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决心,扎实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各项工作任务。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敢于攻坚克难,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2019年,全市上下大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污染防治攻坚取得关键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新突破。大气环境方面,2019年,我市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为90.7%,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率全省第2,6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全面达标。水环境方面:全市15个国省考断面优良率86.7%,达到省考核要求。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9,同比上升2位,综合指数改善18.05%,改善率在全省排第6位。2019年,我们重点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准施策持续发力,蓝天保卫战成效明显。坚持科学治污,成立大气专家工作室,引进朱远航、张文清两位院士和钟流举等专家,加强分析研判,精准实施、科学施策。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开展在产陶瓷生产线“煤改气”,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淘汰市区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大力推进移动源污染治理,联合公安、交通、城管部门打击运输车辆“遗”“撒”“飘”“散”行为,开展机动车尾气抽检,加大纯电动公交投放。强化面源治理,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开展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改造。落实施工工地“6个100%”措施,建设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消除重度污染天气。
(二)聚焦水质达标攻坚,碧水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全面实施河长湖长制,强化落实河(湖)长巡河制度,开展“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快黑臭水体治理。成功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大力攻坚未稳定达标河流。英德市持续开展养殖业清理整治等。清新区开展漫水河综合整治,停养或清拆违法畜禽养殖场,加快建设周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清城区加强乐排河整治,加紧推进整治任务,已完成清拆周边养殖场、修复截污管网等重点任务,启动乐排河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第一轮、第二轮强化督查。
(三)聚焦基础短板,净土防御战扎实推进。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快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调查,持续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加快固废项目建设,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排查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大力提升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四)聚焦难点问题,环保督察整改全面推进。制定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办结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586件。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整治、镇级垃圾填埋场治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扬尘治理等。
(五)坚持强基固本,生态环境基础工作有新突破。颁布实施《清远市环境保护教育规定》、《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制定印发《清远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等制度性文件。新增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8个、镇级大气自动监测站6个。
二、主动担当作为,坚决打赢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狠抓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治理,全力抓好环保督察整改,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为清远实现“两市三区”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化工业源治理。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露天焚烧。继续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全面落实陶瓷企业“煤改气”,加强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加强移动源整治,扩大市区大车限行区,继续加大投放清洁能源公交车,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整治。强化面源治理,全面实施《清远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大力推进泥头车、扬尘、市区堆场沙场等专项治理。
(二)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突出重点河流攻坚,全面落实滃江、漫水河、乐排河等达标攻坚方案要求,确保国省考核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和黑臭水体。全面保障水质安全,继续巩固和保护好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省统一部署,完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积极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稳妥推进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加强固废管理平台数据审核和现场核查。 (四)全面完成督察整改任务。严格按照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的时限,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督办,全面完成问题整改,迎接新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对久拖未决、久推不动的硬骨头要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全面整改。严格落实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制度,建立销号整改台账,做到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确保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