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现对2022年度申报清远市林业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并经评审(含认定)通过的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共5个工作日)。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步公示。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留下联系方式。
公示期结束后,各单位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含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详见附件2),并加具意见和加盖公章,于2023年7月14日前报送清远市林业局机关单位办公室。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市林业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曾枭、吴月蝶 联系电话:3866323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市林业局6楼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511518
2.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温翠仪、侯秀萍 联系电话:3382510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503室
邮政编码:511518
附件:1.2022年度清远市林业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评委会评审(含认定)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公示后请将公示情况表报送到市林业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清远市林业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3年7月4日
附件:1.2022年度清远市林业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