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月5日,我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1033家、排污许可整改通知书96家。排污许可整改通知书到期未落实22家.排污许可证整改要求到期未完成整改要求108家,完成整改内容但未完成系统操作18家。抽检491家持证单位执行报告上传情况,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执行报告457家,以未提交2020年年报为主。已上传自行监测方案和自行监测数据持证单位743家,未上传行监测方案和自行监测数据279家。
请各分局、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督促相关企业于1月15日前在完成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方案和自行监测数据上传工作;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后续情况每周四报行政审批科。
表1 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附件1 持证单位整改逾期未落实清单(第六期).xlsx
附件2 持证单位执行报告上传情况抽检结果(第六期).xlsx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5日