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的要求,我局对现行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向公众公示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或者建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我局反映。提交意见的途径有:
一、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801室(邮编511518)
二、电子邮件:qyjsfgk@163.com
联系电话:0763-3376025
附件:1.2022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2.拟修改、废止或失效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集合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