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有序、规范推动清远市区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前期已开展的存量房“带押过户”登记工作情况,我中心制定了《清远市区存量房“带押过户”顺位抵押模式登记工作指引》,现予以印发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问题的请径向我中心综合组反映。
附件:清远市区存量房“带押过户”顺位抵押模式工作指引.7z
清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