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 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
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局核查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发文之日起申请新增)建筑业企业(附件 2) 应当立即开展自查,按照附件 4、5、6 表格所列的核查项,迅速完善“三库一平台”中企业信息及人员信息。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企业按附件3 要求提交材料。并于 2018年11月15日前将附件 3、4、5、6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清远市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审批科,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填写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7),逾期未提交核查材料的建筑业企业将作为重点核查对象。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行政服务中心3楼;联系人:孙麟、徐伟乐;电话: 3378036;电子邮箱:qyj s 3006@163.com)
附件:附件.zip
附件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2.我局核查范围企业名单;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三级核查材料清单(须上报材料);
4.企业主要人员花名册(须上报材料);
5.企业基本信息表(须上报材料);
6.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表(须上报材料);
7.核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