月1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

二是针对检测结果存在异常的企业,由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是2019年以来,清城区对乐排河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加强工业企业巡查、截污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取缔禁养区养殖场和河道清淤等方式推进整治工作,其中,水利部门新建石角镇墟镇范围污水管道7.5公里,新建乐排河沿河截污管网6.25公里,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0座;农业部门及石角镇政府对乐排河流域100米禁养区范围内的66间养殖场进行了清理,对100至500米范围内的53间养殖场进行了关停、清拆或升级改造等工作;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对流域内21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并联合花都区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石角镇政府累计对乐排河6条支流清淤31136.8立方米。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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