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规范检测机构市场行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我局拟定了《清远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第一次征求意见后,根据有关单位和公众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清远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现进行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月15日至2月14日;
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单位提出时加盖该单位公章,公民提出时由本人签名)。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邮编:511518;联系人:杨晓欣,电话:0763-3361648;电子邮箱:qyaqjdz@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清远市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