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2013年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次矿业权
评估项目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沙步岭矿区建筑碎石用灰岩矿、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岐山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生元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广东省阳山县小江镇石螺矿区制灰用灰岩矿、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白鹤汛矿区建筑碎石用花岗岩矿、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高华塘矿区制石灰用石灰岩矿、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六甲洞石场制灰用石灰岩矿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项目基体信息、评估报名要求及报名表见附件)。请已在我局2013年度备案的评估机构报名参加,我局将公开摇号确定项目承担机构。
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9日至2013年11月25日
报名地点:清远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国土资源局窗口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3363036
邮编:511515
附件:第11、12、13、14次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评估项目.zip
1、矿业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2、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要求
3、矿业权评估项目委托机构报告要求
4、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5、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工作安排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