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建市〔2020〕119号)等文件精神,探索试行评定分离方法,夯实招标人负责制,拟在若干招标管理经验较为丰富的建设单位中试行评定分离定标方式,为保障评定分离招标项目顺利实施,我局起草了《关于印发<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1)及《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6月8日至6月28日
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单位提出时加盖该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时由本人签名),反馈意见方式如下:
(一)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至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通讯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建设大厦4楼405室,邮编511515;
(二)电子邮件地址:qyzjjjzscglk@163.com;
(三)联系人:梁汉锋,联系电话、传真:0763-3370322。
附件:1.关于印发<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
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操 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