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举办第一届清远市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暨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选拔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06-17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各直属分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团委、妇联、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辖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弘扬工匠精神,全面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水平,在广大生态环境监测人员队伍中营造扎实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技术的良好氛围,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共同定期举办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统一监测与评估为目标,以全面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为根本,以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人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文化素质水平为宗旨,本着科学、务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大比武活动,努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先锋队,厚植家国情怀、民族情怀、为民情怀和事业情怀,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推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保、了解监测,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组织机构

大比武活动由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市市场监管局共同主办,市环境监测站具体承办,由主办单位共同成立大比武活动组委会,同时组建专家委员会。组委会负责大比武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大比武活动的各项技术工作。

三、内容和形式

大比武活动主要形式为生态环境监测综合比武(以下简称综合比武)。综合比武内容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大气、温室气体、声、固体废物、土壤、生态(含生物)等环境要素的监测技术,重点考核参赛人员的理论知识、仪器分析、质控技术、评价技术和综合分析能力。综合比武技术方案见附件1

四、实施安排

(一)报名

以监测(检测)机构为单位,鼓励市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其他部门以及社会各级各类监测(检测)机构积极报名。凡是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近三年经营管理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一年以上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监测(检测)机构均可参赛;代表监测(检测)机构参赛的人员,应当在本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且近三年无违规、违纪和违法不良记录,并由所在单位出具其证明材料。

每个参赛队伍不超过10名综合比武选手,各代表队包括1名领队和1名联络员。

2019618日前,各参赛队伍成员名单报至大比武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已发预通知,联系人:清远市环境监测站李意君,0763-3866503;邮箱:qyhbjc@126.com;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38号)。

(二)比赛

由主办单位组织实施。

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竞赛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以闭卷考试形式集中进行,现场操作竞赛以分组形式集中进行。成绩计算方法详见技术方案。

地点:清远市环境监测站506会议室(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38号)。

时间:2019625日~26日;

625日上午9:00前报到,9:30大比武活动开幕式,10:00理论知识考试(集中进行);下午,现场操作竞赛(分组进行)。

626日上午,现场操作竞赛(分组进行);下午现场操作竞赛(分组进行)。

五、集训及选拔

综合比武后,个人总成绩排名前12名选手参加大比武活动组委会组织的集训。组委会于630日前对集训后的12名选手进行选拔考核,最终确定考核前8~10名的选手代表我市参加全省大比武,其余为备选队员。

六、奖励办法

本届大比武活动设个人综合奖、个人单项奖、团体奖和组织奖。

1.个人综合奖。对获得综合比武个人总分第1名的选手,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一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个人总分23名的选手,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二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个人总分46名的选手,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三等奖。出现个人成绩相同时,并列获得相应等次奖项。

2.个人单项奖。根据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竞赛单项成绩,分别设立理论知识考试个人单项奖2名,现场操作竞赛个人单项奖2名。

3.团体奖。根据参赛队伍个人成绩平均分确定团体分数(详见附件1)。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分数第1名的代表队,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团体一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分数第23名的代表队,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团体二等奖;对获得综合比武团体分数第46名的代表队,给予本届大比武活动团体三等奖。出现团体成绩相同时,并列获得相应等次奖项。

4.组织奖。根据比武活动的组织和成效,对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生态环境部门及个人进行奖励,共设立优秀组织及个人奖各3名;对组织保障有力、贡献突出的承办、协办单位及个人,给予特别贡献奖,并作为单位年度评先的优先条件。

5.对获得比赛个人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可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破格条件。

6.对获得全市比赛个人一等奖的女选手,符合申报条件的,次年度按程序向市妇联优先申报“三八红旗手”。对于获得全市比赛团体一等奖的参赛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次年度按程序向市妇联优先申报“巾帼文明岗”。

7.对获得全市比赛个人一等奖或全省决赛个人奖项的28岁以下青年选手,符合相应条件的,次年度按程序向共青团清远市委优先推荐为“市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

8.对获得全市比赛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操作竞赛单项奖的选手进行表彰,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评先的优先条件。

七、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大比武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大比武活动,在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掀起学习生态环境监测基础理论和钻研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的新高潮,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市生态环境局各直属分局要将本届大比武活动与日常监测工作、岗位培训和技术考核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大比武活动人员选拔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在不影响日常监测工作的前提下,充分调动生态环境监测人员参赛积极性。

(三)关于大比武活动综合比武有关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分别发至咨询邮箱qyhbjc@126.com;承办单位和专家将定期答复。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19617  


 

 

 



附件:1清远市第一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技术方案(综合比武)

2承诺书

3清远市大比武正式报名表

4清远市大比武资料提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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