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3-14


2018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及市委七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省环保督察工作,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编制印发《清远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优化调整全市水源保护区,完成市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实施大气百日攻坚,与省环保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改善2.24%。建成5个水质监测自动站,4个国考断面100%达标。

一、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效

(一)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环境治理工作,启动大气百日攻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开展现场督导。市委督查室将百日攻坚战列为重点督办工作。一是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快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完成陶瓷生产线“煤改气”94条,同时对陶瓷等重点企业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控实行第三方监管。加快推进省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治理。全面排查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加大工业企业执法力度,分组开展地毯式的、不定期的、交叉联合巡查执法,依法严厉处罚重点涉气企业违法行动。二是强化移动源污染治理。组织机动车尾气排放抽检工作,举办机动车检测站业务培训班,强化机动车排气监管。全市新能源电动公交保有量提升至383台(约占44.4%),建成投产充电桩共186个。三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严格督促工地落实“6个100%”扬尘防控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工地实行停工整治措施。推进我市凤城街办周边餐饮店用煤燃料退出及安装油烟高效处理设施。四是加强区域治理。以高新区、凤城街办为中心,制定一套工作手册、“一张清单”、建立一项巡查机制、实施“一张图”作战等“四个一”管理模式,并实施网格化专人管理,重点落实网格内企业、学校、单位保洁保湿等措施。

(二)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深入实施“水十条”、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措施,坚决打好碧水攻坚战,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治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现场督导、批示等,扎实推进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清新区滨江迳口取水口上移工程、完成清新区芒洲取水口环境问题整治、七星岗新取水口工程(江南水厂)实现试通水。二是强化饮用水水源规范化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获省政府批复,扎实推进镇级以上水源地现场调查评估,完成县级以上水源地矢量边界信息核定,建立镇级以上“一源一档”水源地信息档案。加快推进镇级以上水源地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等设施。三是大力推进重点河流整治。对滃江通过现场督办、实地调研排查、加密水质监测、治理修复等多种措施,使滃江大站水质监测点的实质逐渐改善。对大燕河开展加密监测、全面排查、挂图作战、分段治理、强化企业执法等措施,大燕河水质已达到考核要求。对漫水河三青桥,启动督办预警、清理整治畜禽养殖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漫水河水质逐步改善。

(三)扎实推进土壤及固废污染防治。成立清远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编制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计划,扎实推进土壤及固废污染防治。一是加快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国控、省控土壤监测点位核实、采样和分析,完成农用地详查;对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基础信息调查二是加强土地安全利用。完成3个拟开发利用的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三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举办2018年清远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完成医疗危废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华侨工业园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建成投运,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四)全力以赴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驻广东下沉清远、省环保督察清远期间的接待保障工作,全部办结中央及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456宗案件,关停、取缔企业81家,责令整改企业299家。实事求是推进环保督察整改,有序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改,推动连州龙潭寺取水口关闭,启用连州白云庄新取水口;推动县(市)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推进英德国家森林公园整改,公园内13个矿点已停产并复绿,其中4个到期的矿点已关闭注销,经营范围调整已获批复,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正在修编。加快推进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园整改,完成54条陶瓷生产线“煤改气”,园区二期环评准备报省环保厅评审。抓紧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海仔大排坑和黄坑河治理工程加快推进,澜水河、龙沥大排坑已全面开工。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全面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有关会议精神,一是加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对全市涉源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初步编制清远市放射源监管方案,进一步加强废旧放射源和闲置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二是强化环境风险源信息化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汛期环境安全检查、“环境安全月”等专项行动,建立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动态数据库,实现环境风险分级动态管理。三是强化生态安全保障。组织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对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违法项目清理情况及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大力加强环境执法。组织开展大气百日攻坚、固废专项排查整治、“绿盾2018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大排查、“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粘土砖厂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

(六)全面加强基础保障工作。一是抓紧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完成生活源锅炉清查、入河排污口清查和枯水期监测,完成入户填报、普查员审核1.2万家。二是大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基本完成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优化布点监测及报告编制,完成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建成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系统,建成60个微型空气监测站点,获国家实验室能力考核年度优秀。三是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开展“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主题宣传活动,成功举办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环保先行•绿色分享”等主题宣传活动,邀请环境教育志愿者、专业教师开展专题宣讲,拍摄《寻找好山好水》系列纪录片宣传等,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环境污染治理。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开展“绿色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污染防治攻坚”等深调研。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涉环境领域意识形态“护城河”和“防火墙”。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继续开展正风行动、纪律教育月活动,加强谈心谈话提醒,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强化党组对污染防治攻坚的组织领导,以党建深入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二、2019年工作设想

2019年,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定信心、把握机遇、主动作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扎实做好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完成生态环境能优化调整,完成市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加快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各科(室)、单位要全力配合,做好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做领导不弱、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围绕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依托网格空气自动监测站及网格员巡查,对凤城街办、高新区两个重点区域开展深入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扩大清洁能源利用规模,全面整治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力争完成陶瓷企业“煤改气”。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快清洁能源公交车投放,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整治。继续确保施工工地和运输车辆落实“六个100%”扬尘防控措施。继续推进餐饮业安装油烟高效治理设施,依法取缔露天烧烤。

(三)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托河长制,继续加强河流环境问题巡查、督办、整治。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大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重点抓紧抓好滃江流域、漫水河、大燕河、乐排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确保水质继续改善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

(四)强化土壤及固废污染防治。继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继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与修复、严格管控试点。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继续推进龙塘、石角电子废弃物综合整治。大幅度减少固体废物进口种类和数量,加快推进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废矿物油管理,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

(五)加快环保督察整改。不折不扣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加快4条黑臭水体整治。继续推进江南水厂完成建设并关闭旧取水口,完成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镇级简易填埋场完成整改。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强化巡查执法,严防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反弹复养,逐步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六)深化基础支撑能力建设。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完成制定上报“三线一单”。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继续完善“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开展可视化调度系统建设,继续完善机动车排放智能监管系统。加快推进省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前期工作,加强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监督管理。

(七)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品牌建设,全面创建模范机关。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制度,坚持把纪律挺在全前面,持之以恒开展正风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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